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志·卷三十九

更新时间:2021-03-04 00:19:27

  太常,一人。舜摄帝位,命伯夷作秩宗,掌三礼,即其任也。周时曰宗伯,是 为春官,掌邦礼。秦改曰奉常,汉因之。景帝中六年,更名曰太常。应劭曰:“欲 令国家盛大常存,故称太常。”前汉常以列侯忠孝敬慎者居之,后汉不必列侯也。

  博士,班固云,秦官。史臣案,六国时往往有博士,掌通古今。汉武建元五年, 初置《五经》博士。宣、成之世,《五经》家法稍增,经置博士一人。至东京凡十 四人。《易》,施、孟、梁丘、京氏;《尚书》,欧阳、大小夏侯;《诗》,齐、 鲁、韩;《礼》,大小戴;《春秋》,严、颜:各一博士。而聪明有威重者一人为 祭酒。魏及晋西朝置十九人,江左初减为九人,皆不知掌何经。元帝末,增《仪礼》、 《春秋公羊》博士各一人,合为十一人。后又增为十六人,不复分掌《五经》,而 谓之太学博士也。秩六百石。

  国子祭酒一人,国子博士一人,国子助教十人。《周易》、《尚书》、《毛诗》、 《礼记》、《周官》、《仪礼》、《春秋左氏传》、《公羊》、《谷梁》各为一经, 《论语》、《孝经》为一经,合十经,助教分掌。国子,周旧名,周有师氏之职, 即今国子祭酒也。晋初复置国子学,以教生徒,而隶属太学焉。晋初助教十五人, 江左以来,损其员。自宋世若不置学,则助教唯置一人,而祭酒、博士常置也。

  太庙令,一人。丞一人。并前汉置。西京曰长,东京曰令。领斋郎二十四人。

  明堂令,一人。丞一人。丞,汉东京初置;令,宋世祖大明中置。

  太祝令,一人。丞一人。掌祭祀读祝迎送神。太祝,周旧官也。汉西京置太祝 令、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曰庙祀。汉东京改曰太祝。

  太史令,一人,丞一人。掌三辰时日祥瑞妖灾,岁终则奏新历。太史,三代旧 官,周世掌建邦之六典,正岁年,以序事颁朔于邦国。又有冯相氏,掌天文次序; 保章氏,掌天文。今之太史,则并周之太史、冯相、保章三职也。汉西京曰太史令。 汉东京有二丞,其一在灵台。

  太乐令,一人。丞一人。掌凡诸乐事。周时为大司乐。汉西京曰太乐令。汉东 京曰大予乐令。魏复为太乐令。

  陵令,每陵各一人,汉旧官也。

  乘黄令,一人。掌乘舆车及安车诸马。魏世置。自博士至乘黄令,并属太常。

  光禄勋,一人。丞一人。光,明也;禄,爵也;勋,功也。秦曰郎中令,汉因 之。汉武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掌三署郎,郎执戟卫宫展门户。光禄勋居禁中如 御史,有狱在殿门外,谓之光禄外部。光禄勋郊祀掌三献。魏、晋以来,光禄勋不 复居禁中,又无复三署郎,唯外宫朝会,则以名到焉。二台奏劾,则符光禄加禁止, 解禁止亦如之。禁止,身不得入殿省,光禄主殿门故也。宫殿门户,至今犹属。晋 哀帝兴宁二年,省光禄勋,并司徒。孝武宁康元年,复置。汉东京三署郎有行应四 科者,岁举茂才二人,四行二人,及三署郎罢省,光禄勋犹依旧举四行,衣冠子弟 充之。三署者,五官署、左署、右署也,各置中郎将以司之。郡举孝廉以补三署郎, 年五十以上,属五官,其次分在左右署。凡有中郎、议郎、侍郎、郎中四等,无员, 多至万人。

  左光禄大夫,右光禄大夫,二大夫,晋初置。光禄大夫,秦时为中大夫,汉武 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大夫;晋初又置左右光禄大夫,而光禄大夫如故。光禄大夫银 章青绶,其重者加金章紫绶,则谓之金紫光禄大夫。旧秩比二千石。

  中散大夫,王莽所置,后汉因之。前汉大夫皆无员,掌论议。后汉光禄大夫三 人,中大夫二十人,中散大夫三十人。魏以来复无员。自左光禄大夫以下,养老疾, 无职事。中散,六百石。

  卫尉,一人。丞二人。掌宫门屯兵,秦官也。汉景初,改为中大夫令。后元年, 复为卫尉。晋江右掌冶铸,领冶令三十九,户五千三百五十。冶皆在江北,而江南 唯有梅根及冶塘二冶,皆属扬州,不属卫尉。卫尉,江左不置,宋世祖孝建元年复 置。旧一丞,世祖增置一丞。

  廷尉,一人。丞一人。掌刑辟。凡狱必质之朝廷,与众共之之义。兵狱同制, 故曰廷尉。舜摄帝位,咎繇作士,即其任也。周时大司寇为秋官,掌邦刑。秦为廷 尉。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复为廷尉。哀帝元寿二年,复为大 理。汉东京初,复为廷尉。

  廷尉正,一人。廷尉监,一人。正、监并秦官。本有左右监,汉光武省右,犹 云左监;魏、晋以来,直云监。廷尉评,一人。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评。汉 光武省右,犹云左评。魏、晋以来,直云评。正、监、评并以下官礼敬廷尉卿。正、 监秩千石,评六百石。廷尉律博士,一人。魏武初建魏国置。

  大司农,一人。丞一人。掌九谷六畜之供膳羞者。舜摄帝位,命弃为后稷,即 其任也。周则为太府,秦治粟内史;汉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 更名曰大司农。晋哀帝末,省并都水,孝武世复置。汉世丞二人,魏以来一人。

  太仓令,一人。丞一人。秦官也。晋江左以来,又有东仓、石头仓丞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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