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道部·卷十七

更新时间:2021-03-03 16:14:50

  又曰:冠戴二仪,衣被四象,故谓之法服。

  《道学传》曰:西母结大华之髻,戴太真晨缨之冠,履玄琼凤文之舄。

  《上清变化经》云:紫映玉霄真玉,建华天冠,带交金之钩。

  又曰:皇上灵君,建七曜华冠,珮丹文紫绶。

  又曰:皇上帝君,建七色朱精华冠。

  又曰:太素高虚上极紫皇,建粕宝冠,带神精交蛇之绶。

  又曰:虚明紫兰中元高嵉君,建三华之冠,带流金紫章。

  又曰:太紫真君,建紫宠囗,乘青龙紫羽盖。

  《玉珮金铛经》曰:元始天王,披九色离罗之帔,带宝冠。

  又曰:太帝,建三气朱冠。

  又曰:太岳君,建粕宝九光夜冠。

  又曰:华山君,建六元通神飞冠,珮交灵之绶。

  又曰:嵩高君,建中元黄晨玉冠,珮黄神中皇之章。

  又曰:王珮帝君,建紫冠。

  《真诰》曰:上元夫人,服赤霜袍,披青毛锦裘,头作三角髻,散发至於腰,戴元晨夜月之冠,带六山火玉之珮,腰凤文琳华大绶,执流黄挥精之釰。

  《上清元化经》曰:太元真人,巾芙蓉冠。

  《上清元录》曰:九天元父,戴宝天之冠。

  《太上五帝内真经》曰:青帝君,建九天通天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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