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志·卷六

更新时间:2021-03-03 22:35:55

  今历推之,是月乙未朔,加时在昼,交分二十六日三千八百三十九分入食限。

  昭公三十一年庚寅岁,十有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今历推之,是月辛亥朔,加时在昼,交分二十六日六千一百二十八分入食限。

  定公五年丙申岁,春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今历推之,三月辛卯朔,加时在昼,交分十四日三百三十四分入食限。

  定公十二年癸卯岁,十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今历推之,是岁十月丙寅朔,加时在昼,交分十四日二千六百二十二分入食限,盖失一闰。

  定公十五年丙午岁,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今历推之,是月庚辰朔,加时在昼,交分十三日七千六百八十五分入食限。

  哀公十四年庚申岁,夏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

  今历推之,是月庚申朔,加时在昼,交分二十六日九千二百一分入食限。

  右《诗》、《书》所载日食二事,《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凡三十有七事,以《授时历》推之,惟襄公二十一年十月庚辰朔及二十四年八月癸巳朔不入食限,盖自有历以来,无比月而食之理。其三十五食,食皆在朔,《经》或不书日,不书朔,《公羊》、《谷梁》以为食晦,二者非;《左氏》以为史官失之者,得之。其间或差一日二日者,盖由古历疏阔,置闰失当之弊,姜岌、一行已有定说。孔子作书,但因时历以书,非大义所关,故不必致详也。

  三国以来日食

  蜀章武元年辛丑,六月戊辰晦,时加未。

  《授时历》,食甚未五刻。

  《大明历》,食甚未五刻。

  右皆亲。二历推戊辰皆七月朔。

  魏黄初三年壬寅,十一月庚申晦食,时加西南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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