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职官部·卷二十九

更新时间:2021-03-03 15:10:20

  又曰:郎楚之,武德初为大理卿,与太子少保李纲、侍中陈叔达撰定律令。

  又曰:刘德威授大理卿,太宗尝问之曰:"近来刑纲稍密,其过安在?"德威奏言:"诚在主上,不由臣下。人主好宽则宽,好急则急。律文失入减三等,失出减五等;今则反是,失入则无辜,失出获大罪,所以吏各自爱,竞执深文,非有教使之然,畏罪之所致耳。陛下但舍所急,则宁失不经复行於今日矣。"太宗深然之。

  又曰:高宗问大理唐临狱系囚之数,临对曰:"见囚五十馀人,惟二人合死。"上闻囚数不多,怡然形於颜色,谓临曰:"昔东宫,卿已事朕,朕承大位,卿又居近职。以畴日相委,故授卿此任。然为国之要,在於刑法,刑急则人残,法宽则失罪,务令折中,称朕意焉。"

  又曰:张文瓘为大理卿,旬日决遣疑狱四百馀条,其得罪者皆无怨言。文瓘尝有疾,系囚相与设斋以祷焉。寻拜侍中兼太子宾客,大理囚一时恸哭,其得人心如此。

  又曰:大理卿袁仁敬暴卒,系囚闻之,皆恸哭悲歌,曰:"天不恤冤人兮,何夺我慈亲兮!有理无申兮,痛哉安诉陈兮!"

  又曰:龙朔二年,改大理卿为详刑寺正卿。

  《唐新语》曰:唐临为大理卿,初莅职,断一死囚。先时坐死者十馀人,皆它官所断。会太宗幸寺,亲录囚徒,它官所断囚皆称冤不已;临所断者,默而无言。太宗怪之,问其故,囚对曰:"唐卿断臣必不枉滥,所以绝意。"太宗叹息久之曰:"为狱固当若是。"囚遂见原。

  《五代史·后唐书》曰:长兴二年八月,敕令后大理寺官员宜同台省官例升进,其法直官比礼直官任任使。

  《会稽典录》曰:盛吉字君达,为廷尉。性多哀怜,其妻谓吉曰:"君为天下执法,不可使人一滥罪殃及子孙。"其囚无胤嗣者,令其妻妾得入,使有遗类。视事十二年,天下称有恩。

  又曰:董昆字文通,馀姚人也。迁廷尉卿,持法清峻,不发私书。

  又曰:盛吉拜迁尉,吉性多仁恩,务在哀矜。每至冬日,罪囚当断,其妻执烛,吉手执丹笔,夫妻相向垂泣。

  《会稽后贤记》曰:孔坦迁廷尉卿,狱多囚系,坦到官,躬执辞状,口辨曲直,小大以情,不加楚挞。每台司录狱,无所顾问,皆面决当时之事。

  《天文录》曰:平星主建廷,平主天下之狱事,若今廷尉之象。故《星赞》曰:"平星执法,正纲纪也。"

  《文子》曰:皋陶喑为大理,天下无虐刑,有贵乎言者也。

  《说苑》曰:楚令尹子文之族有干法者,廷理拘之,闻其令尹之族也而释之,子文召廷理而责之,遂致其族人於廷理曰:"不是刑,吾将死!"廷理惧,遂刑其族人。成王闻之,不及履而至于子文之室,曰:"寡人幼小,置廷理其人,以违夫子之意。"於是黜廷理而尊子文之意,反内政。

  《新序》曰:楚昭王时,石奢为理,有杀人者,奢追之,则其父也。奢曰:"以父成政,不孝也。不行君法,非忠也。"遂刎颈而死。

  挚虞《新礼仪》曰:故事,祀皋陶於廷尉寺,祀以社日,新礼改以孟秋之月,以应秋。

  ○大理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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