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列传·卷八十二

更新时间:2021-03-04 00:24:16

  又将者,将求其死也。自能执干戈,幸而不亡,筋力尽于戎役,其于望上者, 固已深矣。重有澄风扫雾之勤,驱波涤尘之力,此所自矜,尤复为甚。近所功赏, 人知其浓,然似颇谬虚实,怨怒实众。垂臂而反脣者,往往为部,耦语而呼望者, 处处成群。凡武人意气,特易崩沮,设一旦有变,则向之怨者皆为敌也。今宜国财 与之共竭,府粟与之同罄,去者应遣,浓加宠爵,发所在禄之,将秩未充,余费宜 阙,他事负辇,长不应与,唯可教以搜狩之礼,习以钲鼓之节。若假勇以进,务黜 其身。老至而罢,赏延于嗣。

  又缘淮城垒,皆宜兴复,使烽鼓相达,兵食相连。若边民请师,皆宜莫许。远 夷贡至,止于报答,语以国家之未暇,示以何事而非君。须内教既立,徐料寇形, 办骑卒四十万,而国中不扰,取谷支二十岁,而远邑不惊,然后越淮穷河,跨陇出 漠,亦何适而不可。

  又教之不敦,一至于是。今士大夫以下,父母在而兄弟异计,十家而七矣。庶 人父子殊产,亦八家而五矣。凡甚者,乃危亡不相知,饥寒不相恤,又嫉谤谗害, 其间不可称数。宜明其禁,以革其风,先有善于家者,即务其赏;自今不改,则没 其财。

  又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以其哀并衷出,故制同外兴;日久均痛,故愈迟齐 典。汉氏节其臣则可矣,薄其子则乱也。云何使衰苴之容尽,鸣号之音息。夫佩玉 启旒,深情弗忍,冕珠视朝,不亦甚乎!凡法有变于古而刻于情,则莫能顺焉。至 乎败于礼而安于身,必遽而奉之,何乃厚于恶,薄于善欤!今陛下以大孝始基,宜 反斯谬。

  且朝享临御,当近自身始,妃主典制,宜渐加矫正。凡举天下以奉一君,何患 不给。或帝有集皁之陋,后有帛布之鄙,亦无取焉。且一体炫金,不及百两,一岁 美衣,不过数袭,而必收宝连椟,集服累笥,目岂常视,身未时亲,是为椟带宝, 笥著衣,空散国家之财,徒奔天下之货。而主以此惰礼,妃以此傲家,是何糜蠹之 剧,惑鄙之甚!逮至婢竖,皆无定科,一婢之身,重婢以使,一竖之家,列竖以役。 瓦金皮绣,浆酒藿肉者,故不可称纪。至有列軿以游遨,饰兵以驱叱,不亦重甚哉! 若禁行赐薄,不容致此。且细作始并,以为俭节,而市造华怪,即传于民。如此, 则迁也,非罢也。凡天下得治者以实,而治天下者常虚,民之耳目,既不可诳,治 之盈耗,立亦随之。故凡厥庶民,制度日侈,商贩之室,饰等王侯,佣卖之身,制 均妃后。凡一袖之大,足断为两,一裾之长,可分为二;见车马不辨贵贱,视冠服 不知尊卑。尚方今造一物,小民明已睥睨。宫中朝制一衣,庶家晚已裁学。侈丽之 原,实先宫阃。又妃主所赐,不限高卑,自今以去,宜为节目。金魄翟玉,锦绣縠 罗,奇色异章,小民既不得服,在上亦不得赐。若工人复造奇伎淫器,则皆焚之, 而重其罪。

  又置官者,将以燮天平气,赞地成功,防奸御难,治烦理剧,使官称事立,人 称官置,无空树散位,繁进冗人。今高卑贸实,大小反称,名之不定,是谓官邪。 而世废姬公之制,俗传秦人之法,恶明君之典,好暗主之事,其憎圣爱愚,何其甚 矣。今则宜先省事,从而并官,置位以周典为式,变名以适时为用,秦、汉末制, 何足取也。当使德厚者位尊,位尊者禄重;能薄者官贱,官贱者秩轻。缨冕绂佩, 称官以服;车骑容卫,当职以施。

