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羽族部·卷四

更新时间:2021-03-03 16:41:26

  又曰:尉迟迥之乱也,隋将史万岁从梁士彦击之,军次冯翊。见群雁飞来,万岁谓士彦曰:"请射行中第三者。"射之,应弦而落。三军莫不悦服。

  《三国典略》曰:徐思王,寿阳人。家本寒微,以捕雁为业。

  《晋史》曰:朱汉宾少时善射,常因与同辈出猎,指一飞雁,随矢而落。其镞正中其臆,臆上贯一金钱,有篆文,示其郡之硕学,皆无识者。人甚异之,由是人皆号之"朱落雁"。

  《庄子》曰:庄子行於山中,见大木,伐木者止其旁而不取。问其故,曰:"无所用。"织子曰:"杆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出於山,及邑,舍故人家。故人嘉具酒肉,令竖子杀雁烹之。竖子请曰:"其一雁能鸣,其一不能鸣,奚杀?"主人公曰:"杀不能鸣者。"明日,弟子问曰:"昨日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主人之雁,以不材而死,先生何处焉?"织子叹曰:"周将处夫材与不材之间。"

  《淮南子》曰:夫雁从风飞,以爱气力;衔芦而翔,以备弋〈矢敫〉。

  《山海经》曰:雁门山,雁出其间,在高柳北。

  《家语》曰:孔子之卫,卫公与孔子语。见飞雁过而仰视之,色不在孔子。孔子乃逝。

  《贾谊书》曰:邹穆公令食边雁,必以秕,无敢以粟。

  《说苑》曰:秦穆挂百里奚。公孙友归,取雁以贺曰:"吾得社稷之臣,敢贺社稷之福。"公不辞,再拜而受。

  又曰:齐晏子对景公曰:"君之凫雁,食以菽粟。"

  又曰:大夫以雁为贽。雁者,有长幼之礼。士以雉。雉者,取其不可狎服。庶人以鹜。鹜,以其无他心也。

  《白虎通》曰:朕用雁者,取随时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

  扬雄《方言》曰:自关而东谓雁〈可鸟〉鹅,南楚之外谓之鹅,或谓之仓〈可鸟〉。

  《博物志》曰:雁食粟,则翼重不能飞。

  《会稽典录》曰:虞固,字季鸿,少有孝行,为日南太守。常有双雁止宿厅事上,每出行县,辄飞逐车。卒官,雁遂哀鸣,还至馀姚住墓前,历二年乃去。

  《梁州记》曰:梁州县界有雁塞山。传云:北山有大池,水雁栖集之,固因名曰"雁塞"。

  盛弘之《荆州记》曰:雁塞北接梁州汶阳郡,其间东西岭,属天无际,云飞风翥,望崖回翼。惟一处为下翔,雁达塞,矫翼裁度,故名雁塞,同於雁门也。

  邓德明《南康记》曰:平固县有复笥山,上有湖,周回十里。有一石雁浮出湖中。每至秋天,石雁飞鸣,如候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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