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兵部·卷六十六

更新时间:2021-03-03 15:21:38

  《史记》曰:周幽王后褒姒好举烽火、叩贼鼓方喜。王欲后喜,辄诈为之。后犬戎兵至,举烽火,叩贼鼓,群臣不救,皆曰:"王欲后喜耳。"遂杀幽王及褒姒。

  又曰:魏王与信陵君博北境,举烽火言寇入界。信陵君曰:"臣有客能知赵王阴事,言赵王猎,非寇也。"

  《汉书》曰:单于立四岁,匈奴复绝和亲,大入上郡、云中,烽火通於甘泉。

  《东观汉记》曰:郭伋为并州。伋知卢芳贼难卒以力制,常严烽候、明购赏以结寇心。

  又曰:马成缮治障塞,自西河至渭桥、河上至安邑、於原至井陉、中山至邺皆筑保垒、起烽燧、十里一候。

  《后汉书》曰:廉范为云中太守。会匈奴入塞,烽火日通。故事:虏入度五千人乃移书旁郡求助。吏白"今虏兵度出五千人,请移檄。"范不听,遂选精兵自率士卒拒之。

  又曰:遣骠骑大将军杜茂屯北边,筑亭候,修烽燧。

  《后周书》曰:宇文贵性聪敏,过目辄记。尝道逢二人,谓其左右曰:"此人是县党,何因辄行?"左右不识,贵便说其姓名,莫不叹伏。白戟烽师为商人所烧,烽师纳货不言其罪。他日北师随例来参,贵乃问云:"商人烽何因私放?"烽师愕然,遂自首伏。明察如此。

  《隋书》曰:突厥染干为邻部战败,与长孙晟独以五骑,连夜南走。至旦,行百馀里,收得数百骑。乃相与谋曰:"今兵败入朝,一降人耳,大隋天子岂礼我乎。玿厥虽来,本无冤隙,若往投之,必相存济。"晟知其怀贰,乃密使从者入伏远镇,令速举烽。染幹见四烽俱发,问晟曰:"城上然烽何也?"晟绐之曰:"城高地迥,必遥见贼来,我国家法,若贼少举二烽,来多举三烽,大逼举四烽,使见贼多而又近耳。"染干大惧,谓其众曰:"追兵已逼,且可投城。"既入镇,晟留其达官执室以领其众,自将染干驰驿入朝。

  《唐书》曰:元和中,京兆尹李鄘奏:"三原、高陵、泾阳、兴平等四县共管烽二十八所,每年差烽子烽师九百七十五人。今远近无虞,畿内烽燧请停。"从之。

  《玄女战经》曰:诸见举烽火传言虏且起,欲知审来不以言者,时所加之,得阳者不得阴者,为来法。

  《晋令》曰:误举烽燧罚金一斤八两,故不举者弃市。

  《甘氏天文占》曰:权举烽远近沉浮,权四星在辕尾西,边地惊,备烽候相望,虏至则举烽火,十丈如今之井桔槔,火锤其头,若警急燃火放之,权重本低则末仰,人见烽火。

  吴时《缘江戍图》曰:每刺奸屯有五兵,贼曹一人,皆作烽火,有急以光传之。

  黄帝《出军决法》曰:行军行兵,两敌相要,地形不便,望见烽火,不得为客。

  《卫公兵法》曰:烽台於高山四顾险绝处置之,无山亦於孤迥道平地置,下筑羊马城,高下任便,常以三五为准,台高五丈,下阔一丈,形圆。

  又曰:诸军马拟停三五日,即须去军一二百里以来安置爟烽。如有动静,举烽相报。其烽并於贼路左侧逐要置,每二十里置一烽应接,令遣到军。其游奕马骑,昼日游奕,候视。至暮速即作食吃,即移十里外止宿,虑防贼徒,暮间见烟火,夜间掩袭捉将。其贼路左右草中,着人宿止,以听贼徒,如觉来,报烽家,举烽递报军司。如觉五骑以上十骑以下,即放一炬火,前烽应讫,即灭火;若百骑以上,二百以下,即放两炬火,准前应灭。贼若五百骑以上,五千骑以下,即同放三炬火,准前应灭。前烽应讫,即赴军。若虑走不到军,即且投山谷,逐空方可赴军。如以次烽候视不觉,其举火之烽即须差人急走告知。贼路既置爟烽,军内即须应接。又置一都烽,应接四山诸烽。其都烽如见烟火,急报大总管,云:"某道烟火起",大总管当须严备,收拾畜生,遣人远探。每烽令别奏一人押,一道烽令折冲、果毅一人都押。

  庾阐《杨都赋》注曰:烽火以置於孤山头,缘江相望,或百里、或五十里、或三十里,寇至则举以相告,一夕可行万里。孙权时,合暮举火於西陵,鼓三竟达吴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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