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笈七签

杂修摄部·卷二

更新时间:2021-03-03 17:18:37

  凡求仙,必不用见尸。

  又忌三月一日不得与女人同处。

  ◎仙道忌十败

  一勿好淫,二勿为阴贼凶恶,三勿酒醉,四勿秽慢不净,五勿食父命本命肉,六勿食己本命肉,七勿食一切肉,八勿食生五辛,九勿杀一切昆虫众生,十勿向北大小便,仰视三光。

  ◎仙道十戒

  勿以八节日行威刑,勿以晦朔日怒,勿以六甲日食鳞甲之物,勿以三月三日食五脏肉、百草心,勿以四月八日杀伐树木,勿以五月五日见血,勿以六月六日起土,勿以八月四日市附足之物,勿以九月九日起床席,勿以八节日杂处。

  ◎学仙杂忌

  若有崇奉六天、及事山川魔神者,勿居其室,勿飨其馔。

  右已上忌法,天人大戒。或令三魂相嫉,七魄流竞;或胎神所憎,三官受恶之时也。若能奉修则为仙材,不奉修失禁,则为伤败。

  夫阴丹内御房中之术,七九朝精吐纳之要,六一回丹雄雌之法,虽获仙名,而上清不以比德;虽均至化,而太上不以为高。未弘至道,岂睹玄闼?勿亲经孕妇女,时醑华池,酣鬯自乐,全真独卧。古之养生,尤须适意,不知秘术,讵可怡乎?勿抱婴兒,仙家大忌。

  夫建志内学,养神求仙者,常沐浴,以致灵气。如学道者,每事须令密。泄一言一事,趣减一?弄。一?弄,三日也。

  凡咽液者,常闭目内视。学道者,常当别处一室,勿与人杂居,著净衣烧香。

  凡书符当北向,勿杂用笔砚。

  凡耳中忽闻啼呼及雷声、鼓鸣,若鼻中闻臭气血腥者,并凶兆也。即烧香、沐浴斋戒,守三元帝君,求乞救护。行阴德,为人所不能为,行人所不能行,则自安矣。

  夫喜怒损志,哀乐害性,荣华惑德,阴阳竭精,皆学道之人大忌,仙法之所疾也。

  夫习真者,都无情欲之感,男女之想也。若丹白存于胸中,则真感不应,灵女上尊不降。阴气所接,永不可以修至道。吾常恨此,赖改之速耳。所以真道不可以对求,要言不可以偶听慎之哉!

  ◎导引

  常以两手摩拭一面上,令人有光泽,斑皱不生。行之五年,色如少女。摩之令二七而止。卧起,平气正坐,先叉手掩项,目向南视,上使项与手争,为之三四。使人精和,血脉流通,风气不入,行之不病。又屈动身体,四极反张侧掣,宣摇百关,为之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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