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文部·卷十一

更新时间:2021-03-03 16:06:04

  ○议

  《说文》曰:议,语也。

  又曰:论,难也。

  《周易·节卦》曰:君子以制度数,议德行。

  《文心雕龙》曰:周爰咨谋,是谓为议。议之言宜,审事宜也。《易》之《节卦》:"君子以制度数,议德行。"《周书》曰:"议事以制,政乃弗迷。"议贵节制,经典之体也。昔管仲称轩辕有明台之议,则其来远矣。洪水之难,尧咨四岳;百揆之举,舜畴五臣;三代所兴,询及刍荛;春秋释宋,鲁桓预议。及赵灵胡服,而季父争论;商鞅变法,而甘龙交辩:虽宪章无算,而同异足观。迄至有汉,始立驳议。驳者,杂也。议不纯,故曰驳也。自两汉之明,楷式昭备,蔼蔼多士,发言盈庭。若贾谊之遍代诸生,可谓捷於议矣。至如主父之驳挟弓,安国之辨匈奴,贾捐陈於朱崖,刘歆辨於祖宗,虽质文不同,得事要矣。若乃张敏之断轻侮,郭躬之议擅诛,程晓之驳校事,司马芸之议货钱,何曾蠲出女之科,秦秀定贾充之谥,事实允当,可谓达议体矣。汉世善驳,则应劭为首;晋代能议,则傅咸为宗。然仲援博古,铨贯以叙;长虞识治,而属辞枝繁。及陆机断议,亦有锋颖,而腴辞不剪,颇累文骨,亦有其美,风俗存焉。夫动先拟议,明用稽疑,所以敬慎群务,施张治术。故其大体所资,必枢纽经典,顾事实於前代,观变通於当今,理不谬插其枝,字不妄舒其藻。郊祀必洞於礼,戎事宜练於兵,田穀先晓於农,断讼务精於律,然后标以显义,约以正辞。文以辨洁为能,不以繁缛为巧;事以明核为美,不以环隐为奇;此纲领之大要也。若不达政体,而舞笔弄文,支离构辞,穿凿会巧,空骋其华,固为事实所摈;设得其理,亦为浮词所埋矣。昔秦女嫁晋,从文衣之媵,晋之贵媵而贱女;楚鬻珠于郑,为薰桂之椟,郑人买椟而还珠。若文浮於理,末胜于其本,则秦女楚珠,复存於兹矣。

  李充《翰林论》曰:在朝辨政而议奏出,宜以远大为本。陆机议晋,断亦各其美矣。

  《三国典略》曰:王粲才既高辨,锺繇、王朗等虽名为魏卿相,於朝廷奏议,皆阁笔不敢措手。

  又曰:齐主命立三恪,朝士议之。太子少傅魏收为议,众皆同之。吏部侍郎崔瞻以父与收有隙,乃别立议。收读瞻议毕,笑而不答。瞻曰:"瞻议若是,须赞所长;瞻议若非,须诰所短。何容读国士议文,直如此冷笑。"收但惭而竟无言。

  又曰:齐魏收尝在议曹,与诸博士引据《汉书》论宗庙事,博士笑之。收便忿取《韦玄成传》,抵之而起。博士夜共披寻,迟明乃来谢曰:"不谓玄成如此学也。"

  《南史》曰:马褧,梁天监初,诏通儒定五礼,有司举褧修嘉礼,除尚书祠部郎。时创定礼乐,褧所建议多见施行。兼中书通事舍人,每吉凶礼,当时名儒明山宾、贺玚等疑不能断者,皆取决也。

  《唐书》曰:天宝中,崔昌上封,推五行之运,以国家合承周汉,其周隋不合为二王后,请废。诏下尚书省集公卿议。昌独见之明,群议不屈。会集贤院学士卫包抗表陈议论,之夜四星聚於尾宿,天意昭然,上心遂定。求殷、周、汉后为三恪,废韩介酅等公,以昌为左赞善大夫。

  又曰:张平叔判度支。平叔欲以征利中上意,以希大任,请加监榷贵售州郡。时宰不能夺,因下其议。韦处厚奏议,发十难以诘之,上然后深知害人,乃止。平叔繇是始疏。

  《独断》曰:有疑事,公卿百官会议。若台阁有正处而独执异意者,曰驳议,曰某官某甲议以为如是。下言臣愚戆议异。其非驳议,不得言议异。

  《金楼子》曰:余后为江州,副君赐报曰:"京师有语云:论议当如湘东王,仕宦当如王克。"克时始为仆射领选也。

  ○笺

  《说文》曰:笺,表识书也。

  《文心雕龙》曰:笺者,表也,识表其情也。崔寔奏记於公府,则崇让之德音矣;黄香奉笺於江夏,亦肃恭之遗式矣。公幹笺记,文丽而规益;子桓不论,故世所共遗。若略名取实,则有美於为诗矣。刘廙谢恩,喻切以至;陆机自叙,情周而巧,笺之善者也。原笺记之为式,既上窥乎表,亦下睨乎书,使敬而不慑,简而无傲,清靡以惠其才,彪蔚以文其响,盖笺、记之分也。

  《晋书》曰:刘卞字叔龙,东平须昌人也。本兵家子,质直少言,为县小吏。功曹夜醉,如厕,使卞执烛,不从。功曹衔之,以它事补亭子。有祖秀才者,于亭中作与刺史笺,久不成。卞教之数言,卓荦有大致。秀才谓县令曰:"卞公府掾之精者,卿云何以为亭子?"令即召为门下吏。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篇:文部·卷十

下一篇:文部·卷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