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路,(下。)石晋于清湘县置全州,宋因之。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全州路总管府。户四万一千六百四十五,口二十四万五百一十九。领司一、县二。
录事司。(旧有兵马司,至元十五年改立。)
县二
清湘,(上。倚郭。)灌阳。(下。)
宝庆路,(下。)唐邵州,又为邵阳郡。宋仍为邵州,又升宝庆府。元至元十二年,立安抚司。十四年,改宝庆路总管府。户七万二千三百九,口一十二万六千一百五。领司一、县二。
录事司。
县二
邵阳,(上。倚郭。)新化。(中。)
武冈路,(下。)唐武冈县。宋升为军。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升武冈路总管府。户七万七千二百七,口三十五万六千八百六十三。领司一、县三。(本路屯田八十六顷。)
录事司。(旧有兵马司,领四厢,至元十五年改立。)
县三
武冈,(上。倚郭。)新宁,(下。)绥宁。(下。)
桂阳路,(下。)唐郴州。宋升桂阳军。元至元十二年,置安抚司。十四年,升桂阳路总管府。户六万五千五十七,口一十万二千二百四。领司一、县三。
录事司。
县三
平阳,(上。)临武,(中。)蓝山。(下。)
茶陵州,(下。)唐为县,隶南云州。宋隶衡州,升为军,复为县。元至元十九年,升为州。户三万六千六百四十二,口一十七万七千二百二。
耒阳州,(下。)唐、宋皆为县,隶湘东郡。元至元十九年,升为州。户二万五千三百一十一,口一十一万一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