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志·卷十六

更新时间:2021-03-04 00:16:48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自书契经典,咸崇其义,而圣人之德,莫大于严父 者也。故司马迁著《封禅书》,班固备《郊祀志》,上纪皇王正祀,下录郡国百神。 司马彪又著《祭祀志》,以续终汉。中兴以后,其旧制诞章,粲然弘备。自兹以降, 又有异同,故复撰次云尔。

  汉献帝延康元年十一月己丑,诏公卿告祠高庙。遣兼御史大夫张音奉皇帝玺绶 策书,禅帝位于魏。是时魏文帝继王位,南巡在颍阴。有司乃为坛于颍阴之繁阳故 城。庚午,登坛。魏相国华歆跪受玺绂以进于王。既受毕,降坛视燎,成礼而返, 未有祖配之事。魏文帝黄初二年正月,郊祀天地明堂。是时魏都洛京,而神祇兆域 明堂灵台,皆因汉旧事。四年七月,帝将东巡,以大军当出,使太常以一特牛告祠 南郊,自后以为常。及文帝崩,太尉钟繇告谥南郊,皆是有事于郊也。

  明帝太和元年正月丁未,郊祀武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是 时二汉郊禋之制具存,魏所损益可知也。

  四年八月,帝东巡,过繁昌,使执金吾臧霸行太尉事,以特牛祠受禅坛。《后 汉纪》,章帝诏高邑祠即位坛。此虽前代已行之事,然为坛以祀天,而坛非神也。 今无事于上帝,而致祀于虚坛,未详所据也。

  景初元年十月乙卯,始营洛阳南委粟山为圆丘,诏曰:“盖帝王受命,莫不恭 承天地,以彰神明;尊祀世统,以昭功德。故先代之典既著,则禘郊祖宗之制备也。 昔汉氏之初,承秦灭学之后,采摭残缺,以备郊祀。自甘泉、后土、雍宫、五畤神 祗兆位,多不经见,并以兴废无常,一彼一此,四百余年,废无禘礼。古代之所更 立者,遂有阙焉。曹氏世系,出自有虞氏。今祀圆丘,以始祖帝舜配,号圆丘曰皇 皇帝天;方丘所祭曰皇皇后地,以舜妃伊氏配;天郊所祭曰皇天之神,以太祖武皇 帝配;地郊所祭曰皇地之祗,以武宣皇后配;宗祀皇考高祖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 帝。”十二月壬子冬至,始祀皇皇帝天于圆丘,以始祖有虞帝舜配。自正始以后, 终魏世,不复郊祀。

  孙权初称尊号于武昌,祭南郊告天。文曰:“皇帝臣孙权,敢用玄牡,昭告皇 皇后帝。汉飨国二十有四世,历年四百三十,行气数终,禄胙运尽,普天弛绝,率 土分崩。孽臣曹丕,遂夺神器;丕子睿继世作慝,窃名乱制。权生于东南,遭值期 运,承乾秉戎,志在拯世,奉辞行罚,举足为民。群臣将相州郡百城执事之人,咸 以为天意已去于汉,汉氏已终于天。皇帝位虚,郊祀无主,休征嘉瑞,前后杂沓, 历数在躬,不得不受。权畏天命,敢不敬从。谨择元日,登坛柴燎,即皇帝位。唯 尔有神飨之!左右有吴,永绥天极。”其后自以居非中土,不复修设。中年,群臣 奏议,宜修郊祀,权曰:“郊祀当于中土,今非其所。”重奏曰:“普天之下,莫 非王土。王者以天下为家。昔周文、武郊于禜、镐,非必中土。”权曰:“武王伐 纣,即阼于镐京,而郊其所也。文王未为天子,立郊于禜,见何经典?”复奏曰: “伏见《汉书·郊祀志》,匡衡奏徙甘泉河东郊于长安,言文王郊于禜。”权曰: “文王德性谦让,处诸侯之位,明未郊也。经传无明文,由匡衡俗儒意说,非典籍 正义,不可用也。”虞喜《志林》曰:“吴主纠驳郊祀,追贬匡衡,凡在见者,莫 不慨然称善也。”何承天曰:“案权建号继天,而郊享有阙,固非也。末年虽一南 郊,而遂无北郊之礼。环氏《吴纪》:‘权思崇严父配天之义,追上父坚尊号为吴 始祖。’如此说,则权末年所郊,坚配天也。权卒后,三嗣主终吴世不郊祀,则权 不享配帝之礼矣。”

