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生图》曰:披九光玉蕴,出金书紫字玉文丹章三部八景二十四生图,盛以白玉立空之按,九色之中,飞文锦盖悬覆经上。
《龙飞尺素隐诀》曰:太微天帝君命羽仙侍郎捧金案,以请飞行羽章也。
《上清真文王经朝文》曰:有流明大灵侍言玉案十二枚。
《文始内传》曰:诸天各奉莲华座,以宝盖覆之。
《神仙传》曰:黄老遣仙官玉女持金案,玉杯盛药以赐沈羲。
又曰:淮南王为八公进金玉之几,执门弟子之礼。
《四极科》曰:凡宝经之具,几案巾秩,不可妄借於人。
《太玄经》曰:老子传授经戒录仪注诀曰:"以局脚小案置经,彩巾覆氏。"
《洞真玄经》曰:太一洞真玄经者,别为囊笈,封以宝器,盛之几上。
《无量经》曰:太上座高二丈,又於紫台之宫,布一高座六尺。
《金真玉光经》曰:九天之帝,施玉几金床。
《山海经》曰:西母悌几戴胜,悌,凭也,戴者,戴其玉胜也。他说西母头类戴胜,甚失之。
《本际经》曰:元始上尊在长乐舍宝饰高座,虽有座形,不障於物,人所往来,亦无隔碍。复有小琉璃座,行列两边,悉高五尺。
《茅君内传》曰:白玉龟山连玉床帐,西母处之。
《太上黄素方》曰:青精执在紫巫之山,化王之室,内有玉案也。
《洞真七圣玄记》曰:左仙上疏九天帝王七圣几下。
《飞行羽经》曰:修三一道法,坐金床玉几,金炉玉匕。
《太真人诗》曰:太微启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