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志·卷二十一

更新时间:2021-03-03 22:37:37

  土部

  埙二,陶土为之,围五寸半,长三寸四分,形如称锤,六孔,上一,前二,后三,韬以黄囊。

  革部

  搏拊二,制如鼓而小,中实以糠,外髹以朱,绘以绿云,系以青绒绦。两手用之,或搏或拊,以节登歌之乐。

  木部

  柷一,以桐木为之,状如方桶,绘山于上,髹以粉,旁为圆孔,纳椎于中。椎以杞木为之,撞之以作乐。

  敔一,制以桐木,状如伏虎,彩绘为饰,背有二十七鉏铻刻,下承以盘。用竹长二尺四寸,破为十茎,其名曰籈,栎其背以止乐。

  宫县乐器

  金部

  镈钟十有二虡,虡一钟,制视编钟而大,依十二辰位特县之,亦号辰钟。笋虡朱髹、涂金,彩绘飞龙,跗东青龙,西白虎,南赤豸,北玄麟,素罗五色流苏。余制并与编钟同。

  编钟十有二虡,虡十有六钟,制见《登歌》。(此下乐器制与《登歌》同者,皆不重载。)

  石部

  编磬十有六虡,虡十有二磬,制见《登歌》。笋虡与镈钟同。

  丝部

  琴二十有七,一弦者三,三弦、五弦、七弦、九弦者各六。

  瑟十有二。

  竹部

  箫十,籥十,篪十,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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