  刘备章武元年,即皇帝位,设坛。“建安二十六年夏四月丙午,皇帝臣备,敢 用玄牡,昭告皇天上帝、后土神祗。汉有天下,历数无疆。曩者王莽篡盗,光武皇 帝震怒致诛,社稷复享。今曹操阻兵安忍,子丕载其凶逆,窃居神器。群臣将士以 为社稷堕废,备宜修之,嗣武二祖,龚行天罚。备惟否德,惧忝帝位,询于庶民, 外及蛮夷君长,佥曰天命不可以不答,祖业不可以久替,四海不可以无主,率土式 望,在备一人。备畏天之威,又惧汉邦将湮于地。谨择元日,与百僚登坛,受皇帝 玺绶。修燔瘗,告类于大神。惟大神尚飨!祚于汉家,永绥四海。”章武二年十月, 诏丞相诸葛亮营南北郊于成都。

  魏元帝咸熙二年十二月甲子,使持节侍中太保郑冲、兼太尉司隶校尉李喜奉皇 帝玺绶策书,禅帝位于晋。丙寅,晋设坛场于南郊,柴燎告类,未有祖配。其文曰: “皇帝臣炎,敢用玄牡,明告于皇皇后帝。魏帝稽协皇运,绍天明命,以命炎曰: ‘昔者唐尧禅位虞舜,虞舜又以禅禹,迈德垂训,多历年载。暨汉德既衰,太祖武 皇帝拨乱济民,扶翼刘氏,又用受禅于汉。粤在魏室,仍世多故,几于颠坠,实赖 有晋匡拯之德,用获保厥肆祀,弘济于艰难,此则晋之有大造于魏也。诞惟四方之 民,罔不祗顺,开国建侯,宣礼明刑,廓清梁、岷,苞怀扬、越,函夏兴仁,八纮 同轨,遐迩弛义,祥瑞屡臻,天人协应,无思不服。肆予宪章三后,用集大命于兹。’ 炎惟德不嗣,辞不获命。于是群公卿士,百辟庶僚,黎献陪隶,暨于百蛮君长,佥 曰:‘皇天鉴下,求民之瘼,既有成命,固非克让所得距违。’天序不可以无统, 人神不可以旷主,炎虔奉皇运,畏天之威,敢不钦承休命,敬简元辰,升坛受禅, 告类上帝,以永答民望,敷佑万国。惟明德是飨。”

  泰始二年正月,诏曰:“有司前奏郊祀权用魏礼。朕不虑改作之难,今便为永 制。众议纷互,遂不时定,不得以时供飨神祀,配以祖考,日夕叹企,贬食忘安。 其便郊祀。”时群臣又议:“五帝,即天也。五气时异,故殊其号。虽名有五,其 实一神。明堂南郊,宜除五帝之坐。五郊改五精之号,皆同称昊天上帝,各设一坐 而已。北郊又除先后配祀。”帝悉从之。二月丁丑,郊祀宣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 帝于明堂,以配上帝。是年十一月,有司又议奏:“古者丘郊不异,宜并圆丘方泽 于南北郊,更修治坛兆。其二至之祀,合于二郊。”帝又从之,一如宣帝所用王肃 议也。是月庚寅冬至,帝亲祠圆丘于南郊。自是后,圆丘方泽不别立至今矣。太康 十年十月,乃更诏曰:“《孝经》‘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而《周官》云:‘祀天旅上帝。’又曰:‘祀地旅四望。’四望非地,则明上帝不 得为天也。往者众议除明堂五帝位,考之礼文正经不通。且《诗序》曰:‘文、武 之功,起于后稷。’故推以配天焉。宣帝以神武创业,既已配天,复以先帝配天, 于义亦不安。其复明堂及南郊五帝位。”晋武帝太康三年正月,帝亲郊礼。皇太子、 皇弟、皇子悉侍祠,非前典也。愍帝都长安,未及立郊庙而败。

  元帝中兴江南,太兴元年,始更立郊兆。其制度皆太常贺循依据汉、晋之旧也。 三月辛卯,帝亲郊祀,飨配之礼,一依武帝始郊故事。初,尚书令刁协、国子祭酒 杜夷,议宜须旋都洛邑乃修之。司徒荀组据汉献帝居许,即便立郊,自宜于此修奉。 骠骑王导、仆射荀崧、太常华恆、中书侍郎庾亮皆同组议,事遂施行。按元帝绍命 中兴,依汉氏故事,宜享明堂宗祀之礼。江左不立明堂,故阙焉。明帝太宁三年七 月,始诏立北郊。未及建而帝崩,故成帝咸和八年正月,追述前旨,于覆舟山南立 之。是月辛未,祀北郊,始以宣穆张皇后配地。魏氏故事,非晋旧也。

