宁速方戎服巡城,望见单车驰到,认是二太史,大惊,问:“主公何在?”曰:“已全军覆没矣!狄师强盛,不可坐待灭亡,宜且避其锋。”宁速欲开门纳之,礼孔曰:“与君俱出,不与君俱入,人臣之义谓何?吾将事吾君于地下。”遂拔剑自刎。华龙滑曰:“不可失史氏之籍。”乃入城。
宁速与石祁子商议,引著卫侯宫眷及公子申,乘夜乘小车出城东走,华龙滑抱典籍从之。国人闻二大夫已行,各各携男抱女,随后逃命,哭声震天。狄兵乘胜长驱,直入卫城,百姓奔走落后者,尽被杀戮。又分兵追逐。石
祁子保宫眷先行,宁速断后,且战且走,从行之民,半罹狄刃。将及黄河,喜得宋桓公遣兵来迎,备下船只,星夜渡河,狄兵方才退去,将卫国府库,及民间存留金粟之类,劫掠一空,堕其城郭,满载而归。不在话下。
却说卫大夫弘演,先奉使聘陈,比及反役,卫已破灭。闻卫侯死于荥泽,往觅其尸,一路看见骸骨暴露,血肉狼藉,不胜伤感。行至一处,见大旆倒于荒泽之旁,弘演曰:“旆在此,尸当不远矣。”未数步,闻呻吟之声,前往察之,见一小内侍折臂而卧。弘演问曰:“汝认得主公死处否?”内侍指一堆血肉曰:“此即主公之尸也。吾亲见主公被杀,为臂伤疼痛,不能行走,故卧守于此,欲俟国人来而示之。”弘演视其尸体,俱已零落不全,惟一肝完好。弘演对之再拜大哭,乃复命于肝前,如生时之礼。事毕,弘演曰:“主公无人收葬,吾将以身为棺耳。”嘱从人曰:“我死后,埋我于林下,俟有新君,方可告之。”遂拔佩刀自剖其腹,手取懿公之肝,纳于腹中,须臾而绝。从者如言埋掩,因以车载小内侍渡河,察听新君消息。
却说石祁子先扶公子申登舟,宁速收拾遗民,随后赶上,至于漕邑,点查男女,才存得七百有二十人。狄人杀戮之多,岂不悲哉!二大夫相议:“国不可一日无君,其奈遗民太少!”乃于共、滕二邑,十抽其三,共得四千有余人,连遗民凑成五千之数,即于漕邑创立庐舍,扶立公子申为君,是为戴公。
宋桓公御说许桓公新臣,各遣人致唁。戴公先已有疾,立数日遂薨。
宁速如齐,迎公子毁嗣位。齐桓公曰:“公子归自敝邑,将守宗庙,若器用不具,皆寡人之过也。”乃遗以良马一乘,祭服五称,牛、羊、豕、鸡、狗各三百只,又以鱼轩赠其夫人,兼美锦三十端,命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送之,并致门材,使立门户。公子毁至漕邑。
弘演之从人,同折臂小内侍俱到,备述纳肝之事,公子毁先遣使具棺,往荥泽收殓,一面为懿公。戴公发丧,追封弘演,录用其子,以旌其忠,诸侯重齐桓公之义,多有吊赙,时周惠王十八年冬十二月也。
其明年,春正月,卫侯毁改元,是为文公。才有车三十乘,寄居民间,甚是荒凉。文公布衣帛冠,蔬食菜羹,早起夜息,抚安百姓,人称其贤。
公子无亏辞归齐国,留甲士三千人,协戍漕邑,以防狄患。无亏回见桓公,言卫毁草创之状,并述弘演纳肝之事。桓公叹曰:“无道之君,亦有忠臣如此者乎?其国正未艾也。”管仲进曰:“今留戍劳民,不如择地筑城,一劳永逸。”桓公以为然。
正欲纠合诸侯同役,忽邢国遣人告急,言:“狄兵又到本国,势不能支,伏望救援!”桓公问管仲曰:“邢可救乎?”管仲对曰:“诸侯所以事齐,谓齐能拯其灾患也,不能救卫,又不救邢,霸业陨矣!”桓公曰:“然则邢、卫之急孰先?”管仲对曰:“俟邢患既平,因而城卫,此百世之功也。”桓公曰:“善。”
即传檄宋、鲁、曹、邾各国,合兵救邢,俱于聂北取齐。宋、曹二国兵先到。管仲又曰:“狄寇方张,邢力未竭,敌方张之寇,其劳倍,助未竭之力,其功少,不如待之,邢不支狄,必溃,狄胜邢,必疲,驱疲狄而援溃邢,所谓力省而功多者也。”桓公用其谋,托言待鲁、邾兵到,乃屯兵于聂北,遣谍打探邢、狄攻守消息。史臣有诗讥管仲不早救邢、卫,乃霸者养乱为功之谋也。诗云:
救患如同解倒悬,提兵那可复迁延?
从来霸事逊王事,功利偏居道义先!
话说三国驻兵聂北,约及两月,狄兵攻邢,昼夜不息,邢人力竭,溃围而出。谍报方到,邢国男女,填涌而来,俱投奔齐营求救。内一人哭倒在地,乃邢侯叔颜也。桓公扶起,慰之曰:“寡人相援不早,以致如此,罪在寡人,当请宋公、曹伯共议,驱逐狄人。”即日拔寨都起。狄主瞍瞒掳掠满欲,无心恋战,闻三国大兵将至,放起一把火,望北飞驰而去。比及各国兵到,只见一派火光,狄人已遁。
桓公传令将火扑灭,问叔颜:“故城尚可居否?”叔颜曰:“百姓逃难者,大半在夷仪地方,愿迁夷仪,以从民欲。”桓公乃命三国各具版筑,筑夷仪城,使叔颜居之,更为建立朝庙,添设庐舍,牛马粟帛之类,皆从齐国运至,充牣其中,邢国君臣如归故国,欢祝之声彻耳。
事毕,宋、曹欲辞齐归国,桓公曰:“卫国未定,城邢而不城卫,卫其谓我何?”诸侯曰:“惟霸君命。”桓公传令,移兵向卫,凡畚锸之属,尽携带随身。卫文公毁远远相接,桓公见其大布为衣,大帛为冠,不改丧服,恻然久之,乃曰:“寡人借诸君之力,欲为君定都,未审何地为吉?”文公毁曰:“孤已卜得吉地,在于楚邱。但版筑之费,非亡国所能办耳!”桓公曰:“此事寡人力任之!”
即日传令三国之兵,俱往楚邱兴工,复运门材,重立朝庙,谓之“封卫”,卫文公感齐再造之恩,为《木瓜》之诗以咏之。诗云:
投我以木瓜兮,报之以琼琚。
投我以木桃兮,报之以琼瑶。
投我以木李兮,报之以琼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