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布帛部·卷七

更新时间:2021-03-03 16:30:38

  杜宝《大业拾遗录》曰:七年十二月,朱宽征留仇国。还,获男女口千馀人,并杂物产,与中国多不同。缉木皮为布,甚细白,幅阔三尺二寸;亦有细斑布,幅阔一尺许。

  夏侯开国《吴郡赋》曰:金玉星烦,明珰霞聚,纤絺细越,青笺白纻。名练夺乎乐浪,英葛光乎三辅。

  张载《拟四愁诗》曰:佳人遗我筒中布,何以报之?流黄素。

  扬雄《蜀都赋》曰:细絺弱折,绵茧成衽,筒中黄润,一端数金。

  《魏武遗令》曰:铜雀台上安六尺床,施繐帐。月旦、十五日,向帐作妓,汝等时时登铜雀台,望吾西陵墓田。

  曹植《表》曰:欲遣人到邺,市上党布五十匹,作车上小帐帷,谒者不听。

  陆机《吊魏武文》曰:悼繐帐之冥漠,怨西陵之芒芒。

  ○火浣布

  《魏志》曰:青龙三年,西域重译献火浣布。诏大将军、太尉临试,以示百僚。

  《吴录》曰:日南北景县有火鼠,取毛为布,烧之而绩,名火浣布。

  崔鸿《十六国春秋·前秦录》曰:天竺国献火浣布。

  《南史》曰:南海诸簿国东千馀里至自然火洲,其上有树生火中。洲左近人剥取其皮,纺绩作布,以为手巾。与蕉麻无异,而色微青黑。若小垢污,则投火中,复更精洁。或作灯炷,用之不知尽。

  《列子》曰:周穆王大征西戎,西戎献昆吾剑、火浣布。其剑长尺有咫,炼铜赤刃,用之切玉如泥焉。其布,浣之必投火中,布则火色,出而振之,皓然疑乎雪也。

  《抱朴子》曰:海中肃丘有自生火,常以春起而秋灭。丘方十里,当火起满洲,洲上纯生一种木。正暑,此木虽为火所焚而不麋,但小焦黑。人或得为薪者,火之,俱如常薪。但不成灰,炊熟则以水灌灭之。后复更用,如此不穷。夷人取此木华绩以为布。其木皮赤,剥以灰煮治以为布,但粗不及华,俱可以火浣。又有白鼠,毛长三寸许,亦居此洲上空木中,入火中不烧灼也,其毛又可绩以为布。故火浣有三种。

  《傅子》曰:长老说:汉桓帝时,大将军梁冀作火浣布单衣,会宾客,行酒公卿朝臣前,佯争酒失杯而污之,伪怒,解衣而烧之。布得火,炜烨赫然而炽,如烧凡布。垢尽火灭,粲然洁白,如水浣之。

  东方朔《神异经》曰:南荒之外有火山,长四十里,广五十里,其中皆生不烬之木,昼夜火烧,得暴风猛雨不灭。火中有鼠,重百斤,毛长二尺馀,细如丝,可以作布。恒居火中,色洞赤,时时出外而色白。以水逐而沃之,即死,织以为布。

  《搜神记》曰:昆仑之墟有炎火之山,山有鸟兽草木,皆生长於炎火之中。故有火浣布,非此山草木之皮枲,则其鸟兽之毛也。汉世,西域旧献此布,中间久绝。至魏初,时人疑其有文无实,文帝以为火性酷烈,无含育之气,著之《典论》,明其不然,曰:"不然之事,绝智者之听。"及明帝立,诏三公曰:"先帝昔著《典论》,不朽之格言,其利刊石于庙门之外,及太学,与石经并,以为永示后世。"至此西域使至,始献火浣布焉,於是刊灭此论,而天下笑之。臣松之昔从征西洛阳,历观旧物,见《典论》石在太学者尚存,而庙外庑之间诸长老云:"晋初受禅,即用魏庙,移此石於太学,非两处立也。"窃谓此言为然。

  《王子年拾遗记》曰:晋太康中,有羽山之民献火浣布。其国人称:羽山之上有文石生火,烟色似随四时而见也,名为净火。有不洁之衣,投於石火之中,虽滞污淄涅,如新浣矣。当虞舜时,其国献黄布。汉末献赤布,梁冀制为衣,谓之丹衣。而史家云"单衣",则今缝掖也。字异声同,未知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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