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职官部·卷三十三

更新时间:2021-03-03 15:10:43

  ○太史令

  《春秋元命苞》云:屈中挟一而起者为史,史之为言纪也,天度文法以此起也。

  《尚书·酒诰》曰:太史友,内史友。(太史,内史掌国典法所宾友者也。)

  《周书》曰:维正月,王在成周,昧爽召三公右史、戎夫曰:"今夕朕寤遂事其惊,余乃取,遂事之,要戒申戎夫王之朔望以闻也。"

  《礼记·曲礼下》曰:天子建六太,曰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典司六典。

  又《玉藻》曰: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

  《春秋·宣上》曰:赵穿攻灵公於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太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於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境,返不讨贼,非子而谁?"宣子曰:"呜呼!我之怀矣,自贻伊戚,其我之谓矣!"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

  又《襄四》曰:太史书:"崔杼杀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嗣续。)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

  又曰:鲁昭公二年,晋韩宣子聘鲁,观书於太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

  《周礼·春官下》曰:太史掌建国之六典。(太史,日官也。《春秋传》曰: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卿。)

  《大戴礼》曰:太子既冠,成人免於保傅则有司过之史。

  《春秋文耀钩》曰:楚立唐氏以为史官,苍云如霓,围轸七蟠,中有荷斧之人,向轸而蹲,(蟠,犹周也。蹲,踞也。)楚惊。

  《唐史》曰:君慢命,又简宗庙,(命,天命也。轸,于天文楚之分也。向之而踞,是慢命踞简宗庙。)於是昼遗炎烟,耀於苍云,精消无文。(轸火精云水气围轸水也。昼,日阳也,炎火亦阳也。遗之者象蟠所也。水难胜火,三阳并气,且火炎上宜消灭也。文则蚬也。)唐史之册,上灭苍云。(告神以史功也。)

  《韩诗外传》曰:据法守职而不敢为非者,太史也。

  《毛诗序》曰: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讽其上,达於事变而怀其旧俗者也。

  《春秋后语》曰:晋太史屠黍见晋之乱,以其图法归周。

  《国语》曰:郑桓公为司徒,问於史伯曰:"王室多故,(史伯,周太史也。)余惧及之焉。"

  《汉书》曰:司马喜生谈,谈为太史公。(如淳曰:《汉仪注》,太史公,武帝置位在丞相上。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序事如古《春秋》。迁死,宣帝以其官为令,行太史公文书而已。臣瓒案:《百官表》无太史公。茂陵中书司马谈为太史令。)迁仕,为郎中,使西征巴蜀,以南略邛筰(音昨)、昆明,还报命。是岁天子始建汉家之封,而太史公留滞周南,(如淳云:周南,洛阳也。)不得与从事,发愤且卒,而子迁适反,见父於河洛之间。太史公执迁手而泣曰:"予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尝显功名,虞夏典天官事,后世中衰,绝于予乎?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今天子接千岁之绪,封泰山而予不得行,是命也夫!是命也夫!予死,汝必为太史,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著矣。"迁俯首流涕曰:"小子不敏,请述论先人所次旧闻,不敢阙。"卒三岁,而迁为太史令。

下一页

上一篇:职官部·卷三十二

下一篇:职官部·卷三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