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礼仪部·卷二十五

更新时间:2021-03-03 16:00:36

  ○居丧

  《礼记·曲礼》曰:居丧未葬,读《丧礼》;既葬,读《祭礼》;丧复常,读《乐章》。(为礼各于其时。)居丧不言乐。

  又《曲礼》曰:居丧之礼:头有疮则沐,身有疡则浴,有疾则饮酒食肉,疾止复初。不胜丧,乃比於不慈不孝。(胜,任也。)

  又《檀弓上》曰:穆公之母卒,使人问於曾子曰:"如之何?"对曰:"申也闻诸申之父曰:'哭泣之哀,齐斩之情,麋粥之食,自天子达。'"

  又曰:始死,充充如有穷;既殡,瞿瞿如有求而弗得;既葬,皇皇如有望而弗至。练而慨然,祥而廓然。子路有姊之丧,可以除之矣,而弗除也。孔子曰:"何弗除也?"子路曰:"吾寡兄弟而不忍也。"孔子曰:"先王制礼,行道之人皆弗忍也。"子路闻之,遂除之。子思哭嫂也为位。(礼虽无服,为位而哭,夫子善之。)曾子曰:"小功不税。"(追服为税,则是远兄弟,终无服也。而可乎?)曾子曰:"丧有疾,食肉饮酒,必有草木之滋,焉以为姜桂之谓?"(曾子曰:所云草木之滋者,姜桂也。)

  又《檀弓下》曰:子张问曰:"《书》云:'高宗三年不言,言乃欢。'有诸?"(时人君无行三年之丧礼者。欢,喜悦也。言乃喜悦,则民臣望其言久也。)仲尼曰:"胡为其不然也?古者天子崩,王世子听於冢宰三年。"(冢宰,天官。)

  又曰:颜丁善居丧。(颜丁,鲁人。)始死,皇皇焉如有求而弗得;及殡,望望焉如有从而弗及;既葬,慨焉如不及其返而息。(此三者,孝子哀慕之情也。)

  又《檀弓》曰:孔子在卫,有送葬者,而夫子观之,曰:"善哉,为丧乎!足以为法矣。小子识之。"子贡曰:"夫子何善尔也?"曰:"其往也如慕,其反也如疑。"(慕谓小儿随父母啼呼。疑者,哀亲之在后如不欲还然。)

  又《檀弓上》曰:孔子既祥,五日弹琴而不成声,(哀未忘也。)十日而成笙歌。(逾月且异旬也。祥者凶事,用远日。五日弹琴,十日笙歌除由外也。弹琴以手,笙歌以气也。)孔子与门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皆尚右。(效孔子也。)孔子曰:"二三子之嗜学也,我则有姊之丧故也。"二三子皆尚左。

  又曰:孟献子禫,县而不乐,比御而不入。(可以御妇人矣,尚未复寝。孟献子,鲁大夫仲孙蔑也。)夫子曰:"献子加於人一等矣。"(加犹逾也。)

  又《檀弓下》曰:乐正子春之母死,五日而食。曰:"吾悔之。自吾母死,不得吾情,我恶乎用吾情?"(恶乎犹于何也。)

  又《王制》曰:三年之丧,自天子达於庶人,(下通庶人于父母同。天子诸侯降期也。)丧从死者,祭从生者。

  又《曾子问》曰:"父母之丧弗除,可乎?"(以其有终身之忧也。)孔子曰:"先王制礼,过时不举,非礼也;非不能,勿除也,患其过制也。故君子过时不祭,礼也。"

  又《杂记》曰:凡丧服未毕,有吊者,则为位而哭,拜,踊。(客始来,主人不可以杀礼待之。)大夫之哭大夫弁绖。大夫与殡亦弁绖。(弁绖者,大夫锡衰相吊之服也。如爵弁而素,如环绖曰弁绖。)大夫有私丧之葛,则於其兄弟之轻丧,则弁绖。

  又曰:有父之丧,如未没丧而母死,其除父之丧也。服其除服;卒事,反丧服。(没犹竟也。除服谓详祭之服也。卒事,既祭,反丧服,服后死者之服。)虽诸父昆弟之丧,如当父母之丧,其除诸父昆弟之丧也,皆服其除丧之服。卒事,反丧服。(虽有亲之大丧犹为轻服者,除骨肉之恩也。惟君之丧不除私服。言当者,期大功之丧,或终始皆在三年之中。小功緦麻则不除,殇长中乃除。)

  又曰:子贡问丧。子曰:"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颜色称其情,戚容称其服。"(问丧,问居父母之丧也。丧常哀,言敬为上者,疾时尚不能敬也。容威,仪也。《孝经》曰:容止可观。)请问兄弟之丧。子曰:"兄弟之丧,则存乎书策矣,(言疏者,如礼行之未有加也。齐斩之丧,哀容之体,经不能载矣。)君子不夺人之丧,(重丧礼也。)亦不可夺丧也。"(不可以轻之於己也。)

  孔子曰:少连、大连善居丧,三日不怠,三月不懈。其悲哀,三年忧,东夷之子也。(言其生于夷狄而知礼也。怠,惰也。懈,倦也。)

  又曰:三年之丧,言而不语,对而不问,庐、垩室之中,不与人坐焉。在垩室之中,非时见乎母也,不入门。(言己事也。为人说为语在垩室之中,以时事见乎母,乃后入门,则居庐时不入门。)疏衰皆居垩室,不庐。庐严者也。(言庐哀敬之处,非有其实则不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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