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礼仪部·卷六

更新时间:2021-03-03 15:58:33

  谢承《后汉书》曰:丹阳方储,聪明善天文,为洛阳令。章帝欲出南郊,储上言,当有疾雨暴风,乘舆不可以出。上疑其妄,储饮鸩而死。果有大风暴雨,洛中昼暝。

  《后汉书》曰:光武尝问郑兴郊祀事,曰:"吾欲以谶断之,何如?"兴对曰:"臣不为谶。"帝怒曰:"卿之不为谶,非之邪?"兴惶恐曰:"臣于书有所未学,而无所非也。"帝意乃解。

  《汉旧仪》曰:汉制,天地以下,群臣所祭,凡千五百四十,新益为万五千四十。汉法:三岁一祭天于云阳宫甘泉坛;以冬至日祭天,天神下。三岁一祭地于河东汾阴后土宫;以夏至日祭地,地神出。五帝祭于雍五畤。

  又曰:祭天用六彩绮席六重,长一丈,中一幅,四周缘之玉饰器。凡器七千三百,物具备,养牛五岁,至三千斤。

  又曰:皇帝祭天,居云阳宫,斋百日,上甘泉通天台,高三十丈,以候天神之下。见如流火舞,女童三百,皆年八岁。天神下坛所,举烽火,皇帝就竹宫中,不至坛所。甘泉台去长安三百里,望见长安城。黄帝以来,所祭天之圆丘也。

  又曰:祭地,河东汾阴后土宫。宫曲入河,古之祭地,泽中方丘也。礼仪如祭天,名曰汾葵,一曰葵丘也。

  《宋书·礼志》曰:魏文帝黄初二年正月,郊祀天地明堂。是时,魏都洛京,而神祇兆域明堂灵台皆因汉旧事。四年,帝将东巡,以大军当出,使太常以一特牛告祠南郊,自后以为常。

  又《礼志》曰:太和元年正月,郊祀武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是时,二汉郊禋之制具存,魏所损益可知也。

  又《礼志》曰:魏景初元年,始营洛阳南委粟山为圆丘,诏曰:"昔汉氏之初,承秦灭学之后,采摭残缺以备郊祀。自甘泉后土雍宫五畤神祇兆位,多不轻见,并以兴废无常,一彼一此,四百馀年,废无禘礼。古代之所更立者,遂有阙焉。曹氏世系出自有虞氏,今祀圆丘,以始祖帝舜配地,以舜妃伊氏配天。郊所祭曰:"皇天之神,以太祖武皇帝配地。"郊所祭曰:"皇地之祇,以武宣皇后配宗,祀皇考高祖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

  《江表传》曰:群臣以孙权未郊祀,奏议曰:"顷者,嘉瑞屡臻,远国慕义,宜备郊祀,以承天意。"权曰:"郊祀当于中土,今非其所,于何施此?"重奏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王者以天下为家,周文武郊酆鄗,非必中土。"权曰:"武王伐纣,即非鄗京,而郊其所也;文王未为天子,立郊于酆,见何经典?"复奏曰:"伏见《汉书·郊祀志》,匡衡奏徙甘泉河东,郊于长安,言文王郊于酆。"权曰:"文王德性谦让,处诸侯之位,明未郊也。经传无明文,匡衡俗儒臆说,非典籍正义,不可用。"

  《志林》曰:吴主纠驳郊祀之奏,追贬匡衡,谓之俗儒。凡在见者,莫不慨然以为妙尽物理,达于事宜。至于稽之典籍,乃更不通。毛氏之说云,尧见天,因以邰而生后稷,故国之于邰,命使事天,故《诗》曰:后稷肇祀,庶无罪悔,以迄于今。言自后稷以来,皆得祭天,犹鲁人郊祀也。是以《棫朴》之作,有积燎之薪。文王郊酆,经有文,匡衡岂俗而枉之哉!文王虽未为天子,然三分天下有二,伐崇,龛黎,祖伊奔告。天既弃殷,乃眷西顾,太伯三让,以有天下。文王为王,于义何疑?然则匡衡之奏,有所未尽。案世宗立甘泉、汾阳之祠,皆出方士之言,非据经典者也。方士以甘泉、汾阳黄帝祭天地之处,故孝武因之,遂立二畤。汉治长安,而甘泉在北,谓就乾位,而衡云"武帝居甘泉,祭于宫南",此既误矣。祭地汾阳,在水之间,呼为泽中,而衡云"东之少阳",失其本意矣。

  《晋起居注》曰:武帝太始元年十二月,太常诸葛绪上言,知士祭酒刘喜等议帝王各尊其祖所自出。大晋礼:天郊,当以宣皇帝配;地郊,宣皇后配;明堂,以景皇帝、文皇帝配。博士孔晁议礼,王者郊天,以其祖配周公;以后稷配天于南郊;以文王配五精上帝于明堂。经典无配地文,魏以先妃配,不合礼制。周配祭不及武王,礼制有断。今晋郊天,宜以宣皇帝配;明堂,宜以文皇帝配。有司奏:大晋初建,庶事未定,且如魏诏,郊祀大事,速议为定。

  《晋书·礼志》曰:晋太始二年,诏群臣议五帝即天也。王气时异,故殊其号,虽名有五,其实一神。明堂南郊宜除五帝之坐,五郊改五精之号,皆同称昊天上帝,各设一坐而已。

  又《礼志》曰:康帝建元元年正月,将北郊,有疑议。太常顾和表:北郊之月,古无明文。汉光武正月辛未,始建北郊,则与南郊同月。咸和中,北郊,同共正月。《周礼》三王之郊,一用夏正。于是从和议。是月辛未,南郊;辛巳,北郊。帝皆亲奉。

  《宋书·礼志》曰:晋孝武诏曰:"郊祀,国之大事,而稽古之制阙然,便可详议。"祠部郎徐邈议圆丘郊祀,经典无二。宣皇帝尝辨斯义而检以圣典,爰及中兴,备加研极,以是南北二郊,诚非异学所可轻改也,谓仍旧为安。

  《晋起居注》曰:明帝太宁三年,上亲祠。七月,又诏:"自中兴以来,虽南郊,未尝北郊。五岳四渎,名山大川,应望袟者,废而未举。居其官者,举其职,司其事,勿令一代之典阙而不备,主者详依旧处。"

  又曰:安帝元兴三年十二月,明年应郊,乘舆未反,博访内外。左丞王纳之议曰:"议者谓应郊,故承制。中事纳之,谓大飨、大祀、大乐,皆是承制,不可得命三公行者。郊天极尊,惟一而已,故非天子不祀也。又案:武皇受禅,用二月郊。元年中兴,亦以二月。今郊时未过日,望銮驾无为欲速而据皇舆。旋反,更不得亲奉,不如缓而尽美。"于是异同难明,遂从纳之议。

  《宋书·礼志》曰:晋太始二年十一月,有司又议:古者丘郊不异,宜并圆丘、方泽于南北郊,更修治坛,兆其二至之祀,合于二郊。帝又从之,一如宣帝所用王肃议也。是月庚寅,冬至,帝亲祀圆丘于南郊。自是后圆丘、方泽不别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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