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

志·卷二

更新时间:2021-03-03 20:15:47

  开皇十四年闰十月,诏东镇沂山,南镇会稽山,北镇医无闾山,冀州镇霍山, 并就山立祠;东海于会稽县界,南海于南海镇南,并近海立祠。及四渎、吴山,并 取侧近巫一人,主知洒扫,并命多莳松柏。其霍山,雩祀日遣使就焉。十六年正月, 又诏北镇于营州龙山立祠。东镇晋州霍山镇,若修造,并准西镇吴山造神庙。大业 中,昜帝因幸晋阳,遂祭恆岳。其礼颇采高祖拜岱宗仪,增置二坛,命道士女官 数十人,于遗中设醮。十年,幸东都,过祀华岳,筑场于庙侧。事乃不经,盖非 有司之定礼也。

  《礼》:天子以春分朝日于东郊,秋分夕月于西郊。汉法,不俟二分于东西郊, 常以郊泰畤。旦出竹宫东向揖日,其夕西向揖月。魏文讥其烦亵,似家人之事,而 以正月朝日于东门之外。前史又以为非时。及明帝太和元年二月丁亥,朝日于东郊。 八月己丑,夕月于西郊。始合于古。后周以春分朝日于国东门外,为坛,如其郊。 用特牲青币,青圭有邸。皇帝乘青辂,及祀官俱青冕,执事者青弁。司徒亚献,宗 伯终献。燔燎如圆丘。秋分夕月于国西门外,为坛于坎中,方四丈,深四尺,燔燎 礼如朝日。开皇初,于国东春明门外为坛,如其郊。每以春分朝日。又于国西开远 门外为坎,深三尺,广四丈。为坛于坎中,高一尺,广四尺。每以秋分夕月。牲币 与周同。

  凡人非土不生,非谷不食,土谷不可偏祭,故立社稷以主祀。古先圣王,法施 于人则祀之,故以勾龙主社,周弃主稷而配焉。岁凡再祭,盖春求而秋报,列于中 门之外,外门之内,尊而亲之,与先祖同也。然而古今既殊,礼亦异制。故左社稷 而右宗庙者,得质之道也;右社稷而左宗庙者,文之道也。

  梁社稷在太庙西,其初盖晋元帝建武元年所创,有太社、帝社、太稷,凡三坛。 门墙并随其方色。每以仲春仲秋,并令郡国县祠社稷、先农,县又兼祀灵星、风伯、 雨师之属。及腊,又各祠社稷于坛。百姓则二十五家为一社,其旧社及人稀者,不 限其家。春秋祠,水旱祷祈,祠具随其丰约。其郡国有五岳者,置宰祝三人,及有 四渎若海应祠者,皆以孟春仲冬祠之。旧太社,廪牺吏牵牲、司农省牲,太祝吏赞 牲。天监四年,明山宾议,以为:“案郊庙省牲日,则廪牺令牵牲,太祝令赞牲。 祭之日,则太尉牵牲。《郊特牲》云‘社者神地之道’,国主社稷,义实为重。今 公卿贵臣,亲执盛礼,而令微吏牵牲,颇为轻末。且司农省牲,又非其义,太常礼 官,实当斯职。《礼》,祭社稷无亲事牵之文。谓宜以太常省牲,廪牺令牵牲,太 祝令赞牲。”帝唯以太祝赞牲为疑,又以司农省牲,于理似伤,牺吏执纼,即事成 卑。议以太常丞牵牲,余依明议。于是遂定。至大同初,又加官社、官稷,并前为 五坛焉。

  陈制皆依梁旧。而帝社以三牲首,余以骨体。荐粢盛为六饭:粳以敦,稻以牟, 黄粱以簠,白粱以簋,黍以瑚,粢以琏。又令太史署,常以二月八日,于署庭中以 太牢祠老人星,兼祠天皇大帝、太一、日月、五星、钩陈、北极、北斗、三台、二 十八宿、大人星、子孙星,都四十六坐。凡应预祠享之官,亦太医给除秽气散药, 先斋一日服之以自洁。其仪本之齐制。

