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司马兵法》曰:兵不杂则不利,长兵以卫,短兵以守。太长则犯,太短则不及,太轻则锐,锐则易乱,太犯则不齐。(兵长短相卫,太短太轻者,皆不如法也。犯者,触柱也,故不齐。不及者远於利也。锐者不固则破,故奔北扰乱也。)
又曰:弓矢围,殳矛守,戈戟助。凡五兵,当长以卫短,短以救长,迭战则久,皆战则强。(李氏曰:迭,更也,言更战更息,则可堪久。悉举军战,众多者强。)
《军令》曰:始出营,竖矛戟,舒幡旗,鸣鼓角;行三里,辟矛戟,结幡旗,鸣鼓角;未至营三里,复翌矛戟,舒幡旗,鸣鼓角;至营复结幡旗,止鼓角。违令者髡。
《吕氏春秋》曰:古之至兵,士民未合而威已逾矣,敌已服矣,岂必用枹鼓干戈哉!
《淮南子》曰:兵革錞摩,(錞,祺名也。)金鼓鈇钺,所以饰怒也。(錞,布均切。)
又曰:所谓兼国有地者,伏尸数十万,破车以千百数,伤弓弩矛戟矢石之创者,扶舆於路。故世至枕人头、食人肉、菹人肝、饮人血,甘之於猫豢牛羊。(猫牛肉,豢豕肉。)故自三代以后者,天下未尝得安其情性而乐习俗,保其修命而不夭於人虐也。所以然者何?诸侯力政,天下不合为一家也。
又曰:齐桓公将欲征伐,甲兵不足。令有重罪者出犀甲一戟,(犀甲,取其坚也。戟,车戟也。长丈六尺。犀或作三,直出三甲也。)有轻罪者赎以金分,(轻小以金分,出金匮道罪至重有分两也。)说而不胜者出一束箭。(不胜犹不直也。箭十二为束。)百姓皆说,乃矫箭为矢,(矢,箭之竿好者也。)铸金而为刃,(刃,五刃也,刀、剑、矛、戟、矢也。)以伐不义而征无道,遂霸天下。
崔寔《政论》曰:兵器精利,有蔡太仆之弩,龙亭之剑,至今擅名天下。
陆机《要览》曰:东弓、南矛、西戟、北剑、中鼓,亦曰"四兵"。
《盐铁论》曰:强楚劲郑有犀兕之甲,堂谿之犍,内据金城,外任利兵,是以威行诸夏,强伏敌国。故孟贲畜臂,众人轻之;怯夫有备,其气自倍。以吴楚之士舞利剑、蹶强弩,以与狢虏骋于中原,一人当百,不足道也。
《邯郸五经折疑驳》曰:矢绝于弦,不可追止,戟执在手,制之在人。
《山海经》曰:天地东西二万八千里,南北二万六千里。出铜之山四百六十七,出铁之山三千六百九十。此天下之所分壤树穀也,戈矛之所发也,刀铩之所起也。能者有馀,拙者不足。
干宝《搜神记》曰:晋元康中,妇人以金银象角瑇瑁为斧钺戈戟而戴之以当笄,盖妖之大者也。
樊文渊《七经义纲格论》曰:车上五兵:戈、殳、车戟、酋矛、牟夷。步卒五兵:戈、殳、车戟、酋矛、矢。
魏文《典略》曰:昔周有雍孤之戟,屈卢之矛,孤父之戈,上世名器。
又曰:《抱朴子》曰:"剑戟不皆於缝,佳馔不可击断牛马。"
又曰:陈吴之徒奋剑而大呼,刘项之伦挥戈而飚骇。
又曰:或问辟五兵之道,抱朴子答曰:"吴大皇帝曾从介先生受要道,云:但知北斗姓氏及日月名字,便不畏白刃。大皇帝以试告左右数十人,常为先登陷阵,皆不伤也。郑君云:"但诵五兵名亦验矣。刀名大房,虚星主之;矢名防隍,荧惑主之;弓名曲张,角星主之;弩名远望,张星主之;戟名大将,参星主之。临战时尝细祝之,或以五月五日作赤灵符着心前,或丙午日日中作燕军龙虎三囊符,岁易之。岁符岁易,月符月易,日符日易,或佩西毒兵信符,或佩南极铄金符,或取牡荆以作六阴神将符指敌人,或以月蚀时刻三岁蟾蜍喉下之有八字者血,以书所将之刀剑,或交锋之际,乘魁履刚呼四方之长,亦有明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