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志·卷二十一

更新时间:2021-03-03 22:37:37

  文舞器

  纛二,制若旌幢,高七尺,杠首刻象牛首,下施朱缯盖为三重,以导文舞。

  籥六十有四,木为之。象籥之制,舞人所执。

  翟六十有四,木柄,端刻龙首,饰以雉羽,缀以流苏,舞人所执。

  武舞器

  旌二,制如纛,杠首栖以凤,以导武舞。

  干六十有四,木为之,加以彩绘,舞人所执。

  戚六十有四,制若剑然,舞人所执。(《礼记注》:“戚,斧也。”今制与古异。)

  金錞二,范铜为之,中虚,鼻象狻猊,木方趺。二人举錞,筑于趺上。

  金钲二,制如铜盘,县而击之,以节乐。

  金铙二,制如火斗,有柄,以铜为匡,疏其上如铃,中有丸。执其柄而摇之,其声铙铙然,用以止鼓。

  单铎、双铎各二,制如小钟,上有柄,以金为舌,用以振武舞。两铎通一柄者,号曰双铎。

  雅鼓二,制如漆筒,鞔以羊革,旁有两纽。工人持之,筑地以节舞。

  相鼓二,制如搏拊,以韦为表,实之以糠。拊其两端,以相乐舞节。

  鼗鼓二。

  舞表

  表四,木杆,凿方石树之,用以识舞人之兆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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