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兵部·卷七十七

更新时间:2021-03-03 15:22:52

  又曰:夏赫连勃勃龙升二年造五刀,背上有龙雀环,兼金镂作一龙形,长三尺九寸。刘裕破长安得此刀,后入梁。

  又曰:北燕冯跋太平八年造一刀,铭曰"太平",隶书。

  又曰:宋高祖刘裕永初元年造一刀,铭其背曰"定国",小篆书,长八尺。后入梁。

  又曰:宋刘义符景平元年造一刀,铭曰"五色",小篆书。

  又曰:刘淮升明元年掘得一刀,铭曰"上血",其刀光照一室。帝奇之,常服。至二年七月,帝使杨玉夫候织女,玉夫候不得,惧死,因用弑帝,果如其铭。故知吉凶,其兆见矣。

  又曰:齐高祖萧道成建元年克位造一刀,铭曰"定业",长五尺,篆书。帝自制之。

  又曰:明帝鸾建武二年造一刀,铭曰"朝仪刀",小篆书,长四尺。

  又曰:后魏宣武帝以景明元年於白鹿山造白鹿刀,隶书。

  又曰:后魏元昭成帝建国元年於赤冶城铸刀十口,金镂"赤冶"二字,隶书。

  《庄子》曰:庖丁为惠文君解牛。丁曰:"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数千牛矣,而刃若新发於硎。彼节者有间,而刀刃者无厚,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游刃必有馀地,是以十九年而刀刃如新发於硎。"

  《列子》曰:周穆王征西戎,献赤刀,切玉如切泥。

  《墨子》曰:墨子见齐王曰:"有刀於此,试之人头,倅然断之,可谓利也。"王曰:"利。"墨子曰:"刀则利矣,孰将受其不祥?"王曰:"刀受其利,试者受其不祥。"墨子曰:"并国覆军,贼杀百姓,孰谓受其不祥?"王俯仰曰:"我受其不祥。"

  《孔丛子》曰:秦王得西戎利刀,以之割玉如割木。

  《淮南子》曰:屠牛坦一朝解九牛,而刀可以剃毛。

  又曰:铅不可以为刀,铜不可以为弩,铁不可以为弓,木不可以为斧。

  又曰:金胜木者,非以一刀残林也。土胜水者,非以一〈土业〉塞江也。(〈土业〉,块也。)

  《法言》曰:刀不利,笔不銛,宜加诸砺。

  《阮子》曰:裁国无利器,犹铅刀而望其巧。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篇:兵部·卷七十六

下一篇:兵部·卷七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