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虎通》曰:劓,劓其鼻也,法木之穿土也。去鼻亦孔见。
《汉书》曰:文帝除肉刑,当劓者笞三百。
《楚汉春秋》曰:正疆首茉事而当,上使参乘,解玉剑以珮之。天下定,出以为守。有告之者,上曰:"天下方急,汝何在?"曰:"亡。"上曰:"正疆沐浴霜露,与我从军而汝亡,告之何也?下廷尉劓。
○膑
《尚书大传》曰:决关梁,逾城郭,而略盗者,其刑膑。
《尚书刑德放》曰:膑者,脱去人之膑也。膑罚之属五百,象七精。(七宿昏中,变易节气之精也。)
《礼统》曰:膑刑法金胜木,去其节目也。
《周礼·秋官上·司刑》曰:刖罪五百。郑玄注曰:周改膑作刖。
《白虎通》曰:膑者,脱其膑也。取法金之刻木也。
《白虎通》曰:俗说,腊正祖食得兔者,名之曰幸。幸者,善祥,令人吉利也。或说兔髌者令却舒貌竖髌,露见丑恶,今觉得之嘉,不为己疾也。谨案,《尚书》夏禹始作肉刑,则天象而慎其过。故穿逾盗窃者髌,去其膑骨也。逮至暴秦,乱狱纠纷,烹俎车裂,黔首穷愁,饮泣永叹。凡人食得兔髌以为佳瑞,物类以感,冀全己之膑也。
○刖
《尚书·吕刑》曰:剕辟疑赦,其罚倍差。(孔安国曰:刖足曰剕也。)
《周礼·秋官·司刑职》曰:刖罚五百,(郑玄曰:刖,断足也。周政膑作刖也。)刖者使守门。
《家语》曰:季羔为卫士师,刖人之足。俄而卫乱,季羔逃,刖者守门焉,曰:"彼有缺。"季羔曰:"君子不逾。"曰:"彼有窦。"季羔曰:"君子不队。"曰:"此有室。"季羔入焉。既而问其故,刖者曰:"断足固我罪也。临当刑,君愀然不乐,见於颜色。此臣之所以脱君也。"
《史记》曰:孙膑与庞涓学兵法。庞涓既事魏,得为惠王将军,而自以为能不及孙膑,阴使召孙膑。膑到,庞恐其贤,以刑法断其两足而黥之,欲隐而勿见。齐使者如梁,孙膑以形徒阴见,说齐使,以为奇,窃载与之齐。
《列子》曰:鲁施氏有二子,其一好学,其一好兵。好学者以术干齐侯,齐侯以为公子傅。好兵者以法干楚王,楚王以为军政。邻却氏氏有二子,所业亦同。问施氏之方,施氏告之。一子以术干秦王,秦王曰:"今诸侯力争,安得用仁义?"遂宫而放之。一子以法干卫侯,卫侯曰:"吾弱国,岂可称兵?"遂以刖之。二人让施氏,施氏曰:"子不得时也。"
《韩子》曰:楚人和氏得璞玉於楚山之中,献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曰:"石也"。王以和为慢,刖其左足。及文王即位,和又奉其璞,王又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文王刖其右足。文王薨,成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於荆山之下,三日三夜,泣尽而继之血。成王问其故曰:"天下刖者多矣,子何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直士命之以慢,此吾之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剖其璞而得宝焉,遂名曰和氏之璧。
○宫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