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羽族部·卷十三

更新时间:2021-03-03 16:42:24

  《后汉书》曰:崔骃与窦宪笺曰:"今日汉阳太守率吏卒数十人,皆臂鹰牵狗,云欲上幕府。夫鹰犬所获,不过雉兔,斯乃细人之事。"

  《东观汉记》曰:和熹皇后临朝,上林鹰犬悉斥卖之。

  又曰:赵勤,字孟卿。太守桓虞署督邮新野令,自责还印绶去。虞叹曰:"善吏如使良鹰,下韝即中。"

  马融《与伯世书》曰:愦愦愁思,犹不解怀。思在竹间,放狗逐麋。晚秋涉冬,大苍出笼。黄棘下菟,芼以乾葵。以送馀日,兹乐而已。

  《魏志》曰:吕布因陈登求徐州牧,不得,布怒,登喻之曰:"登见曹公言:'待将军,譬如养虎,当饱其肉,不则噬人。'公曰:'不如养鹰,饥则为用,饱则扬去。'"布乃解。

  《晋书》曰:虞潭,字思奥。会沉充等逼京师,潭起义军。至上虞,有野鹰飞集屋梁,众惧,潭曰:"起大义而刚鸷之鸟来,破贼必矣!"后如其言。

  又曰:崔洪,清厉骨鲠,为尚书左丞,时人为之语曰:"冈生荆棘,来自博陵。在南为鹞,在北为鹰。"

  又《载记》曰:慕容垂请至邺拜墓,符坚许之。权翼谏曰:"腹犹鹰也,饥则附人,饱便高飏。遇风尘之会,必有陵宵掷昃。惟宜急其羁绊,不可任其所欲。"坚不从。

  《南史》曰:王僧达性好鹰犬。何尚掷曷仕,复膺朝命,於宅设八关齐,大集朝士,自行香,次至僧达,曰:"愿即且放鹰犬,勿复游猎。"

  又曰:齐郁林王即位,未逾旬,多聚飞鹰忄夫,以粱肉俸之。

  《陈书》曰:侯安都率水军於中流断齐军粮运。又袭秦郡,破徐嗣徽栅,收其家口,得嗣徽所弹琵琶及所养鹰。遣信饷之曰:"昨至弟住幢悦此,今以相还。"嗣徽等见之,大惧。

  《北史》曰:后魏华山郡王澄弟嵩,孝父时,位步兵校尉。大司马安定王休薨,未及卒哭,嵩便游田。帝闻大怒,曰:"嵩,大司马薨殂一月,尔便以鹰鹞自娱。有叔父之痛,无犹子之情。损心弃礼,何其太速?便可免官!"

  又曰:齐广宁王孙孝珩,好缀文,有技艺。常於厅事壁自画一苍鹰,见者皆以为真。

  《三国典略》曰:玄坦为冀州刺史,不恤人事,专为聚敛。性好畋渔,无日不出。秋冬猎禽,夏春捕水族,鹰犬常数百头,器网十馀车。自云:"宁三日不食,不能一日不猎。"

  《唐书》曰:太宗初传位,旧苑中有笼鹰,悉断联任去,良犬并解绁放之。

  又曰:太宗谓侍臣曰:"李大亮可谓忠直矣。朕遣使至其所,见有佳鹰,讽令献朕。大亮因密表责朕云:'递下久绝田猎,而使者求鹰。若是陛下之意,深乖昔旨;如其自擅,便是任使非人。'朕览表,嘉叹不能自己。有臣若是,朕复何忧?"於是赐之金壶,以彰忠谠。

  又曰:源乾曜为京兆尹,仍京师留守。乾曜政存宽简,不严而理。常有仗内白鹰,因纵逸,遂失所在,上令京兆切捕之。俄于野外获之,其鹰挂于丛棘而死。官吏惧得罪,相顾失色,乾曜徐曰:"事有邂逅,死亦常理。主上仁明,当不以此置罪。必其获戾,吾自当之,不须惧也。"遂入,自请失旨之罪,上不问。

  又曰:宪宗时,每岁冬以鹰犬出近畿习狩,谓之外案。邢顈院供奉官为其使,领徒数百,恃恩恣横。郡邑惧扰,皆厚礼迎犒之,恣其所便,止舍私邸,百姓畏之如寇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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