  康帝建元元年正月,将北郊,有疑议。太常顾和表曰:“泰始中,合二至之祀 于二郊。北郊之月,古无明文,或以夏至,或同用阳复。汉光武正月辛未,始建北 郊,此则与南郊同月。及中兴草创,百度从简,合北郊于一丘。宪章未备,权用斯 礼,盖时宜也。至咸和中,议别立北郊,同用正月。魏承后汉,正月祭天,以地配, 而称周礼,三王之郊,一用夏正。”于是从和议。是月辛未,南郊。辛巳,北郊。 帝皆亲奉。

  安帝元兴三年三月,宋高祖讨桓玄走之。己卯,告义功于南郊。是年,帝蒙尘 江陵未返。其明年应郊,朝议以为宜依周礼,宗伯摄职,三公行事。尚书左丞王纳 之独曰:“既殡郊祀,自是天子当阳,有君存焉,禀命而行,何所辨也。斋之与否, 岂如今日之比乎?议者又云今宜郊,故是承制所得命三公行事。又郊天极尊,唯一 而巳,故非天子不祀也。庶人以上,莫不蒸尝,嫡子居外,庶子执事,礼文炳然。 未有不亲受命而可祭天者。又武皇受禅,用二月郊,元帝中兴,以三月郊。今郊时 未过,日望舆驾。无为欲速而无据,使皇舆旋返,更不得亲奉。”遂从纳之议。

  晋恭帝元熙二年五月,遣使奉策,禅帝位于宋。永初元年六月丁卯,设坛南郊, 受皇帝玺绂,柴燎告类。策曰:“皇帝臣讳,敢用玄牡,昭告皇皇后帝。晋帝以卜 世告终,历数有归,钦若景运,以命于讳。夫树君司民,天下为公,德充帝王,乐 推攸集。越俶唐、虞,降暨汉、魏,靡不以上哲格文祖,元勋陟帝位,故能大拯黔 黎,垂训无穷。晋自东迁,四维弗树,宰辅焉依,为日已久。难棘隆安,祸成元兴, 遂至帝王迁播,宗祀湮灭。讳虽地非齐、晋,众无一旅,仰愤时难,俯悼横流,投 袂一麾,则皇祚克复。及危而能持,颠而能扶,奸宄具歼,僭伪必灭。诚否终必泰, 兴废有期。至于拨乱济民,大造晋室,因藉时运,以尸其劳。加以殊俗慕义,重译 来款,正朔所暨,咸服声教。至乃三灵垂象,山川告祥,人神和协,岁月兹著。是 以群公卿士,亿兆夷人,佥曰皇灵降监于上,晋朝款诚于下;天命不可以久淹,宸 极不可以暂旷。遂逼群议,恭兹大礼。猥以寡德,托于兆民之上。虽仰畏天威,略 是小节,顾深永怀,祗惧若厉。敬简元日,升坛受禅,告类上帝,用酬万国之嘉望。 克隆天保,永祚于有宋。惟明灵是飨。”

  永初元年,皇太子拜告南北郊。永初二年正月上辛,上亲郊祀。文帝元嘉三年, 车驾西征谢晦,币告二郊。

  孝武帝孝建元年六月癸巳,八座奏:“刘义宣、臧质,干时犯顺,滔天作戾, 连结淮、岱,谋危宗社。质反之始,戒严之日,二郊庙社,皆已遍陈。其义宣为逆, 未经同告。舆驾将发,丑徒冰消,质既枭悬,义宣禽获,二寇俱殄,并宜昭告。检 元嘉三年讨谢晦之始,普告二郊、太庙。贼既平荡,唯告太庙、太社,不告二郊。” 礼官博议。太学博士徐宏、孙勃、陆澄议:“《礼》无不报。始既遍告,今贼已禽, 不应不同。”国子助教苏玮生议:“案《王制》,天子巡狩,‘归,假于祖祢’。 又《曾子问》:‘诸侯适天子,告于祖,奠于祢,命祝史告于社稷宗庙山川。告用 牲币,反亦如之。诸侯相见,反必告于祖祢,乃命祝史告至于前所告者。’又云: ‘天子诸侯将出,必以币帛皮圭,告于祖祢。反必告至。’天子诸侯,虽事有小大, 其礼略钧,告出告至,理不得殊。郑云:‘出入礼同。’其义甚明。天子出征,类 于上帝,推前所告者归必告至,则宜告郊,不复容疑。元嘉三年,唯告庙社,未详 其义。或当以《礼记》唯云‘归假祖祢’,而无告郊之辞。果立此义,弥所未达。 夫《礼记》残缺之书,本无备体,折简败字,多所阙略。正应推例求意,不可动必 征文。天子反行告社,亦无成记,何故告郊,独当致嫌。但出入必告,盖孝敬之心。 既以告归为义,本非献捷之礼。今舆驾竟未出宫,无容有告至之文;若陈告不行之 礼,则为未有前准。愚谓祝史致辞,以昭诚信。苟其义舛于礼,自可从实而阙。臣 等参议,以应告为允,宜并用牲告南北二郊、太庙、太社,依旧公卿行事。”诏可。