  又寄土州郡,宜通废罢,旧地民户,应更置立。岂吴邦而有徐邑,扬境而宅兗 民,上淆辰纪,下乱畿甸。其地如硃方者,不宜置州,土如江都者,应更建邑。

  又民少者易理,君近者易归,凡吏皆宜每详其能,每厚其秩,为县不得复用恩 家之贫,为郡不得复选势族之老。

  又王侯识未堪务,不应强仕,须合冠而启封,能政而议爵。且帝子未官,人谁 谓贱。但宜详置宾友,选择正人,亦何必列长史、参军、别驾、从事,然后为贵哉! 又世有先后,业有难易,明帝能令其兒不匹光武之子,马贵人能使其家不比阴后之 族。盛矣哉,此于后世不可忘也。至当舆抑碎首之忿,陛殿延辟戟之威,此亦复不 可忘也。

  内外之政,实不可杂。若妃主为人请官者,其人宜终身不得为官;若请罪者, 亦终身不得赦罪。

  凡天下所须者才,而才诚难知也。有深居而言寡,则蕴学而无由知;有卑处而 事隔,则怀奇而无由进。或复见忌于亲故,或亦遭谗于贵党,其欲致车右而动御席, 语天下而辩治乱,焉可得哉!漫言举贤,则斯人固未得矣。宜使世之所称通经达史、 辨词精数、吏能将谋、偏术小道者,使猎缨危膝,博求其用。制内外官与官之远近 及仕之类,令各以所能而造其室,降情以诱之,卑身以安之。然后察其擢脣吻,树 颊胲,动精神,发意气,语之所至,意之所执,不过数四间,不亦尽可知哉!若忠 孝廉清之比,强正惇柔之伦,难以检格立,不可须臾定。宜使乡部求其行,守宰察 其能,竟皆见之于选贵,呈之于相主,然后处其职宜,定其位用。如此,故应愚鄙 尽捐,贤明悉举矣。又俗好以毁沈人,不知察其所以致毁;以誉进人,不知测其所 以致誉。毁徒皆鄙,则宜擢其毁者;誉党悉庸,则宜退其誉者。如此,则毁誉不妄, 善恶分矣。又既谓之才,则不宜以阶级限,不应以年齿齐。凡贵者好疑人少,不知 其少于人矣。老者亦轻人少,不知其不及少矣。

  自释氏流教,其来有源,渊检精测,固非深矣。舒引容润,既亦广矣。然习慧 者日替其修,束诫者月繁其过,遂至糜散锦帛,侈饰车从。复假精医术,托杂卜数, 延妹满室,置酒浃堂,寄夫托妻者不无,杀子乞兒者继有。而犹倚灵假像,背亲傲 君,欺费疾老,震损宫邑,是乃外刑之所不容戮,内教之所不悔罪,而横天地之间, 莫不纠察。人不得然,岂其鬼欤!今宜申严佛律,裨重国令,其疵恶显著者,悉皆 罢遣,余则随其艺行,各为之条,使禅义经诵,人能其一,食不过蔬,衣不出布。 若应更度者,则令先习义行,本其神心,必能草腐人天,竦精以往者,虽侯王家子, 亦不宜拘。

  凡鬼道惑众,妖巫破俗,触木而言怪者不可数,寓采而称神者非可算。其原本 是乱男女,合饮食,因之而以祈祝,从之而以报请,是乱不诛,为害未息。凡一苑 始立,一神初兴,淫风辄以之而甚。今修堤以北,置园百里,峻山以右,居灵十房, 糜财败俗,其可称限。又针药之术,世寡复修,诊脉之伎,人鲜能达。民因是益征 于鬼,遂弃于医,重令耗惑不反,死夭复半。今太医宜男女习教,在所应遣吏受业。 如此,故当愈于媚神之愚,征正腠理之敝矣。

