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职官部·卷十一

更新时间:2021-03-03 15:08:28

  《北史》曰:郎茂,炀帝即位为尚书左丞。时工部尚书宇文恺、右翊卫大将军于仲文竞河东银窟,茂奏劾:"恺位已隆,禄赐优厚,拔葵去织,寂尔无闻,求利下交,曾无愧色。仲文大将军宿卫近臣,趋侍阶庭,朝夕闻道,虞芮之风,抑而不慕,分诛之利,知而必争,何以贻范庶僚、示人轨物?"恺与仲文竟坐得罪。

  《隋书》曰:杨汪字元度。高祖尝谓谏议大夫王达曰:"卿为我觅一好左丞。"达遂私於汪曰:"我当荐君为左丞,若事果,当以良田相报也。"汪以达所言奏之,达竟以获罪。卒拜汪为尚书左丞。汪明习法令,果於剖断,当时号为称职。

  《唐书》曰:赵涓,永泰初为监察御史。时禁中失火,焚室数十间,火起处与东宫稍近,代宗深疑之。涓为巡使,俾令即讯,涓周历壖囿,按据迹状,乃上直中官遗火所致也。推鞫明审,颇尽事情。既奏,代宗称赏焉。德宗时在东宫,常感涓之究理详细。及刺衢州年考既深,又与观察使韩滉不相得,滉奏免涓官。德宗见其名,谓宰相曰:"岂非永泰初御史赵涓乎?"对曰:"然"。即日拜尚书左丞。

  《唐新语》曰:杨昉为左丞,时宇文化及子孙理资荫朝廷,以事隔两朝,且其家亲族亦众多,为言者所司。理之至于左司,昉未详其案状,诉者以道理已成,无复凝滞,勃然逼昉。昉曰:"适朝退未食,食毕当详案。"诉者曰:"公云未食,亦知天下有累年羁旅诉者乎?"昉遽命案,立批之曰:"父杀隋主,子诉隋资,生者犹配远方,死者无宜更叙。"时人深赏之。

  《傅咸表》曰:左丞职轻事重,以贱制贵,所以难居。臣以闇劣,猥忝斯任,愧於不称,惧罪之及,夙夜惶恐,寝食无宁。

  《卞壸弹尚书丞郎事》曰:旧丞、郎取急及属出,皆尚有对,使职局不废,而昨左右二丞及诸郎皆出,惟次直二郎在,设使有兵火警急,便为无复行事者。二丞顿行,无印可以封符疏。此之逋慢,莫斯之甚!

  《傅咸答辛旷诗序》曰:尚书左丞弹八座以下,居万机之会。斯乃皇朝之司直,天台之管辖。余前为右丞,具知此职之要;后忝此任,僶从事,日慎一日。

  ○右丞

  《续汉书·百官志》曰:尚书右丞一人,四百石,掌录文书、期会、假署印绶及笔墨诸材用。

  《汉官仪》曰:尚书左右丞,秩各四百石,迁刺史。

  《晋书百官表注》曰:右丞主台内库藏、廨舍、量物用多少及廪赐、民户、租布、刑狱、兵器,稽远道文书、章表、奏事。

  《晋中兴书》曰:王国宝因酒坐怒右丞祖台之,攘袂唤呼,以盘盏乐器掷台之,复为有司所弹。烈宗诏曰:"国宝纵肆情性,甚不可长;台之懦弱非监司体,其免官。"

  沈约《宋书》曰:晋西朝八座丞、郎,朝晡诣都座朝;江左惟旦朝而已。八座丞郎初拜,并集都座交礼,迁又解交,汉旧制也。今惟八座解交,丞、郎不复解交。

  《宋书·百官志》曰:右丞掌台内库藏,凡诸器物、廨舍、刑狱、兵器。

  《唐书》曰:宇文节为尚书右丞,明习法令,以幹局见称。时江夏王道宗,尝以私事讬於节,遂奏之。太宗大悦,赐绢二百匹,仍劳之曰:"朕所以不置左右仆射者,正以卿在省耳。"

  又曰:韦温为尚书右丞,吏部员外张文规父弘靖,长庆初在幽州为朱克融所囚,文规不时省赴。人士喧然,罪之。温居纲辖,首纠其事,出文规为安州刺史。

  《五代史·后唐书》曰:梁开平二年,改左右丞为左右司侍郎,避庙讳也。至同元年十月复旧为左右丞,长兴元年九月诏曰:"台辖之司,官资并设左右貂,素来相类,左右揆不至相悬。以此比方,岂宜各别。自此宜升尚书右丞官品,与左丞并为正四品。"

  ○左司郎中 左司员外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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