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治道部·卷十四

更新时间:2021-03-03 16:10:08

  ○赏赐

  《说文》曰:赏,赐有功也。

  《传》曰:蔡公孙归生谓楚令尹子木曰:"善为国者,赏不僣,刑不滥。赏僣则惧及淫人,刑滥则惧及善人。若不幸而过,宁僣无滥。与其失善,宁其利淫。无善人则国从之。《商颂》有之曰:'不僣不滥,不敢造遑。命於下国,封建厥福。'此汤所以获天福也。古之理民者,劝赏而畏刑,恤民不倦。赏以春夏,刑以秋冬。将赏,为之加膳;加膳则饫赐,此所以知其劝赏也。将刑,为之不举;不举则彻乐,以此知其畏刑也。"

  又曰:晋荀林父灭潞,晋侯赏林父狄臣千室,亦赏士伯以瓜衍之县,曰:"吾获狄土,子之功也。微子,吾丧伯氏矣。"羊舌职悦是赏也。曰:"《周书》所谓'庸庸祗祗'者,此物也。(物,事也。)士伯庸中行伯,君信之,亦庸士伯,此谓明德。文王造周,不是过也。"注云:邲之败,晋侯欲杀林父,士渥浊谏而止之。

  又曰:虢公、晋侯朝王,王飨醴,命之宥。皆赐玉五瑴、(双玉为瑴。)马三匹,非礼也。王命诸侯,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又曰:晋侯伐郑,郑人赂晋侯女乐八人。晋侯以乐之半赐魏绛曰:"子教寡人和诸戎狄,以正诸华。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请与子乐之。"魏绛辞曰:"夫和戎狄,国之福也;九合诸侯,君之灵也,二三子之劳也。臣何力之有?抑臣愿君安其乐而思其终也。"公曰:"子之教,敢不承命!夫赏,国之典也。藏在盟府,不可废也。子其受之。"魏绛於是始有金石之乐,礼也。

  《周礼·太宰》以八柄驭群臣。三曰予,以驭其幸。注云:幸谓言行偶合於善,则有以赐予之,以劝后也。

  又曰:以九式均节财用。八曰匪颁之式。注曰:式谓用财之节度也。匪,分也;颁,赐也。谓分赐群臣。

  又曰:太府以敝馀之赋,以待赐予。

  《礼记》曰:天子赐诸侯乐,则以柷将之;赐伯、子、男乐,则以鼗将之。诸侯赐弓矢,然后专征;赐鈇钺,然后专杀;赐珪瓒,然后为鬯。未赐珪瓒,则资鬯於天子。

  又曰:君赐车马,乘以拜;赐衣服,服以拜赐。君未有命,弗敢即乘服也。凡赐,君子与小人不同日。此赏赐之义也。

  又曰:若赐之食,而君客人,则命之祭,然后祭。(郑玄曰:虽见宾客,犹不敢备礼也。侍食则不祭也。)君赐之爵,则越席再拜稽首受,登席,祭之。饮卒爵而俟。君卒爵,然后授虚爵。(不敢先君尽爵。)

  《诗》曰:陈锡哉周。注云:言文王能布陈大利以锡。

  《书》曰:德懋懋官,功懋懋赏。

  又曰: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

  又曰:罚弗及嗣,赏延于世。

  又曰:功多有厚赏,弗迪有显戮。

  《史记》曰:纣囚西伯羑里,西伯之臣闳夭之徒求美女奇物以献纣。纣乃赦西伯而赐弓矢斧钺,使得征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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