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列传·卷五十三

更新时间:2021-03-04 00:21:05

  于时领军将军刘湛协附大将军彭城王义康,而与仆射殷景仁有隙,凡朝士游殷 氏者,不得入刘氏之门,独炳之游二人之间,密尽忠于朝廷。景仁称疾不朝见者历 年,太祖常令炳之衔命去来,湛不疑也。义康出籓,湛伏诛,以炳之为尚书吏部郎, 与右卫将军沈演之俱参机密。顷之,转侍中,本州大中正。迁吏部尚书,领义阳王 师。内外归附,势倾朝野。

  炳之为人强急而不耐烦,宾客干诉非理者,忿詈形于辞色。素无术学,不为众 望所推。性好洁,士大夫造之者,去未出户,辄令人拭席洗床。时陈郡殷冲亦好净, 小史非净浴新衣,不得近左右。士大夫小不整洁,每容接之。炳之好洁反是,冲每 以此讥焉。领选既不缉众论,又颇通货贿。炳之请急还家,吏部令史钱泰、主客令 史周伯齐出炳之宅咨事。泰能弹琵琶,伯齐善歌,炳之因留停宿。尚书旧制,令史 咨事,不得宿停外,虽有八座命,亦不许。为有司所奏。上于炳之素厚,将恕之, 召问尚书右仆射何尚之,尚之具陈炳之得失。又密奏曰:“夫为国为家,何尝不谨 用前典,今苟欲通一人,虑非哲王御世之长术。炳之所行,非暧昧而已。臣所闻既 非一旦,又往往眼见,事如丘山,彰彰若此,遂纵而不纠,不知复何以为治。晋武 不曰明主,断鬲令事,遂能奋发,华暠见待不轻,废锢累年,后起,止作城门校尉 耳。若言炳之有诚于国,未知的是何事?政当云与殷景仁不失其旧,与刘湛亦复不 疏。且景仁当时事意,岂复可蔑,朝士两边相推,亦复何限,纵有微诚,复何足掩 其恶。今贾充勋烈,晋之重臣,虽事业不胜,不闻有大罪,诸臣进说,便远出之。 陛下圣睿,反更迟迟于此。炳之身上之衅,既自藉藉,交结朋党,构扇是非,实足 乱俗伤风。诸恶纷纭,过于范晔,所少贼一事耳。伏愿深加三思,试以诸声传,普 访诸可顾问者。群下见陛下顾遇既重,恐不敢苦相侵伤;顾问之日,宜布嫌责之旨。 若不如此,亦当不辩有所得失。臣蠢,既有所启,要欲尽其心,如无可纳,伏愿宥 其触忤之罪。”

  时炳之自理:“不谙台制,令史并言停外非嫌。”太祖以炳之信受失所,小事 不足伤大臣。尚之又陈曰:“炳之呼二令史出宿,令史咨都令史骆宰,宰云不通, 吏部曹亦咸知不可,令史具向炳之说不得停之意,炳之了不听纳。此非为不解,直 是苟相留耳。由外悉知此,而诬于信受,群情岂了,陛下不假为之辞。虽是令史, 出乃远亏朝典,又不得谓之小事。谢晦望实,非今者之畴,一事错误,免侍中官。 王珣时贤小失,桓胤春搜之谬,皆白衣领职。况公犯宪制者邪?不审可有同王、桓 白衣例不?于任使无损,兼可得以为肃戒。孔万祀居左丞之局,不念相当,语骆宰 云:‘炳之贵要,异他尚书身,政可得无言耳。’又云:‘不痴不聋,不成姑公。’ 敢作此言,亦为异也。”

