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志·卷四十二

更新时间:2021-03-03 22:39:51

  丰州毛子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缙山毛子旋匠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员,典史、司吏各一人。

  徐邳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司吏各一人。

  广备库,大使、副使各一员,俱受院札。

  汴梁等路管民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府判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国初,立息州总管府,领归附六千三百余户。元贞元年,又并寿颍归附民户二千四百余户,改汴梁等路管民总管府,掌各屯佃户差发子粒,隶徽政院。泰定元年,改隶詹事院,后隶储政院,其属库一,提领所八,管佃提领十二。

  常盈库,大使、副使各一员。

  提领所:

  新降户,真阳,新蔡,息州,汝宁,陈州,汴梁,郑州,真定。

  以上八所,每所提领各一员,副提领、相副官有差。

  管佃提领:

  汝阳五里冈,许州郾城县,青龙宋冈,陈州项城商水等屯,分山曲堰,许州临颍屯,许州襄城屯,汝阳金乡屯,颍丰堰,遂平横山屯,上蔡浮召屯,汝阳县烟亭屯。

  以上十有二处,各设提领二员。

  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总管各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十五人,奏差十五人,译史一人,典吏三人。至元十六年,以宋谢太后、福王所献事产,及贾似道地土、刘坚等田,立总管府以治之。大德四年罢,命有司掌其赋。天历二年复立,其赋复归焉。

  储用库,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杭州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扬州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其属附见:

  安庆等处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建康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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