  后齐立太社、帝社、太稷三坛于国右。每仲春仲秋月之元辰及腊,各以一太牢 祭焉。皇帝亲祭,则司农卿省牲进熟,司空亚献,司农终献。后周社稷,皇帝亲祀, 则冢宰亚献,宗伯终献。

  开皇初,社稷并列于含光门内之右,仲春仲秋吉戊,各以一太牢祭焉。牲色用 黑。孟冬下亥,又腊祭之。州郡县二仲月,并以少牢祭,百姓亦各为社。又于国城 东南七里延兴门外,为灵星坛,立秋后辰,令有司祠以一少牢。

  古典有天子东耕仪。江左未暇,至宋始有其典。梁初藉田,依宋、齐,以正月 用事,不斋不祭。天监十二年,武帝以为:“启蛰而耕,则在二月节内。《书》云: ‘以殷仲春。’藉田理在建卯。”于是改用二月。“又《国语》云:‘王即斋宫, 与百官御事并斋三日。’乃有沐浴裸飨之事。前代当以耕而不祭,故阙此礼。《国 语》又云:‘稷临之,太史赞之。’则知耕藉应有先农神座,兼有赞述耕旨。今藉 田应散斋七日,致斋三日,兼于耕所设先农神座,陈荐羞之礼。赞辞如社稷法。” 又曰:“齐代旧事,藉田使御史乘马车,载耒耜于五辂后。《礼》云:‘亲载耒耜, 措于参保介之御间。’则置所乘辂上。若以今辂与古不同,则宜升之次辂,以明慎 重。而远在余处,于义为乖。且御史掌视,尤为轻贱。自今宜以侍中奉耒耜,载于 象辂,以随木辂之后。”普通二年,又移藉田于建康北岸,筑兆域大小,列种梨柏, 便殿及斋官省,如南北郊。别有望耕台,在坛东。帝亲耕毕,登此台,以观公卿之 推伐。又有祈年殿云。

  北齐藉于帝城东南千亩内,种赤粱、白谷、大豆、赤黍、小豆、黑穄、麻子、 小麦,色别一顷。自余一顷,地中通阡陌,作祠坛于陌南阡西,广轮三十六尺,高 九尺,四陛三壝四门。又为大营于外,又设御耕坛于阡东陌北。每岁正月上辛后吉 亥,使公卿以一太牢祠先农神农氏于坛上,无配飨。祭讫,亲耕。先祠,司农进穜 悬之种,六宫主之。行事之官并斋,设斋省。于坛所列宫悬。又置先农坐于坛上。 众官朝服,司空一献,不燎。祠讫,皇帝乃服通天冠、青纱袍、黑介帻,佩苍玉, 黄绶,青带、袜、舄,备法驾,乘木辂。耕官具朝服从。殿中监进御耒于坛南,百 官定列。帝出便殿,升耕,坛南陛,即御座。应耕者各进于列。帝降自南陛,至耕 位,释剑执耒,三推三反,升坛即坐。耕官一品五推五反,二品七推七反,三品九 推九反。藉田令帅其属以牛耕,终千亩。以青箱奉穜“L种,跪呈司农,诣耕所洒 之。櫌讫,司农省功,奏事毕。皇帝降之便殿,更衣飨宴。礼毕,班赉而还。

  隋制,于国南十四里启夏门外,置地千亩,为坛,孟春吉亥,祭先农于其上, 以后稷配。牲用一太牢。皇帝服衮冕,备法驾,乘金根车。礼三献讫,因耕。司农 授耒,皇帝三推讫,执事者以授应耕者,各以班五推九推。而司徒帅其属终千亩。 播殖九谷,纳于神仓,以拟粢盛。穰稿以饷牺牲云。

  《周礼》王后蚕于北郊,而汉法皇后蚕于东郊。魏遵《周礼》,蚕于北郊。吴 韦昭制《西蚕颂》,则孙氏亦有其礼矣。晋太康六年,武帝杨皇后蚕于西郊,依汉 故事。江左至宋孝武大明四年,始于台城西白石里为西蚕,设兆域。置大殿七间, 又立蚕观。自是有其礼。