  太祖犹优游之,使尚之更陈其意。尚之乃备言炳之愆过,曰:“尚书旧有增置 干二十人,以元、凯丞郎干之假疾病,炳之常取十人私使,询处干阙,不得时补。 近得王师,犹不遣还,臣令人语之,‘先取人使,意常未安,今既有手力,不宜复 留。’得臣此信,方复遣耳。大都为人好率怀行事,有诸纭纭,不悉可晓。臣思张 辽之言,关羽虽兄弟,曹公父子,岂得不言。观今人忧国实寡,臣复结舌,日月之 明,或有所蔽。然不知臣者,岂不谓臣有争竞之迹,追以怅怅。臣与炳之周旋,俱 被恩接,不宜复生厚薄。太尉昨与臣言,说炳之有诸不可,非唯一条,远近相崇畏, 震动四海,凡短人办得致此,更复可嘉。虞秀之门生事之,累味珍肴,未尝有乏, 其外别贡,岂可具详。炳之门中不问大小,诛求张幼绪,幼绪转无以堪命。炳之先 与刘德愿殊恶,德愿自持琵琶甚精丽。遗之,便复款然。市令盛馥进数百口材助营 宅,恐人知,作虚买券。刘道锡骤有所输,倾南俸之半。刘雍自谓得其力助,事之 如父,夏中送甘庶,若新发于州。国吏运载樵荻,无辍于道。诸见人有物,鲜或不 求。闻刘遵考有材;便乞材,见好烛盘,便复乞之。选用不平,不可一二。太尉又 云,炳之都无共事之体,凡所选举,悉是其意,政令太尉知耳。论虞秀之作黄门, 太尉不正答和,故得停。太尉近与炳之疏,欲用德原兒作州西曹,炳之乃启用为主 簿,即语德愿,德愿谢太尉。前后漏泄志恩,亦复何极,纵不加罪,故宜出之。士 庶忿疾之,非直项羽楚歌而已也。自从裴、刘刑罚以来,诸将陈力百倍,今日事实 好恶可问。若赫然发愤,显明法宪,陛下便可闲卧紫闼,无复一事也。”

  太祖欲出炳之为丹阳,又以问尚之。尚之答曰:“臣既乏贾生应对之才,又谢 汲公犯颜之直,至于侍坐仰酬,每不能尽。昨出伏复深思,祇有愚滞,今之事迹, 异口同音,便是彰著,政未测得物之数耳。可为蹈罪负恩,无所复少。且居官失和, 未有此比。陛下迟迟旧恩,未忍穷法,为弘之大,莫复过此。方复有尹京赫赫之授, 恐悉心奉国之人,于此而息;贪狼恣意者,岁月滋甚。非但亏点王化,乃治乱所由。 如臣所闻天下论议,炳之常尘累日月,未见一豪增辉。今曲阿在水南,恩宠无异, 而协首郡之荣,乃更成其形势,便是老王雅也。古人云:‘无赏罚,虽尧、舜不能 为治也。’陛下岂可坐损皇家之重,迷一凡人。事若复在可否之间,亦不敢苟陈穴 管。今之枉直,明白灼然,而睿王令王,反更不悟,令贾谊、刘向重生,岂不慷慨 流涕于圣世邪!臣昔启范晔,当时亦惧犯触之尤,苟是愚怀所挹,政自不能不舒达, 所谓虽九死而不悔者也。谓炳之且外出,若能修改,在职著称,还亦不难,则可得 少明国典,粗酬四海之诮。今愆衅如山,荣任不损,炳之若复有彰大之罪,谁复敢 以闻述。且自非殊勋异绩,亦何足塞今日之尤。历观古今,未有众过藉藉,受货数 百万,更得高官厚禄如今者也。臣每念圣化中有此事,未尝不痛心疾首。设令臣等 数人纵横狼藉复如此,不审当复云何处之。近启贾充远镇,今亦何足分,外出恐是 策之良者。臣知陛下不能采臣言,故是臣不能尽己之愚至耳。今蒙恩荣者不少,臣 何为独恳恳于斯,实是尊主乐治之意。伏愿试更垂察”

