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列传·卷六十

更新时间:2021-03-04 00:21:54

  遂轻舟游东阳,任心行止,不关朝廷。有司劾奏之,太祖不问也。时太祖虽当 阳亲览,而羡之等犹秉重权,复上表曰:“伏承庐陵王已复封爵,犹未加赠。陛下 孝慈天至,友于过隆,伏揆圣心,已自有在。但司契以不唱为高,冕旒以因寄成用。 臣虽言不足采,诚不亮时,但猥蒙先朝忘丑之眷,复沾庐陵矜顾之末,息晏委质, 有兼常款,契阔戎阵,颠狈艰危,厚德无报,授令路绝,此老臣兼不能自已者也。 朽谢越局,无所逃刑。”泰诸子禁之,表竟不奏。

  三年,羡之等伏诛,进位侍中、左光禄大夫、国子祭酒,领江夏王师,特进如 故。上以泰先朝旧臣,恩礼甚重,以有脚疾,起居艰难,宴见之日,特听乘舆到坐。 累陈时事,上每优容之。其年秋,旱蝗,又上表曰:

  陛下昧旦丕显,求民之瘼,明断庶狱,无倦政事,理出群心,泽谣民口,百姓 翕然,皆自以为遇其时也。灾变虽小,要有以致之。守宰之失,臣所不能究;上天 之谴,臣所不敢诬。有蝗之处,县官多课民捕之,无益于枯苗,有伤于杀害。臣闻 桑谷时亡,无假斤斧,楚昭仁爱,不絜自瘳,卓茂去无知之虫,宋均囚有异之虎, 蝗生有由,非所宜杀。石不能言,星不自陨,《春秋》之旨,所宜详察。

  礼,妇人有三从之义,而无自专之道;《周书》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女人被 宥,由来尚矣。谢晦妇女,犹在尚方,始贵后贱,物情之所甚苦,匹妇一至,亦能 有所感激。臣于谢氏,不容有情,蒙国重恩,寝处思报,伏度圣心,已当有在。

  礼春夏教诗,无一而阙也。臣近侍坐,闻立学当在入年。陛下经略粗建,意存 民食,入年则农功兴,农功兴则田里辟,入秋治庠序,入冬集远生,二涂并行,事 不相害。夫事多以淹稽为戒,不远为患,任臣学官,竟无微绩,徒坠天施,无情自 处。臣之区区,不望目睹盛化,窃慕子囊城郢之心,庶免荀偃不瞑之恨。臣比陈愚 见,便是都无可采,徒烦天听,愧作反侧。

  书奏,上乃原谢晦妇女。

  时司徒王弘辅政,泰谓弘曰:“天下务广,而权要难居;卿兄弟盛满,当深存 降挹。彭城王,帝之次弟,宜征还入朝,共参朝政。”弘纳其言。

  时旱灾未已,加以疾疫,泰又上表曰:“顷亢旱历时,疾疫未已,方之常灾, 实为过差,古以为王泽不流之征。陛下昧旦临朝,无懈治道,躬自菲薄,劳心民庶, 以理而言,不应致此。意以为上天之于贤君,正自殷勤无已。陛下同规禹、汤引百 姓之过,言动于心,道敷自远。桑谷生朝而殒,荧惑犯心而退,非唯消灾弭患,乃 所以大启圣明;灵雨立降,百姓改瞻,应感之来,有同影响。陛下近当仰推天意, 俯察人谋,升平之化,尚存旧典,顾思与不思,行与不行耳。大宋虽揖让受终,未 积有虞之道,先帝登遐之日,便是道消之初。至乃嗣主被杀,哲籓婴祸,九服俳徊, 有心丧气,佐命托孤之臣,俄为戎首。天下荡荡,王道已沦,自非神英,拨乱反正, 则宗社非复宋有。革命之与随时,其义尤大。是以古今异用,循方必壅,大道隐于 小成,欲速或未必达。深根固蒂之术,未洽于愚心,是用猖狂妄作而不能缄默者也。 臣既顽且鄙,不达治宜,加之以笃疾,重之以昏耄,言或非言而复不能无言,陛下 录其一毫之诚,则臣不知厝身之所。”

  泰博览篇籍,好为文章,爱奖后生,孜孜无倦。撰《古今善言》二十四篇及文 集,传于世。暮年事佛甚精,于宅西立祗洹精舍。五年,卒,时年七十四。追赠车 骑将军,侍中、特进、王师如故。谥曰宣侯。

  长子昂,早卒。次子暠,宜都太守。次晏,侍中、光禄大夫。次晔,太子詹事, 谋反伏诛,自有传。少子广渊,善属文,世祖抚军谘议参军,领记室,坐晔事从诛。

  王淮之,字元曾,琅邪临沂人。高祖彬,尚书仆射。曾祖彪之,尚书令。祖临 之,父纳之,并御史中丞。彪之博闻多识,练悉朝仪,自是家世相传,并谙江左旧 事,缄之青箱,世人谓之“王氏青箱学”。

