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百谷部·卷四

更新时间:2021-03-03 16:32:43

  又曰:宣曲任氏之先为督道仓吏。秦之败,豪杰皆争金玉,而任氏独窖仓粟。楚、汉相拒荥阳,民不得耕种,米石至万金,而豪杰金玉尽归任氏,任氏以此起富。

  又曰:汉兴七十馀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太仓之粟新陈相因,充溢露积於外,至腐败不可食也。

  又曰:文帝徙淮南王,道死。民歌曰:"一斗粟,尚可舂;一尺帛,尚可缝;兄弟两人,不能相容!"

  又《汲黯传》曰:河内失火,上使黯往视之。还报曰:"河内人或父子相食。臣谨发河南仓粟以赈贫乏。"上贤而释之。

  《史记》曰:大将军青遂至寘颜山赵信城,得匈奴积粟食军,军留一月而还,悉烧其城馀粟以归。

  《汉书》曰:郦食其说齐王曰:"汉英豪贤才,皆乐为之用,诸侯之兵四面而至,蜀汉之粟方船而下。"

  又曰:公孙弘起家徒步为丞相,故人高贺从之,食以脱粟米饭,覆以布被。贺怨曰:"何用故人富贵为?脱粟布被,我自有之!"乃退。

  又曰:主父偃谏伐匈奴,曰:"秦皇使天下飞刍輓粟,起於东陲琅琊负海之郡,转致北河,率三十锺而致一石。"

  又曰:秦将王离涉河围巨鹿,章邯军其南,筑通道而输之粟。

  又曰: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亡粟,弗能守。"(《氾胜之书》又载。)

  又《东方朔传》曰:侏儒长三尺,俸一囊粟,钱二百四十;臣长九尺馀,亦俸一囊粟,钱二百四十。侏儒饱欲死,臣朔饥欲死。

  又曰:贾捐之上书曰:"武帝元狩六年,太仓之粟红腐不可食。"

  谢承《后汉书》曰:丹阳方储,字圣明,晓风角占候,为章句。长民田还,置馀粟二石及刀锄於田陌。明日求之,亡去。疑其邻家,储曰:"此人非偷。"自呼县功曹,语曰:"君何取粟置家后积茭中?"功曹款服。

  《后汉书》王符《潜夫论》曰:富贵则背亲捐旧,丧其本心,朽贯千万,而不忍赐人一钱,积粟腐仓,不忍贷人一升。

  《后魏书》曰:任城王云为冀州刺史。云留心政事,甚得下情。於是合城长吏请输绢五尺、粟五升以报云恩,高祖嘉之。

  又曰:世祖引高允与论刑政,言甚称旨。因问允曰:"万机之务,何者为先?"是时多禁封良田,又京师游食者众,允因言曰:"地方一里则为田三顷,若勤之则亩益三升,不勤则亩损三升。方百里损益数率为粟二百二十二万斛,况以天下之广乎?若公私有储,虽遇饥年,复何忧哉?"世祖善之,遂除田禁。

  又曰:韦朏,字尊显,少有志业,年十八,辟州主簿。时属岁俭,朏以家粟造粥以饲饥人,所活甚众。

  《后周书》曰:王罴为华州刺史。时关中大饥,征税民间谷食以供军费,或隐匿者令递相告,多被篣捶,以是人有逃散。惟罴信著於人,莫有隐者,得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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