  又曰:“臣见刘伯宠大慷慨炳之所行,云有人送张幼绪,幼绪语人,吾虽得一 县,负三十万钱,庾冲远乃当送至新林,见缚束,犹示得解手。荀万秋尝诣炳之, 值一客姓夏侯,主人问‘有好牛不?’云:‘无。’问‘有好马不?’又云:‘无。 政有佳驴耳。’炳之便答:‘甚是所欲。’客出门,遂与相闻索之。刘道锡云是炳 之所举,就道锡索嫁女具及祠器,乃当百万数。犹谓不然。选令史章龙向臣说,亦 叹其受纳之过,言‘实得嫁女具,铜炉四人举乃胜,细葛斗帐等物,不可称数。’ 在尚书中,令奴酤酃酒,利其百十,亦是立台阁所无,不审少简圣听不?恐仰伤日 月之明,臣窃为之叹息。”

  太祖乃可有司之奏,免炳之官。是岁,元嘉二十五年也。二十七年,卒于家, 时年六十三。太祖录其宿诚,追复本官。二子季远、弘远。

  谢方明,陈郡阳夏人,尚书仆射景仁从祖弟也。祖铁,永嘉太守。父冲,中书 侍郎。家在会稽,谢病归,除黄门侍郎,不就。为孙恩所杀,追赠散骑常侍。

  方明随伯父吴兴太守邈在郡,孙恩寇会稽,东土诸郡皆响应,吴兴民胡桀、郜 骠破东迁县,方明劝邈避之,不从,贼至被害,方明逃窜遂免。初,邈舅子长乐冯 嗣之及北方学士冯翊仇玄达,俱往吴兴投邈,并舍之郡学,礼待甚简。二人并忿愠, 遂与恩通谋。恩尝为嗣之等从者,夜入郡,见邈众,遁,不悟。本欲于吴兴起兵, 事趣不果,乃迁于会稽。及郜等攻郡,嗣之、玄达并豫其谋。刘牢之、谢琰等讨恩, 恩走入海,嗣之等不得同去,方更聚合。方明结邈门生义故得百余人,掩讨嗣之等, 悉禽而手刃之。

  于时荒乱之后,吉凶礼废。方明合门遇祸,资产无遗,而营举凶事,尽其力用; 数月之间,葬送并毕,平世备礼,无以加也。顷之,孙恩重没会稽,谢琰见害。恩 购求方明甚急。方明于上虞载母妹奔东阳,由黄蘖峤出鄱阳,附载还都,寄居国子 学。流离险厄,屯苦备经,而贞立之操,在约无改。元兴元年,桓玄克京邑,丹阳 尹卞范之势倾朝野,欲以女嫁方明,使尚书吏部郎王腾譬说备至,方明终不回。桓 玄闻而赏之,即除著作佐郎,补司徒王谧主簿。

  从兄景仁举为高祖中兵主簿。方明事思忠益,知无不为。高祖谓之曰:“愧未 有瓜衍之赏,且当与卿共豫章国禄。”屡加赏赐。方明严恪,善自居遇,虽处暗室, 未尝有惰容。无他伎能,自然有雅韵。从兄混有重名,唯岁节朝宗而已。丹阳尹刘 穆之权重当时,朝野辐辏,不与穆之相识者,唯有混、方明、郗僧施、蔡廓四人而 已;穆之甚以为恨。方明、廓后往造之,大悦,白高祖曰:“谢方明可谓名家驹。 直置便自是台鼎人,无论复有才用。”顷之,转从事中郎,仍为左将军道怜长史、 高祖命府内众事,皆咨决之。随府转中军长史。寻更加晋陵太守,复为骠骑长史、 南郡相,委任如初。

  尝年终,江陵县狱囚事无轻重,悉散听归家,使过正三日还到。罪应入重者有 二十余人,纲纪以下,莫不疑惧。时晋陵郡送故主簿弘季盛、徐寿之并随在西,固 谏以为:“昔人虽有其事,或是记籍过言。且当今民情伪薄,不可以古义相许。” 方明不纳,一时遣之。囚及父兄皆惊喜涕泣,以为就死无恨。至期,有重罪二人不 还,方明不听讨捕。其一人醉不能归,逮二日乃反;余一囚十日不至,五官硃千期 请见欲白讨之,方明知为囚事,使左右谢五官不须入,囚自当反。囚逡巡墟里,不 能自归,乡村责让之,率领将送,遂竟无逃亡者。远近咸叹服焉。遭母忧,去职。 服阕,为宋台尚书吏部郎。

