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禄寺,秩正三品,掌起运米曲诸事,领尚饮、尚酝局,沿路酒坊,各路布种事。至元十五年,罢都提点,置寺,设卿一员、少卿三员、主事一员、照磨一员、管勾一员。二十年,改尚酝监,正四品。二十三年,复为光禄寺,卿二员,少卿、丞各一员。二十四年,增少卿一员。二十五年,拨隶省部。三十一年,复隶宣徽。延祐七年,降从三品。后复正三品。定置卿四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主事二员,从七品;令史八人,译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奏差二十四人,典吏三人,蒙古书写一人。
大都尚饮局,秩从六品。中统四年始置,设大使、副使各一员,俱带金符,掌酝造上用细酒。至元十二年,增副使二员。十五年,升从五品,置提点一员。后定置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
上都尚饮局,秩正五品。皇庆中始置,提点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品秩同上。
大都尚酝局,秩从六品,掌酝造诸王百官酒醴。中统四年,立御酒库,设金符宣差。至元十一年,始设提点。十六年,改尚酝局,从五品。置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一员,正八品。
上都尚酝局,秩从五品。至元二十九年始置,设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直长各一员,品秩同上。
大都醴源仓,秩从六品,掌受香莎苏门等酒材糯米,乡贡曲药,以供上酝及岁赐诸王百官者。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设提举一员,从六品;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
上都醴源仓,秩从九品,掌受大都转输米麹,并酝造车驾临幸次舍供给之酒。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设大使一员,直长一员。
尚珍署,秩从五品。掌收济宁等处田土子粒,以供酒材。至元十三年始立。十五年,罢入有司。二十三年复置。设达鲁花赤一员,令一员,并从五品;丞二员,正七品;吏目二员。
安丰怀远等处稻田提领所,秩从九品,掌稻田布种,岁收子粒,转输醴源仓。定置提领二员。
尚舍寺,秩正四品,掌行在帷幕帐房陈设之事,牧养骆驼,供进爱兰乳酪。至元三十一年始置监。至大元年,改为寺,升正三品。四年,仍为监,寻复为寺。延祐三年,复降为正四品。定置太监二员、少监二员、监丞二员、知事二员。
诸物库,秩从七品,掌出纳。大德四年置,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阑遗监,秩正四品,掌不阑奚人口、头匹诸物。至元二十年,初立阑遗所,秩九品。二十五年,改为监,正四品。二十八年,升正三品。至大四年,复正四品,寻复正三品。延祐七年,复为正四品。定置太监一员,正四品;少监二员,正五品;监丞二员,正六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从九品;令史五人,译史一人,知印兼通事一人,奏差五人。
尚食局,秩从五品,掌供御膳,及出纳油面酥蜜诸物。至元二年置提点,领进纳百色生料。二十年,省并尚药局为尚食局,别置生料库。本局定置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一员,正八品。
大都生料库,秩从五品。至元十一年,置生料野物库,隶尚食局。二十年,别置库,拟内藏库例,置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三员,正七品。
上都生料库,秩从五品,掌受弘州、大同虎贲、司农等岁办油面,大都起运诸物,供奉内府,放支宫人宦者饮膳。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品秩同上;直长一员,正八品。
大都大仓、上都大仓,秩正六品,掌内府支持米豆,及酒材米曲药物。至元五年初立,设官三员,俱受制国用使司劄付。十二年,改立提举大仓,设官三员,隶宣徽。二十五年,升正六品。定置二仓各设提举一员,正六品;大使一员,从六品;副使一员,从七品。
大都、上都柴炭局各一,至元十二年置,秩从六品。十六年,改提举司,升五品。大德八年,仍为局,降正七品。置达鲁花赤各一员,正七品;大都大使一员,上都大使三员,各正七品;副使各二员,正八品;直长各一人,掌苇场;典吏各一人。
尚牧所,秩从五品。至大四年始置,设提举二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