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菜茹部·卷四

更新时间:2021-03-03 16:48:06

  《刘向别传》曰:尹都尉书有《种蓼》篇。

  《魏子》曰:君以臣为本,以民为根。犹室与柱梁相持也,梁不强则上下俱亡。故蓼虫,在蓼则生,在芥则死,非蓼仁而芥贼也,本不可失也。

  任昉《述异记》曰:长沙定王故宫,有蓼园,云定王故园也。菜之辛者,谓之蓼。

  《吴氏本草》曰:蓼实一名野蓼,一名泽蓼。

  ○葵

  《广雅》曰:蘬,(丘轨切。)葵也。

  《诗》曰:七月烹葵及菽。

  《尔雅》曰:莃,(音希。)菟葵。(似葵而小叶,状如藜,有毛,汋啖之滑。)菺,(音肩。)戎葵。(今蜀葵也,似葵,华如木槿华。)荍,(音翘。)蚍。(音毗)阜(房尤切,今荆葵也,似葵,紫色也。)

  《韩诗外传》曰:鲁监门女,相从绩,中夜而泣。其偶问其故,曰:"宋司马得罪于宋,出于鲁,马佚,食吾园葵,是岁,吾园亡一半。越攻吴,诸侯畏其威,鲁往献女,吾姊预焉。兄往视之,道畏而死。由此观之,祸福相及也!"

  陆机《毛诗疏义》曰:荍,(音翘。)一名比不,一名楚葵,似芜菁,英华紫绿色,可食,微苦也。

  《左传》曰:齐庆克通于声孟子,鲍牵见之,告国武子。武子召庆克,谓之夫人,诉之,乃刖鲍牵。仲尼曰:"鲍庄子掷昵,不如葵,葵犹能卫其足。"(葵倾叶向日,以蔽其根也。)

  《史记》曰:公仪休为鲁相,食茹而美,拔去园葵也。

  《晋书》曰:江统上太子书曰:"今西园卖葵菜、蓝子、鸡面之属,亏败国体,贬损政令。

  《北齐书》曰:王攸,字子深,少孤独。种葵三亩,数被人盗之。王攸密令人书葵叶下,明日市中看之,遂得偷者。

  《管子》曰:桓公北伐山戎,出冬葵,布之天下。桓公忧北郭民贫,管子请禁,去市三百步者,不得树葵菜。此则空有以相给。

  《淮南子》曰:圣人之于道,犹葵之与日,虽不能与终始,其乡之诚也。(乡,仰;诚,实也。)

  缪袭《祭仪》曰:夏祠,和羹芼以葵。

  《列仙传》曰:丁次都,不知何许人也,为辽东丁氏作人。丁氏常使买葵,冬得生葵。问:"冬何得有葵?"云:"赣日南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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