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人事部·卷十

更新时间:2021-03-03 15:25:37

  又《王莽传》曰:甄丰子寻,作苻命而诛。寻手理有"天子"字,莽解其臂入视,曰:"此一太子也,或曰一六子也。"明寻子父当戮死也。

  又曰:刘歆上议曰:"武帝立五属国,伐朝鲜,起玄菟、乐浪,以断匈奴左臂;西伐大宛,结乌孙,以裂匈奴右臂。"

  《续汉书》曰:单超,河南人。梁冀振动天下。延熹二年,皇后崩,帝呼单超等入谋诛冀,乃更召徐璜具瑗等五人,遂定其议。帝啮超臂出血,以为盟,冀及宗亲党与悉诛之。

  《后汉书》曰:杨璇平苍梧桂阳猾贼,荆州刺史赵凯,诬奏璇实非身破贼,而妄有其功。遂槛车徵璇。防禁严密,无由自讼,乃啮臂出血,书衣为章,具陈破贼形势,以付子弟诣阙通之。诏原璇,更拜议郎,凯受诬人之罪。

  《魏志》曰:太祖所乘马,名绝影,流矢所中,并中太祖右臂。

  《吴志》曰:太史慈字子义,东来人也。长七尺,美须髯,猿臂善射。

  《蜀志》曰:先主长七尺五寸,自顾见耳,垂臂下膝。

  又曰:关云为流矢所中,贯在右臂,阴雨常痛,伸臂与医,刮骨去毒,血流盘器,而羽割炙引酒,言笑自若。

  《晋书》曰:都官从事济南刘享尝奏何曾绮丽华饰,莹牛蹄角。后曾辟享为掾,因小事杖享破臂。

  《晋中兴书》曰:交州刺史王谅为州人梁硕所围,城陷。硕逼夺谅节,谅不与,硕遂断谅右臂,谅正色曰:"死不畏,臂断何有哉?"

  崔鸿《十六国春秋·后赵录》曰:石勒引李阳欢酣,宣阳臂笑视之曰:"卿虽老,臂中由有力,颇复与人斗不?孤往日厌卿老拳,卿亦饱孤毒手。"

  《后秦记》曰:姚襄垂臂过膝。

  《三国典略》曰:陆法和进于巴陵,见王僧辩谓之曰:"贫道已却侯景一臂,更何能为,檀越宜即逐取侯景。"

  《三国典略》曰:高欢营主尉景欲执尔朱兆,欢啮臂止之。

  《唐书》曰:高宗幸东都,太子於京师监国,因留薛玄超以侍太子。临行,谓玄超曰:"朕之留卿,如去一臂,关西之事,悉以委卿。"

  《列子》曰:甘蝇,古之善射者。飞卫学射于甘蝇。纪昌学射於飞卫,尽飞之术,计天下之敌己者,一人而已,乃谋杀飞卫。相遇於野,二人交射,矢锋触而坠于地,飞卫矢先穷,纪昌惟一。既发,飞卫以棘刺之端扞之而无馋拢於是二子泣而投弓,相拜於途,请为父子。克臂以誓,不得告术于人也。

  《庄子》曰:仲尼谓颜渊曰:"吾终身与汝交臂而失之,可不哀与!"

  又曰:浸假而化予之左臂以吻鸡,予因以求时夜;浸假而化予之右臂以为弹,予因以求鸡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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