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常少卿
《六典》曰:凡有事於宗庙,少卿帅太祝、齐郎入荐香烛,整拂神幄,出入神主,将享,则与良〈酉昷〉令实鐏罍。
《后魏书》曰:太和十五年,置少卿官,太常少卿一人,第三品上,至二十二年降为正四品。
又曰:景明初班职,令太常少卿,第四品上,第一清选,明礼兼天文阴阳者为之。
又曰:元顺为太常少卿,以父忧去职,哭泣呕血,身自负土。时年二十五,便有白发,免丧抽去,不复更生,世人以为孝思所致。
《三国典略》曰:齐太常少卿袁聿修巡省河南诸州,兖州刺史邢邵与聿修故旧,常於省中盛呼聿修为清郎,至是遣送白绸为信,聿修不受,与邵书曰:"瓜田李下,古人所慎。多言可畏,譬之防川。愿表此心,不贻厚责。"邵亦欣然报书曰:"一日之赠,率尔不思。老夫忽忽,意不及此。敬丞来旨,吾无间然。弟昔为清郎,今作清卿矣。"
《唐书》曰:冯定为太常少卿。文宗每听乐,鄙郑、卫声,诏奉常习开元中《霓裳羽衣舞》,以《云韶乐》和之。舞曲成,定总乐工阅於庭,定立於其间。文宗以其端凝若植,问其姓氏,翰林学士李珏对曰:"此冯定也。"文宗喜,问曰:"岂非能为古章句者耶?"乃召升阶,文宗自吟定《送客西江诗》。吟罢益喜,因锡禁中瑞锦,仍令大录所著古体诗以献。
○太常丞
《六典》曰:太常丞二人,以五品上,秦有奉常丞,汉因之,比千石。魏、晋、宋,皆置一人。
《汉书》曰:韦弘为太常丞,职掌陵庙,烦剧多过,父贤敕令自免。弘怀嫌不去官,及贤疾笃,果坐庙事系狱。
《宋百官春秋》曰:太常丞视尚书郎,铜印、黄绶,一梁冠,品第七,掌举陵庙非法。
《陶氏家传》曰:覆之字孙宗,为太常丞。凡宗庙疑义,多所决定,时人为之语曰:"定礼决疑,问陶覆之。"
《陶氏职官要录》曰:晋、宋九卿丞,皆进贤一梁冠,介帻,皂衣,铜印,黄绶。齐、梁墨绶。
○太常博士
《六典》曰:太常博士掌辨五礼之仪式,本先王之法制适变,随时而损益焉。凡大祭祀及有大礼,则与卿导赞其仪。凡王公已下拟谥,皆迹其功德而为之褒贬。
《通典》曰:博士,魏官也。魏文帝初置,晋因之,事掌引道乘舆。王公已下应追谥者,则博士议定之。
《晋中兴书》曰:博士之职,端委佩玉。朝之大典必于询度,当以正道,克厌人望,然后为可。
《唐书》曰:王彦威太原人,世儒家,少孤贫苦学,尤通三礼,无由自达。元和中游京师,求为太常散吏,部卿知其书生,补为检讨官。彦威於礼阁掇拾,自隋已来朝廷沿革,吉凶五礼,以类区分成三十卷,献之,号曰"元和新礼",繇是知名。特授太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