  后齐为蚕坊于京城北之西,去皇宫十八里之外,方千步。蚕宫,方九十步,墙 高一丈五尺,被以棘。其中起蚕室二十七口,别殿一区。置蚕宫,令丞佐史,皆宦 者为之。路西置皇后蚕坛,高四尺,方二丈,四出,阶广八尺。置先蚕坛于桑坛东 南,大路东,横路之南。坛高五尺,方二丈,四出,阶广五尺。外兆方四十步,面 开一门。有绿衤詹襦、褠衣、黄履,以供蚕母。每岁季春,谷雨后吉日,使公卿以 一太牢祀先蚕黄帝轩辕氏于坛上,无配,如祀先农。礼讫,皇后因亲桑于桑坛。备 法驾,服鞠衣,乘重翟,帅六宫升桑坛东陛,即御座。女尚书执筐,女主衣执钩, 立坛下。皇后降自东陛,执筐者处右,执钩者居左,蚕母在后。乃躬桑三条讫,升 坛,即御座。内命妇以次就桑,鞠衣五条,展衣七条,褖衣九条,以授蚕母。还蚕 室,切之授世妇,洒一簿。预桑者并复本位。后乃降坛,还便殿,改服,设劳酒, 班赉而还。

  后周制,皇后乘翠辂,率三妃、三弋、御媛、御婉、三公夫人、三孤内子至 蚕所,以一太牢亲祭,进奠先蚕西陵氏神。礼毕,降坛,昭化嫔亚献,淑嫔终献, 因以公桑焉。

  隋制,于宫北三里为坛,高四尺。季春上巳,皇后服鞠衣,乘重翟,率三夫人、 九嫔、内外命妇,以一太牢,制币,祭先蚕于坛上,用一献礼。祭讫,就桑位于坛 南,东面。尚功进金钩,典制奉筐。皇后采三条,反钩。命妇各依班采,五条九条 而止。世妇亦有蚕母受切桑,洒讫,还依位。皇后乃还宫。自后齐、后周及隋,其 典大抵多依晋仪。然亦时有损益矣。

  《礼》:仲春以玄鸟至之日,用太牢祀于高禖。汉武帝年二十九,乃得太子, 甚喜,为立禖祠于城南,祀以特牲,因有其祀。晋惠帝元康六年,禖坛石中破为二。 诏问石毁今应复不,博士议:“《礼》无高禖置石之文,未知造设所由;既已毁破, 可无改造。”更下西府博议。而贼曹属束皙议:“以石在坛上,盖主道也。祭器弊 则埋而置新,今宜埋而更造,不宜遂废。”时此议不用。后得高堂隆故事,魏青龙 中,造立此石,诏更镌石,令如旧,置高禖坛上。埋破石入地一丈。案梁太庙北门 内道西有石,文如竹叶,小屋覆之,宋元嘉中修庙所得。陆澄以为孝武时郊禖之石。 然则江左亦有此礼矣。

  后齐高禖,为坛于南郊傍,广轮二十六尺,高九尺,四陛三壝。每岁春分玄鸟 至之日,皇帝亲帅六宫,祀青帝于坛,以太昊配,而祀高禖之神以祈子。其仪,青 帝北方南向,配帝东方西向,禖神坛下东陛之南,西向。礼用青珪束帛,牲共以一 太牢。祀日,皇帝服衮冕,乘玉辂。皇后服袆衣,乘重翟。皇帝初献,降自东陛, 皇后亚献,降自西陛,并诣便坐。夫人终献,上嫔献于禖神讫。帝及后并诣欑位, 乃送神。皇帝皇后及群官皆拜。乃撤就燎,礼毕而还。隋制亦以玄鸟至之日,祀高 禖于南郊坛。牲用太牢一。

  旧礼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之法,皆随其类而祭之。兆风师于西方者,就 秋风之劲,而不从箕星之位。兆司中、司命于南郊,以天神是阳,故兆于南郊也。 兆雨师于北郊者,就水位,在北也。

  隋制,于国城西北十里亥地,为司中、司命、司禄三坛,同壝。祀以立冬后亥。 国城东北七里通化门外为风师坛,祀以立春后丑。国城西南八里金光门外为雨师坛, 祀以立夏后申。坛皆三尺,牲以一少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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