  淮之兼明《礼传》,赡于文辞。起家为本国右常侍,桓玄大将军行参军。玄篡 位,以为尚书祠部郎。义熙初,又为尚书中兵郎,迁参高祖车骑中军军事,丹阳丞, 中军太尉主簿,出为山阴令,有能名。预讨卢循功,封都亭侯。又为高祖镇西、平 北、太尉参军,尚书左丞,本郡大中正。宋台建,除御史中丞,为僚友所惮。淮之 父纳之、祖临之、曾祖彪之至淮之,四世居此职。淮之尝作五言,范泰嘲之曰: “卿唯解弹事耳。”淮之正色答:“犹差卿世载雄狐。”坐世子右卫率谢灵运杀人 不举,免官。

  高祖受命,拜黄门侍郎。永初二年,奏曰:“郑玄注《礼》,三年之丧,二十 七月而吉,古今学者多谓得礼之宜。晋初用王肃议,祥衤覃共月,故二十五月而除, 遂以为制。江左以来,唯晋朝施用;缙绅之士,多遵玄义。夫先王制礼,以大顺群 心。丧也宁戚,著自前训。今大宋开泰,品物遂理。愚谓宜同即物情,以玄义为制, 朝野一礼,则家无殊俗。”从之。

  迁司徒左长史,出为始兴太守。元嘉二年,为江夏王义恭抚军长史、历阳太守, 行州府之任,绥怀得理,军民便之。寻入为侍中。明年,徙为都官尚书,改领吏部。 性峭急,颇失缙绅之望。出为丹阳尹。淮之究识旧仪,问无不对,时大将军彭城王 义康录尚书事,每叹曰:“何须高论玄虚,正得如王淮之两三人,天下便治矣。” 然寡乏风素,不为时流所重。撰《仪注》,朝廷至今遵用之。十年,卒,时年五十 六。追赠太常。子兴之,征虏主簿。

  王韶之,字休泰,琅邪临沂人也。曾祖暠,晋骠骑将军。祖羡之,镇军掾。父 伟之,本国郎中令。韶之家贫,父为乌程令,因居县境。好史籍,博涉多闻。初为 卫将军谢琰行参军。伟之少有志尚,当世诏命表奏,辄自书写。泰元、隆安时事, 小大悉撰录之,韶之因此私撰《晋安帝阳秋》。既成,时人谓宜居史职,即除著作 佐郎,使续后事,讫义熙九年。善叙事,辞论可观,为后代佳史。迁尚书祠部郎。 晋帝自孝武以来,常居内殿,武官主书于中通呈,以省官一人管司诏诰,任在西省, 因谓之西省郎。傅亮、羊徽相代,领西省事。转中书侍郎。安帝之崩也,高祖使韶 之与帝左右密加鸩毒。恭帝即位,迁黄门侍郎,领著作郎,西省如故。凡诸诏奏, 皆其辞也。

  高祖受禅,加骁骑将军、本郡中正,黄门如故,西省职解,复掌宋书。有司奏 东冶士硃道民禽三叛士,依例放遣,韶之启曰:“尚书金部奏事如右,斯诚检忘一 时权制,惧非经国弘本之令典。臣寻旧制,以罪补士,凡有十余条,虽同异不紊, 而轻重实殊。至于诈列父母死,诬罔父母淫乱,破义反逆,此四条,实穷乱抵逆, 人理必尽。虽复殊刑过制,犹不足以塞莫大之罪。既获全首领,大造已隆,宁可复 遂拔徒隶,缓带当年,自同编户,列齿齐民乎?臣惧此制永行,所亏实大。方今圣 化惟新,崇本弃末,一切之令,宜加详改。愚谓此四条不合加赎罪之恩。”侍中褚 淡之同韶之三条,却宜仍旧。诏可。又驳员外散骑侍郎王实之请假事曰:“伏寻旧 制,群臣家有情事,听并急六十日。太元中改制,年赐假百日。又居在千里外,听 并请来年限,合为二百日。此盖一时之令,非经通之旨。会稽虽途盈千里,未足为 难,百日归休,于事自足。若私理不同,便应自表陈解,岂宜名班朝列,而久淹私 门?臣等参议,谓不合开许。或家在河、洛及岭、沔、汉者,道阻且长,犹宜别有 条品,请付尚书详为其制。”从之。坐玺封谬误,免黄门,事在《谢晦传》。

  韶之为晋史,序王珣货殖,王廞作乱。珣子弘,廞子华,并贵显,韶之惧为所 陷,深结徐羡之、傅亮等。少帝即位,迁侍中,骁骑如故。景平元年,出为吴兴太 守。羡之被诛,王弘入为相,领扬州刺史。弘虽与韶之不绝,诸弟未相识者,皆不 复往来。韶之在郡,常虑为弘所绳,夙夜勤厉,政绩甚美,弘亦抑其私憾。太祖两 嘉之。在任积年,称为良守,加秩中二千石。十年,征为祠部尚书,加给事中。坐 去郡长取送故,免官。十二年,又出为吴兴太守。其年卒,时年五十六。七庙歌辞, 韶之制也。文集行于世。子晔,尚书驾部外兵郎,临贺太守。

  荀伯子,颍川颍阴人也。祖羡,骠骑将军。父猗,秘书郎。伯子少好学,博览 经传,而通率好为杂戏,遨游闾里,故以此失清涂。解褐为驸马都尉,奉朝请,员 外散骑侍郎。著作郎徐广重其才学,举伯子及王韶之并为佐郎,助撰晋史及著桓玄 等传。迁尚书祠部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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