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职官部·卷七

更新时间:2021-03-03 15:07:59

  ○大司马

  三公府掾属

  韦昭《辩释名》曰:大司马:马,武也,大总武事也。大司马掌军,古者兵车,一车四马,故以马名官。

  《周礼·夏官》曰:太司马之职,掌建邦国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国。(平,成也。)制畿封国,以正邦国。(封为立封立疆为界。)设仪辨位,以等邦国。(仪谓诸侯之仪也,别尊卑之位。)进贤兴功,以作邦国。(作,起也。起其劝善乐业之心,使不废也。)建牧立监,以维邦国。(牧,州牧也。监,监一国,谓君也。维,联结也。)制军诘禁,以均邦国。(诘,犹穷治也。均,犹正也。)施贡分职,以任邦国。(职,谓赋税也。任,犹事,事以其力之所堪也。)简稽乡民,以同邦国。(简谓比数之以稽,犹训也。)均守平则,以安邦国。(均之者尊者守大,卑者守小也。则,法也。)比小事大,以和邦国。(比,犹亲也。使大国亲小国,小国事大国,相合和也。)以九伐之法正邦国。(诸侯有违王命,则出兵以征伐,所以正之。)

  《尚书》曰:司马掌邦政,统六师,平邦国也。

  《毛诗》曰:圻父,(圻父,司马也。)予王之爪牙。

  《春秋运斗枢》曰:黄帝与大司马容光观凤皇衔图置黄帝前。

  《尚书中候》曰:稷为大司马,舜为太尉。

  《尚书大传》曰:蛮夷猾夏,寇贼奸究,则责之司马。

  《韩诗外传》曰:故阴阳不和,四时不节,星辰失度,灾变非常,则责之司马。

  《河图录运法》曰:黄帝坐玄扈阁上,与大司马容光、左右辅将周昌等百二十人观凤皇衔书。

  《家语》曰:贤能而失官爵,功劳而失赏禄,士卒疾怨,兵弱不用曰不平。不平则饬司马。(饬谓整摄。)

  《史记》曰:楚大司马景舍帅军伐蔡,蔡侯奉社稷而归之。楚发其赏,舍辞曰:"发诚布令而敌退,是王威也;相攻而敌退,是将威也;战而敌退,是众威也。臣不宜以众威受赏。

  《汉书》曰:元狩四年,上命大将军卫青、骠骑将军霍去病各兵五万,骑数十万出塞,斩首捕虏有功,乃置大司马。

  又曰:董贤为大司马。是时,贤年二十二。虽为三公,常给事中,领尚书,百官因贤奏事。单于来朝宴见,群臣上前。单于怪贤年少,以问译,上令报曰:"大司马年少,以大贤居位。"单于乃起拜,贺汉得贤臣。

  又曰:孝元王皇后,成帝母也。家凡十侯、五大司马,外戚莫盛焉。

  又曰:成帝绥和元年,赐大司马金印紫绶,置官属,禄比丞相。

  《东观汉记》曰:更始欲以近亲巡行河北,大司徒赐言上弟秀可用。更始以上为大司马,遣之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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