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兴书》曰:烈宗诏曰:"肝飞督王饶,忽上吾〈九鸟〉鸟一口,云以辟恶。此凶物,岂宜妄进?"於是鞭饶二百,使殿中侍御史孙云临於四衢之道焚烧之。
《晋书》曰:石崇出为南中郎将、荆州刺史、领南蛮校尉,加鹰扬将军。崇在南中得鸩鸟雏,以於后军将军王恺。时制鸩鸟不得过江,为司隶校尉傅祗所纠。诏原之,烧鸩於都街。
《山海经》曰:女几之山、琴鼓之山、玉山、丰山、岷山,其鸟多鸩。(郭璞症曰:鸩大如雕,紫绿色,赤喙,食蛇蝮也。)
《淮南子》曰:运日知晏,阴谐知雨。
《吴氏本草》曰:运日,一名羽鸩。
《神农本草》曰:鸩竖南郡,大毒,入五藏,烂杀人。
○鬼车
《荆楚岁时记》曰:正月七日,多鬼车鸟,度家家槌门打户,捩狗耳,灭烛灯禳之。《玄中记》云:此鸟明迕获,一名天帝少女。夜游,好取人家女人养之,有小儿以血点其衣为验。
《岭表录异》曰:有鸟如鸺鹠,又明屙车。春夏之间,稍遇阴晦,则飞鸣而过。岭外尤多。爱入人家,铄人魂气。或云九首,曾为犬啮下一首,常滴血。血滴之家,即有凶咎。
《三国典略》曰:齐后园有九头鸟见,色赤似鸭,而九头皆鸣。
《玄中记》曰:姑获鸟,夜飞昼藏,盖鬼神类。衣毛为鸟,脱毛为女人。名为天帝少女,一名夜行游女,一名钓星,一名隐飞鸟。无子,喜取人子,养之以为子。人养小儿,不可露其衣,此鸟度即取儿也。荆州为多。昔豫章男子见田中有六七女人,不知是鸟。扶匐往,先得其所解毛衣,取藏之。即往就诸鸟,各走就毛衣,衣此飞去,一鸟独不得去。男子取以为妇,生三女。其母后使女问父取衣,在积稻下得之,衣之而飞去。后以衣迎三女,三女儿得衣飞去。(今谓之鬼车。)
不孝鸟
《神异经》曰:不孝鸟,状如人身,犬毛,有齿,猪牙。额上有文曰:"不孝",口下有文曰"不慈",鼻上有文曰"不道",左胁有文曰"爱夫",右胁有文曰"怜妇"。故天立此异鸟,以显忠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