  高祖受命,迁侍中。永初三年,出为丹阳尹,有能名。转会稽太守。江东民户 殷盛,风俗峻刻,强弱相陵,奸吏蜂起,符书一下,文摄相续。又罪及比伍,动相 连坐,一人犯吏,则一村废业,邑里惊扰,狗吠达旦。方明深达治体,不拘文法, 阔略苛细,务存纲领。州台符摄,即时宣下,缓民期会,展其办举;郡县监司,不 得妄出,贵族豪士,莫敢犯禁,除比伍之坐,判久系之狱。前后征伐,每兵运不充, 悉发倩士庶;事既宁息,皆使还本。而属所刻害,或即以补吏。守宰不明,与夺乖 舛,人事不至,必被抑塞。方明简汰精当,各慎所宜,虽服役十载,亦一朝从理, 东土至今称咏之。性尤爱惜,未尝有所是非,承代前人,不易其政。有必宜改者, 则以渐移变,使无迹可寻。元嘉三年,卒官,年四十七。

  子惠连,幼而聪敏,年十岁,能属文,族兄灵运深相知赏,事在《灵运传》。 本州辟主簿,不就。惠连先爱会稽郡吏杜德灵,及居父忧,赠以五言诗十余首,文 行于世。坐被徙废塞,不豫荣伍。尚书仆射殷景仁爱其才,因言次白太祖:“臣小 兒时,便见世中有此文,而论者云是谢惠连,其实非也。”太祖曰:“若如此,便 应通之。”元嘉七年,方为司徒彭城王义康法曹参军。是时义康治东府城,城堑中 得古冢,为之改葬,使惠连为祭文,留信待成,其文甚美。又为《雪赋》,亦以高 丽见奇。文章并传于世。十年,卒,时年二十七。既早亡,且轻薄多尤累,故官位 不显。无子。弟惠宣,竟陵王诞司徒从事中郎,临川内史。

  江夷,字茂远,济阳考城人也。祖霖彡,晋护军将军。父敳,骠骑咨议参军。 夷少自藻厉,为后进之美。州辟主簿,不就。桓玄篡位,以为豫章王文学。义旗建, 高祖板为镇军行参军,寻参大司马琅邪王军事,转以公事免。顷之,复补主簿。豫 讨桓玄功,封南郡州陵县五等侯。孟昶建威府司马,中书侍郎,中军太尉从事中郎, 征西大将军道规长史、南郡太守,寻转太尉咨议参军,领录事,迁长史,入为侍中, 大司马,从府公北伐,拜洛阳园陵,进至潼关。还领宁远将军、琅邪内史、本州大 中正。高祖命大司马府、琅邪国事,一以委焉。

  宋台初建,为五兵尚书。高祖受命,转掌度支。出为义兴太守,加秩中二千石, 以疾去职。寻拜吏部尚书,为吴郡太守。营阳王于吴县见害,夷临哭尽礼。又以兄 疾去官。复为丹阳尹,吏部尚书,加散骑常侍,迁右仆射。夷美风仪,善举止,历 任以和简著称。出为湘州刺史,加散骑常侍,未之职,病卒,时年四十八。遗命薄 敛蔬奠,务存俭约。追赠前将军,本官如故。子湛,别有传。

  史臣曰:为国之道,食不如信,立人之要,先质后文。士君子当以体正为基, 蹈义为本,然后饰以艺能,文以礼乐,苟或难备,不若文不足而质有余也。是以小 心翼翼,可祗事于上帝,啬夫喋喋,终不离于虎圈。江夷、谢方明、谢弘微、王惠、 王球,学义之美,未足以成名,而贞心雅体,廷臣所罕及。《诗》云:“温温恭人, 惟德之基,”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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