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阴经

杂仪类·誓众军令篇

更新时间:2021-03-04 00:03:44

  一破敌先掳掠者,斩;入敌境亦同。

  一更铺失候犯夜失号擅宿他火者,斩;恐奸得计。

  一守围不固者,斩;罪一火主吏。

  一不伏差遣及主吏役使不平者,斩;有私及强梁者同。

  一侵欺百姓奸居人子女及将妇人入营者,斩;恐伤人军中,慎子女气。

  一违将军一时一命皆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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