  孝建二年正月庚寅,有司奏:“今月十五日南郊。寻旧仪,庙祠至尊亲奉,以 太尉亚献;南郊亲奉,以太常亚献。又庙祠行事之始,以酒灌地;送神则不灌。而 郊初灌,同之于庙,送神又灌,议仪不同,于事有疑。辄下礼官详正。”太学博士 王祀之议:“案《周礼》,大宗伯‘佐王保国,以吉礼事鬼神祗,禋祀昊天。’则 今太常是也。以郊天,太常亚献。又《周礼》外宗云:‘王后不与,则赞宗伯。’ 郑玄云:‘后不与祭,宗伯摄其事。’又说云:‘君执圭瓚稞尸,大宗伯执璋瓚亚 献。’中代以来,后不庙祭,则应依礼大宗伯摄亚献也。而今以太尉亚献。郑注 《礼·月令》云:‘三王有司马,无太尉。太尉,秦官也。’盖世代弥久,宗庙崇 敬,摄后事重,故以上公亚献。”又议:“履时之思,情深于霜露;室户之感,有 怀于容声。不知神之所在,求之不以一处。郑注《仪礼》有司云,天子诸侯祭于祊 而绎。绎又祭也。今庙祠阙送神之稞,将移祭于祊绎,明在于留神,未得而杀。礼 郊庙祭殊,故灌送有异。”

  太常丞硃膺之议:“案《周礼》,大宗伯使掌典礼,以事神为上,职总祭祀, 而昊天为首。今太常即宗伯也。又寻袁山松《汉·百官志》云:‘郊祀之事,太尉 掌亚献,光禄掌三献。太常每祭祀,先奏其礼仪及行事,掌赞天子。’无掌献事。 如仪志,汉亚献之事,专由上司,不由秩宗贵官也。今宗庙太尉亚献,光禄三献, 则汉仪也。又贺循制太尉由东南道升坛,明此官必预郊祭。古礼虽由宗伯,然世有 因革,上司亚献,汉仪所行。愚谓郊祀礼重,宜同宗庙。且太常既掌赞天子,事不 容兼。又寻灌事,《礼记》曰:‘祭求诸阴阳之义也。殷人先求诸阳。’‘乐三阕 然后迎牲。’则殷人后灌也。‘周人先求诸阴’,‘灌用鬯,达于渊泉。既灌,然 后迎牲。’则周人先灌也。此谓庙祭,非谓郊祠。案《周礼》天官:‘凡祭祀赞王 祼将之事。’郑注云:‘祼者,灌也。唯人道宗庙有灌,天地大神至尊不灌。’而 郊未始有灌,于礼未详。渊儒注义,炳然明审。谓今之有灌,相承为失,则宜无灌。” 通关八座丞郎博士,并同膺之议。尚书令建平王宏重参议,谓膺之议为允。诏可。

  大明二年正月丙午朔,有司奏:“今月六日南郊,舆驾亲奉。至时或雨。魏世 值雨,高堂隆谓应更用后辛。晋时既出遇雨,顾和亦云宜更告。徐禅云:‘晋武之 世,或用丙,或用己,或用庚。’使礼官议正并详。若得迁日,应更告庙与不?” 博士王燮之议称:“遇雨迁郊,则先代成议。《礼》传所记,辛日有征。《郊特牲》 曰:‘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郑玄注曰:‘三王之郊,一用夏正。用辛 者,取其斋戒自新也。’又《月令》曰:‘乃择元日,祈谷于上帝。’注曰:‘元 日,谓上辛。郊祭天也。’又《春秋》载郊有二,成十七年九月辛丑,郊。《公羊》 曰:‘曷用郊?用正月上辛。’哀元年四月辛巳,郊。《谷梁》曰:‘自正月至于 三月,郊之时也。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如不从,以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如 不从,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以斯明之,则郊祭之礼,未有不用辛日者也。晋 氏或丙、或己、或庚,并有别议。武帝以十二月丙寅南郊受禅,斯则不得用辛也。 又泰始二年十一月己卯,始并圆丘方泽二至之祀合于二郊。三年十一月庚寅冬至祠 天,郊于圆丘。是犹用圆丘之礼,非专祈谷之祭,故又不得用辛也。今之郊飨,既 行夏时,虽得迁却,谓宜犹必用辛也。徐禅所据,或为未宜。又案《郊特牲》曰: ‘受命于祖庙,作龟于祢宫。’郑玄注曰:‘受命,谓告退而卜也。’则告义在郊, 非为告日。今日虽有迁,而郊祀不异,愚谓不宜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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