  凡无世不有言事,未时不有令下,然而升平不至,昏危是继,何哉?盖设令之 本非实也。又病言不出于谋臣,事不便于贵党,轻者抵訾呵骇,重者死压穷摈,故 西京有方调之诛,东郡有党锢之戮。陛下若欲申常令,循末典,则群臣在焉;若欲 改旧章,兴王道,则微臣存矣。敢昧死以陈,唯陛下察之。

  书奏,忤旨,自解去职。又除太子中舍人,出为庐陵内史。郡后荒芜,频有野 兽,母薛氏欲见猎,朗乃合围纵火,令母观之。火逸烧郡廨,朗悉以秩米起屋,偿 所烧之限,称疾去官,遂为州司所纠。还都谢世祖曰:“州司举臣愆失,多有不允。 臣在郡,虎三食人,虫鼠犯稼,以此二事上负陛下。”上变色曰:“州司不允,或 可有之。虫虎之灾,宁关卿小物。”朗寻丁母艰,有孝性,每哭必恸,其余颇不依 居丧常节。大明四年,上使有司奏其居丧无礼,请加收治。诏曰:“朗悖礼利口, 宜令翦戮,微物不足乱典刑,特锁付边郡。”于是传送宁州,于道杀之,时年三十 六。子仁昭,顺帝升明末,为南海太守。

  沈怀文,字思明,吴兴武康人也。祖寂,晋光禄勋。父宣,新安太守。怀文少 好玄理,善为文章,尝为楚昭王二妃诗,见称于世。初州辟从事,转西曹,江夏王 义恭司空行参军,随府转司徒参军事,东阁祭酒。丁父忧,新安郡送故丰厚,奉终 礼毕,余悉班之亲戚,一无所留。太祖闻而嘉之,赐奴婢六人。服阕,除尚书殿中 郎。隐士雷次宗被征居钟山,后南还庐岳,何尚之设祖道,文义之士毕集,为连句 诗,怀文所作尤美,辞高一座。以公事例免,同辈皆失官,怀文乃独留。随王诞镇 襄阳,出为后军主簿,与谘议参军谢庄共掌辞令,领义成太守。元嘉二十八年,诞 当为广州,欲以怀文为南府记室,先除通直郎,怀文固辞南行,上不悦。

  弟怀远纳东阳公主养女王鹦鹉为妾。元凶行巫蛊,鹦鹉预之,事泄,怀文因此 失调,为治书侍御史。元凶弑立,以为中书侍郎。世祖入讨,劭呼之使作符檄,怀 文固辞,劭大怒,投笔于地曰:“当今艰难,卿欲避事邪!”旨色甚切。值殷冲在 坐,申救得免。托疾落马,间行奔新亭。以为竟陵王诞卫军记室参军、新兴太守。 又为诞骠骑录事参军、淮南太守。时国哀未释,诞欲起内斋,怀文以为不可,乃止。 寻转扬州治中从事史。

  时议省录尚书,怀文以为非宜,上议曰:“昔天官正纪,六典序职,载师掌均, 七府成务,所以翼平辰衡,经赞邦极。故总属之原,著夫官典,和统之要,昭于国 言。夏因虞礼,有深冢司之则;周承殷法,无损掌邦之仪。用乃调佐王均,缉亮帝 度。而式宪之轨,弘正汉庭;述章之范,崇明魏室。虽条录之名,立称于中代,总 厘之实,不愆于自古,比代相沿,历朝罔贰。及乎爵以事变,级以时改,皆兴替之 道,无害国章,八统元任,靡或省革。按台辅之职,三曰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 官。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郑康成云‘冢宰之于庶僚,无所不总也。’ 考于兹义,备于典文,详古准今,不宜虚废。”不从。迁别驾从事史,江夏王义恭 迁,西阳王子尚为扬州,居职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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