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珍宝部·卷四

更新时间:2021-03-03 16:29:04

  ○玉下

  《唐书》曰:太宗尝谓魏徵曰:"玉虽有美质,在於石间,不值良工琢磨,与瓦砾不别;若遇良工,即为万代之宝。朕虽无美质,为公所切磋,劳公约朕以仁义,弘朕以道德,使朕功业至此。公亦足为良匠耳!"

  又曰:高宗朝,封禅太岳,造玉册三枚,皆以金编。每牒长一尺二寸,广一寸二分,厚三分,刻玉填金为字。又为玉匮一,以藏正坐玉册;金匮二,以藏配坐玉册。各一尺三寸,并玉检方五寸。当绳缠处,刻为五道。当玺处,刻深二分,方一寸二分。为黄金绳,以缠金、玉匮各五周。为金泥以泥之。为玉玺一枚,方一寸二分,文同受命玺,以封玉匮。

  又天宝中诏曰:礼神以玉者,盖取其精洁,表以温润合德。为器有象,正辞乃信,以达馨香,其在璧。顷来礼神六器,及宗庙奠玉,自冯绍正奏后,有司并皆用珉。礼所谓"君子贵玉而贱珉",是珉不可用也。朕精禋郊坛,严敬宗庙,奉惟新之祚,庇太平之人,则人力普存,备物以享,安可以珉代玉,惜费事神?况国家之富有,万方之助祭,阙典必修,无文咸秩,岂於天地宗庙奠王有亏?自今已后,礼神六器,宗庙奠玉,并用真玉,诸祀用珉。如以玉难得大者,宁小其制度,以取其真。

  又曰:宪宗时,隰州刺史吴晕献玉杯一,颇珍奇,云先使吐蕃所得。

  又曰:宪宗时,庄宅使许远振得玉类珽,以进。上悦,命赐绢三百匹。

  又曰:贞元六年,卢群入拜侍御史。有人诬告故尚父子仪嬖人张氏宅中有宝玉者,张氏兄弟又与尚父子孙相告讦。诏促其狱,群上奏言:"张氏以子仪在时分财,子弟不合争夺。然张氏宅与亲仁宅,皆子仪家事,子仪有大勋,伏望陛下赦而勿问,使私自引退。"上从之。时人赏其识大体也。

  又曰:大和中,文王命中使以白玉带就幽州赐李载义,亦殊恩也。

  又曰:开成中,王起议:"今国家郊天报地,祀神之玉常用,守经据古,礼神之玉则无。臣等请诏下有司,精求美玉,创造苍璧等九器,祭讫,具而藏之。其馀燎玉,请依常制。"

  《管子》曰:夫玉之所以贵者,九德出焉:温润以泽,仁也;邻以理者,智也;坚而不蹙,义也;廉而不刿,行也;鲜而不垢,洁也;折而不挠,勇也;瑕瑜皆见,情也;茂华光泽,并通而不相陵,容也;叩之,其音清专彻远,纯而不杀,辞也。是以人主贵之,藏以为宝,剖以为符瑞。

  《文子》曰:郑人谓玉未理者璞,周人谓鼠未腊者璞。周人怀璞,问郑贾曰:"欲之乎?"出其璞,视之,乃鼠璞。

  《范子计然》曰:玉英出蓝田。

  《列子》曰:穆王征西戎,西戎献昆吾之剑、赤刀,切玉如切泥。

  又曰:宋人有为其君以玉为楮叶者,三年而成。锋锻茎叶,毫芒繁泽,乱之楮叶中,不可别也。此人遂以巧食宋国。

  《尹文子》曰:魏田父有於野得玉,径尺。弗知其玉也。以告邻人。邻人诈之曰:"此怪石也,畜之弗利!"田父虽疑,犹录置於庑下。其夜,玉明照一室,其家大怖,遽而弃之於野。邻人盗之,以献魏玉。魏王召玉工相之。玉工望玉再拜却立,曰:"敢贺大王,得天下之宝,臣所未常见。"王问价,玉工曰:"此无价以当之,五城之都,仅可一观。"王立赐献者千金,长食上大夫禄也。

  《鬼谷子》曰:郑人之取玉也,载酥讼之车,为其不惑也。

  《尸子》曰:水方折者有玉,圆折者有珠。

  又曰:玉者,色不如雪,泽不知雨,润不如膏,光不如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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