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饮食部·卷二

更新时间:2021-03-03 16:33:10

  《后魏书》曰:太宗引崔浩论事,语至中夜。太宗大悦,赐浩缥醪酒十斛,水精戎盐一两,曰:"朕味卿言若盐、酒,故与卿同其味也。"

  又曰:高允被敕,论集往世酒之败德以为《酒训》,孝文览而悦之。

  又曰:胡叟少孤,每言及父母则泪下,若孺子之号。春秋常祭之前,则先求旨酒。时敦煌汜潜家善酿酒,每节送一壶与叟。论者以潜为君子。

  又曰:李元忠拜南赵郡太守,好酒无政绩。及庄帝崩,弃官,潜图义举。会齐神武东出,元忠便乘露车,载浊酒以奉迎。神武闻其酒客,未即见之。元忠下车,独坐酌酒擘脯食之,谓门者曰:"本言公招延豪杰,今闻国士到门,不能吐哺辍洗,其人可知!还吾刺,勿复通也。"门者以告,神武遽见之。

  又曰:齐神武自太原来朝,见朱游道,曰:"此人是游道邪?常闻其名,今日始识其面!"迁游道别驾。后日,神武之司州,飨朝士,举觞属游道曰:"饮高欢手中酒者,大丈夫!卿之为人,合饮此酒。"

  又曰:魏帝宴华林园,谓神武曰:"自顷所在百司,多有贪暴,朝廷中有能公平直言、弹劾不避亲戚者,王可劝酒。"神武降阶跪言:"惟御史中尉崔暹一人,谨奉明旨,敢以酒劝。并臣所射赐物千段,乞以回赐。"帝又褒美之。

  又曰:刘藻,字彦先。父宗之,庐江太守。涉猎群籍,美谈笑,善与人交,饮酒至一石不乱。藻为平东别将,辞於洛水之南,孝文曰:"与卿石头相见。"藻对曰:"臣虽才非古人,度亦不留贼虏!而陛下辄当酾曲阿之酒,以待百姓。"帝大笑曰:"今未至曲阿,且以河东数石赐卿。"

  又《裴粲传》曰:元颢入洛,以粲为西兖州刺史。寻为濮阳太守崔巨伦所逐,弃州入嵩高山。节闵帝初,复为中书令。后正月晦,帝出临洛滨。粲起御前,再拜上寿酒。帝曰:"昔北海入朝,暂窃神器,尔日卿诫之以酒;今欲我饮,何异於往情?"粲曰:"北海志在沈湎,故谏其所失;陛下齐圣温克,臣敢献微诚。"帝曰:"甚愧来誉!"仍为命酌。

  又曰:齐郡王简性好酒,不能理公私之事。妻常氏,燕郡公喜女也。文明太后以赐简,干综家事,颇节简酒。乃至盗窃求乞婢侍,卒不能禁。

  又曰:阮孚性机辩,好酒,貌短而秃。周文帝偏所眷雇,常於室内置酒十瓶,馀一斛,上皆加帽,欲戏孚。孚适入室,见即警喜曰:"吾兄弟辈甚无礼,何为窃入王家,匡坐相对?宜早还宅也!"因持酒归,周文抚手大笑。

  《北齐书》曰:段韶尤啬於财,虽亲戚故旧,略无施与。其子孙尚公主,并省丞郎,在家佐事十馀日,事毕辞还,人惟赐一杯酒。

  又曰:高季式豪率好酒,又恃举家勋功,不拘俭节。与光州刺史李元忠生平游款。在济州夜饮,忆元忠,开城门,令左右乘驿马,持一壶酒往光州劝元忠。朝廷知而容之。

  又曰:刘河南王孝瑜,武成礼遇特隆。帝在晋阳,手敕之曰:"吾饮汾清二杯,劝汝邺酌两碗。"其亲爱如此也。

  又曰:齐皇甫亮性质朴纯厚,终无片言矫饰。属有敕下司各列勤堕,亮三日不上省。文宣王亲诘其故,亮曰:"一日雨,一日醉,一日病酒。"文宣以其实,优容之。

  又曰:周文帝闻韦敻养高不仕,辟之不能屈。明帝即位,礼敬逾重。乃为诗愿时朝谒。帝大悦,敕有司给河东酒一斗,号之曰:"逍遥公"。

  《唐书》曰:定州总管李玄通性刚烈,无所屈挠。初,城陷,为刘黑闼所囚。其故吏有以酒食馈之者,玄通谓之曰:"诸君哀吾困辱,故以酒食来相宽慰耳。吾要当为诸君一醉,可乎?"遂与乐饮,因请剑起舞。舞毕,以剑溃腹而死。

  又曰:葡萄酒,西域有之,前代或有贡献。及破高昌,收马乳葡萄实,於苑中种之,并得其酒法。上自损益造酒。酒成,凡有八色,芳春酷列,味兼醍盎。既颁赐群臣,京师识其味。

  又曰:麟德元年九月,壁州刺史邓弘庆制酒令"平索者精"四序。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篇:饮食部·卷一

下一篇:饮食部·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