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蜀录》曰:李特使弟骧屯军毗桥以备罗尚。尚遣将张兴伪降於骧,以观虚实。兴夜归白尚,尚遣精勇万人衔枚随兴夜袭骧营,骧及将士奔於流栅。
《越绝书》曰:吴王阖闾问伍子胥军法,子胥曰:"王身将即疑船,旌麾兵戟与王舡等者七艘。将军疑船,兵戟与将军船等,三船皆居於大阵之左右,有敌即出就阵。吏卒皆衔枚,敖歌击鼓者斩。
《曹瞒传》曰:公将袭袁绍军,乃选精锐步骑皆衔枚缚马口,夜从间道出,人抱束薪至绍围屯,大放火,营中惊乱,大破之。
太公《六韬》曰:以少击众,必以日之暮。人操炬火,合则灭之。或鼓呼而行,或衔枚而止。
吴孙子《三十二垒经灵辅》曰:移车移旗,以顺其意,衔枚而陈,分师而伏。后至先击,以战则克。
魏文帝《兵书要略》曰:衔枚毋讙哗,惟令之从。
左思《吴都赋》曰:衔枚无声,悠悠旆旌。
○棓(棓与棒通用。)
服虔《通俗文》曰:大杖曰棓。(步项切。)
《魏志》曰:锺会反,囚将军胡烈等。与子疏云:"会帐下督丘建密说消息,会已作大坑,白棓数千,欲呼外兵入以次棓杀,投置坑中。"外兵闻,乃杀会。
《曹瞒传》曰:操为洛阳北部尉。缮治四门,造五色棒悬门左右各数十枚。有犯禁者,不避豪强,辄棒杀之。
虞浦《江表传》曰:孙皓以张布女为美人。皓先报布,后问美人曰:"尔父何在?"答曰:"贼已杀之。"皓大怒,即棒杀美人。
沈约《宋书》曰:后废帝昱,或有忤意者,辄加以虐刑。有白棒数十枚,各有名号,针凿锥锯之徒,不离左右。尝以铁锥锥人阴破。
《六韬》曰:方胥铁棓重十二斤,柄长五尺,千二百枚。一名天棓。(许慎注曰:大杖以桃为之,击杀羿,是以鬼畏桃人也。)
《抱朴子》曰:吴遣贺将军讨山贼。中有善禁者,每交战,官军刀剑皆不得拔。将军乃多作劲木白棓击之,禁不复行,因而克贼。
又曰:余愿世人改其无检之行,除其骄简之失,则赵胜之门无去客,黄祖之棓无所用矣。
《晋宣帝教》曰:当教诸围上守土皆作棓,人一枚,轻重长短者,各各可守,皆当头施纫挂臂,贼破,死在旦夕。邂逅冲突围,当以棓棓之。
高堂隆《陈灾异表》曰:石氏星占曰:"天棓五。五星,夭之杖也,主挝棓乱兵。客星彗茀干犯棓,兵大起,二年消复之。宜罢省百役,勿使士卒怨於勤苦而为乱,足其廪食,度可劳然后用之,则士卒安而无乱兵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