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职官部·卷二十五

更新时间:2021-03-03 15:09:56

  又曰:高宗尝问群臣求可为御史者,佥举万年尉杨子(失其名。)居数月,复问之,群臣又举焉。上曰:"吾闻斯人常亵服居公堂视事,其可为准绳司乎?"由是百司群僚必表而视事。

  又曰:乾封中韦仁约除侍御史,与公卿相见,未尝行拜礼。或勉之,仁约曰:"雕鹗鹰鹯岂众禽之偶,奈何设拜以狎之?"且耳目之官,故当特立乃曰御史。衔命出使,不能动摇山岳,震惧州县,诚旷职耳。"

  又曰:贾言忠,河南洛阳人也。乾封中为侍御史,时朝廷有事辽东,言忠奉使往支军粮,及还,高宗问以军事。言忠画其山川地势,且陈辽东可平之状。高祖悦。又问诸将优劣。言忠曰:"李勣先朝旧臣,圣鉴所悉;庞同善虽非斗将,而持军严整;薛仁贵勇冠三军,名可振敌;高侃俭素自处,忠果有谋;契苾何力沉毅持重,有统御之才,然颇有忌前之癖。诸将夙夜小心,忘身忧国,莫逮於李勣者。"高宗深然之。

  又曰:刘思立,宋州宁陵人也。高宗时为侍御史。属河南河北旱俭,遣御史中丞崔谧等分道存问赈给。思立上疏谏曰:"今麦序方秋,蚕功未毕;三时之务,万姓所先;敕使抚巡,人皆竦抃;忘其家业,翼此天恩,踊跃参迎,必难抑止;集聚既广,妨废亦多。加以途程往还,兼之晨夕停滞。既缘赈给,须立簿书;本欲安存,却成烦扰。又无驿之处,骑马稍难。简择公私,须臾追集。雨后农务,特切常情,蹔废须臾,即亏岁计。每为一马,遂劳数家,从此相乘,恐更滋甚。望且委州县赈给,待秋后闲时出使褒贬。"疏奏,谧等遂不行。

  又曰:李义府恃宠用事。妇人淳于氏,有美色,坐事系大理,乃讽丞毕正义枉法出之。将纳为妾,会有密言其状者。上令给事中刘仲轨鞫之。义府恐泄其谋,逼正义自缢於狱中。上知,而特原义府之罪。侍御史王义方奏:"义府擅杀寺丞,陛下虽已释放,然天子置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本欲水火相济,盐梅相成,然后庶绩咸熙,风雨交泰,则知人主不得独是非。昔唐尧至圣,失之於四凶;汉祖深仁,失之於陈犭希;光武聪明宽恕,失之於逢萌;魏武勇略英雄,失之於张邈。此英杰之主,莫不失之於前,得之於后。今陛下继圣,抚有万邦,蛮陬夷落,犹惧刑纲,况辇毂咫尺,奸臣肆虐。杀一六品寺丞,足使忠臣抗愤;纵令正义自缢,此事弥不可容。便是畏义府之权势,能杀身以灭口。此则生杀之威,已非主出;赏罚之柄,下移奸佞。请乞重勘,当正义死之由,雪冤气於幽泉,诛奸臣於白日。"对仗叱义府,令下;义府视,不退;义方三叱。上既无言,义府趋出。

  又曰:王志愔,博州聊城人也。少以进士擢第,神龙年累除左台御史。执法刚正,百僚畏惮,时人呼"皂雕"言其顾瞻人吏如雕鹗之视燕雀也。

  又曰:苏瑰案问郑普思,其妻有宠於韦庶人,特敕令对御辨折,上屡抑瑰而伸普思。侍御史范献忠历阶而前曰:"臣请先罪苏瑰。"上问其故。献忠曰:"苏瑰国之大夫,荷荣贵久矣,不斩逆贼而后闻奏,今使眩惑天聪,摇动刑柄。而普思反状昭露,陛下曲为申理,此则王者不死。今圣躬万福,岂有两天子耶?臣请先死,终不能事普思。"上意乃解,狱遂定。

