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羽族部·卷一

更新时间:2021-03-03 16:41:05

  《博物志》曰:子路与子贡过郑神社,社树有鸟。子路捕鸟,神社牵挛子路,子贡说之,乃止。

  又曰:会稽山阴,禹葬焉。圣人化感鸟兽,故像为民佃;春耕,鸟衔拔草根,秋啄除其秽。故县官禁民不得杀伤此鸟,犯者,刑之无赦。

  《会稽典录》曰:夏方,字文正,家遭疠,父母串叔一时死,凡十三丧。方年十四,昼则负土哀号,暮则扶棺哭泣。比葬,年十七,乌鸟集聚,猛兽乳其侧。

  《幽明录》曰:符坚时,有射师经嵩山,望见松树上有一诗白鸟,似鹄而大。至树下,又见一蛇,长五丈许,树上取鸟,未至鸟一丈,鸟便欲飞,蛇张口歙之,鸟不得去,缤纷。一食顷,鸟转欲困,射师引弩射三矢,蛇陨,而鸟得飏去。须臾,云晦雷发,惊耳骇目。而向鸟徘徊其上,毛落纷纷。雷息电灭,鸟亦高飞。

  《十州记》曰:祖沷州有不世之草,似菰苗。秦始皇时,死者横道。有鸟如乌状,衔此草以复死人面,皆登时起坐而遂活也。

  《异苑》曰:兰陵昌虑县华山有井,鸟巢其中,金喙,黑色而圆翅。此禽见则大水。

  《荆楚岁时记》曰:春分日,民并种戒火草於屋上。有鸟如乌,先鸡而鸣"架架格格"。民候此鸟则入田,以为候人架犁格也。

  又曰:夏七月,有鸟名获穀,其声自呼。农人候此鸟,则犁把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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