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遗录》曰:吴主潘夫人以火齐指环挂石榴枝上,因其处台,名曰环榴台。时有谏者云:"今吴蜀争雄,还刘之名将为妖乎!"权乃翻其名为榴还环台也。
《西京杂记》曰:戚姬以百炼金为彄环,照见指,上骨恶之,以赐侍儿。
《益部耆旧传》曰:刘宠丧母,时危乱,坟墓发伤。宠乃矫母令:"家贫无财,惟有手上金环。卖造墓供送。免发掘。"
《西戎传》曰:大宛国人深目对厕,娶妇人,以金同心指环为聘。
《外国杂俗》曰:诸问妇许婚,下全同心指环,保同志不改。
《林道记》曰:林邑王献金指环於吴主。
《胡俗传》曰:始结婚姻,相然许,便下金同心指环。
《扶南传》曰:扶南有讼者,煮水令沸,以金指环投汤中,然后以手探汤。其直者,手不烂;有罪者,入汤即焦。
《茅君传》曰:勾曲山上有神芝五种。求之法,当以三月登山,赍金环二双,启以奉誓,如此者三,以为盟也。必得芝草,投环於石间,忘顾念。
《集灵记》曰:王諿,琅邪人也。仕梁,为南康王记室。亡后数年,妻子困於衣食。岁暮,諿见形谓妇曰:"卿困乏衣食。"撇裻与之酒,别而去。諿曰:"我若得财物,当以相寄。"后月,小女探得金指环一只。
《甄异传》曰:沛郡秦拊,义熙中至曲阿村,日暮失路,远见火光,投之。屋有少女,因寄宿。晓临别,女以指环与拊,拊去。回顾,乃是冢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