  又曰:御史遭长官於途,皆免帽降乘,长官戢辔,辞而上马。乾封中王本立为御史,意气颇高,途逢长官,端揖而已,自是诸人或降而立,或足至地,或侧鞭弛镫,轻重无恒。开元以来,但举鞭耸揖而已也。

  又曰:刘藏器为侍御史,时卫卿尉迟宝琳抑人为妾,藏器奏请还其父母。上既可其奏,宝琳私奏乞之,上又从之。藏器复执奏,上又可之。宝琳又请,如是三。藏器进言曰:"法者,海内之悬衡,上下之所共,若刑罚不中,则人无所措手足。陛下若用舍恣情,爱憎由己,则国之刑宪何所施陈。今宝琳请,陛下从之;臣执奏,陛下亦从之。今日从之,明日又改之,欲令下人何以遵奉?夫人无信不立,匹夫匹妇尚不可失信,况为天子,安可戏言?今陛下二三其言?处分不定,臣恐四海之内,无所适从。"上竟从藏器所奏。

  又曰:王播为侍御史。贞元末,华臣李实为京兆尹,恃恩颇横,尝遇播於途不避。故事,尹避台官。播移文诋之。

  又曰:温造拜侍御史,请复置弹事朱衣、豸冠於外廊,大臣阻而不行。李祐自夏州入拜金吾,违制进马一百五十匹,造正衙弹奏,祐股战汗流。祐私谓人曰:吾逾蔡州城擒吴元济,未尝心动,今日胆落於温御史,吁可畏哉!"

  《英雄记》曰:袁绍辟大将军府,不得已,起从命,举高第,迁侍御史。弟术为尚书,绍不欲为台下,告疾求退。

  《三辅决录》曰:韦约字季明。司徒刘恺甚敬重之,谓曰:"君以轻去就,故大位不跻,今岁垂尽,选御史实欲烦君。"约曰:"犬马齿尽,既无膂力,又无考课;所以踌躇恋慕者,以明公礼遇隆崇,未能自割。"因称素有风疾,眩冒不堪久侍,遂徒跣趋出,公追不及。

  《陈留耆旧传》曰:杨仁字文义,明帝引见,问当代政治之事,仁对,上大奇之,拜侍御史。明帝崩,是时,诸马贵贱各争入宫,仁被甲持戟遮敕宫门不得令入。章帝既立,诸马贵更赞仁刻峻,於是上善之。

  《通典》曰:侍御史之职四。谓推、(推,有掌推鞠。)弹、(掌弹举。)公廨、(知公廨事。)杂事,(台中事悉总之。)定殿中监察以下职事及进名改转,台内之事悉主之,号为台端,它人称之曰"端公"。其知杂事者谓之杂端,最为雄极。食座之南设横榻谓之南床,殿中监察不得坐。(亦谓之痴床,言处其上者,皆骄傲自得,使人如痴,故谓之痴床也。)凡侍御史之例,不出累月则迁登南省,故号为南床。百日察其行止、出入、揖让、去就。殿中已下,皆禀而随之先后,亏失者有罚。

  又曰:二汉侍御史所掌,凡有五曹:一曰令曹,(掌律令。)二曰印曹,(掌劾日。)三曰供曹,(掌齐祀。)四曰尉马曹,(掌厩马。)五曰乘曹,(掌获驾。)豹尾之内便为禁省。

  又曰:旧例御史台不受诉讼,有通辞状者即於台门候,御史竞往门外收采,知可弹者,略其姓名。皆云风闻访知。永徽中崔义玄为大夫,劾状题告人姓名。

  《黄石公阴谋秘法》曰:荧惑,火之精,御史之象,主禁令、刑罚、收捕、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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