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

志·卷二十一

更新时间:2021-03-03 20:17:55

  皇弟、皇子府,置师,长史,司马,从事中郎,谘议参军,及掾属中录事、中 记室、中直兵等参军,功曹史,录事、记室、中兵等参军,文学,主簿,正参军、 行参军、长兼行参军等员。嗣王府则减皇弟皇子府师、友、文学、长兼行参军。蕃 王府则又减嗣王从事中郎,谘议参军,掾属录事、记室、中兵参军等员。自此以下, 则并不登二品。

  王国置郎中令、将军、常侍官。又置典祠令、庙长、陵长、典医丞、典府丞、 典书令、学官令、食官长、中尉、侍郎、执事中尉、司马、谒者、典卫令、舍人、 中大夫、大农等官。嗣王国则唯置郎中令、中尉、常侍、大农等员。蕃王则无常侍。 自此以下,并不登二品。

  诸王皆假金兽符第一至第五左,竹使符第一至第十左。诸公侯皆假铜兽符,竹 使符第一至第五。名山大泽不以封。盐铁金银铜锡,及竹园别都,宫室园圃,皆不 以属国。

  诸王言曰令,境内称之曰殿下。公侯封郡县者,言曰教,境内称之曰第下。自 称皆曰寡人。相以下,公文上事,皆诣典书。世子主国,其文书表疏,仪式如臣而 不称臣。文书下群官,皆言告。诸王公侯国官,皆称臣。上于天朝,皆称陪臣。有 所陈,皆曰上疏。其公文曰言事。五等诸公,位视三公,班次之。开皇诸侯,位视 孤卿、重号将军、光禄大夫,班次之。开国诸伯,位视九卿,班次之。开国诸子, 位视二千石,班次之。开国诸男,位视比二千石,班次之。公已下,各置相、典祠、 典书令、典卫长一人。而伯子典书谓之长,典卫谓之丞。男典祠谓之长,典书谓之 丞,无典卫。诸公已下,台为选置相,掌知百姓事。典祠已下,自选补上。诸列侯 食邑千户已上,置家丞、庶子员。不满千户,则但置庶子员。

  州刺史二千石,受拜之明日,辞宫庙而行。州置别驾、治中从事各一人,主簿, 西曹、议曹从事,祭酒从事,部传从事,文学从事,各因其州之大小而置员。郡置 太守,置丞。国曰内史。郡丞,三万户以上,置佐一人。

  县为国曰相,大县为令,小县为长,皆置丞、尉。郡县置吏,亦各准州法,以 大小而制员。郡县吏有书僮,有武吏,有医,有迎新、送故等员。亦各因其大小而 置焉。

  建康旧置狱丞一人。天监元年,诏依廷尉之官,置正、平、监,革选士流,务 使任职。又令三官更直一日,分受罪系,事无小大,悉与令筹。若有大事,共详, 三人具辨。脱有同异,各立议以闻。尚书水部郎袁孝然、议曹郎孔休源并为之。位 视给事中。

  天监初,武帝命尚书删定郎济阳蔡法度,定令为九品。秩定,帝于品下注一品 秩为万石,第二第三为中二千石,第四第五为二千石。至七年,革选,徐勉为吏部 尚书,定为十八班。以班多者为贵,同班者,则以居下者为劣。

  丞相、太宰、太傅、太保、大司马、大将军、太尉、司徒、司空,为十八班。

  诸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左右光禄开府仪同三司,为十七班。

  尚书令、太子太傅、左右光禄大夫,为十六班。

  尚书左仆射,太子少傅,尚书仆射、右仆射,中书监,特进,领、护军将军, 为十五班。

  中领、护军,吏部尚书,太子詹事,金紫光禄大夫,太常卿,为十四班。

  中书令,列曹尚书,国子祭酒,宗正、太府卿,光禄大夫,为十三班。

  侍中,散骑常侍,左、右卫将军,司徒左长史,卫尉卿,为十二班。

  御史中丞,尚书吏部郎,秘书监,通直散骑常侍,太子左、右二卫率,左、右 骁骑,左、右游击,太中大夫,皇弟皇子师,司农,少府、廷尉卿,太子中庶子, 光禄卿,为十一班。

  给事黄门侍郎,员外散骑常侍,皇弟皇子府长史,太仆、大匠卿,太子家令、 率更令、仆,扬州别驾,中散大夫,司徒右长史,云骑,游骑,皇弟皇子府司马, 硃衣直阁将军,为十班。

  尚书左丞,鸿胪卿,中书侍郎,国子博士,太子庶子,扬州中从事,皇弟皇子 公府从事中郎,太舟卿,大长秋,皇弟皇子府谘议,嗣王府长史,前左右后四军、 嗣王府司马,庶姓公府长史,司马,为九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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