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封建部·卷二

更新时间:2021-03-03 15:06:55

  ○公封

  韦昭《辨释名》曰:公,直也;取其正直无私。

  《易·师卦》曰:大君有命,开国承家。

  《周书》:能移於众,与百姓同之谓公。

  《周礼·地官》曰:大司徒职曰:诸公之地,封土方五百里,其食半。

  又《春官》曰:大宗伯职曰:公执桓圭。

  《晋书》曰:陶侃,有善相者师圭谓侃曰:"君左手中指有坚理,当为公。若彻於上,贵不可言。"侃以针决之见血,洒壁而为公字,以纸裛手,公字愈明。

  《后魏书》曰:许洛阳为雁门太守,家田三生嘉禾,皆异垄合颖。世祖善之,进爵北地公。

  魏咸熙元年,相国晋王奏建五等,诸公地方七十五里,邑一千八百户,置相一人,典祠、典书、典卫、典礼各一人,妾六人,车前司马十人,旅贲四十人。

  ○侯封

  《周易·豫卦》曰:(豫,利建侯,行师。彖曰:)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而况"建侯行师"乎。

  又《比卦》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又《屯卦》曰:磐桓,利居贞,利建侯。

  《周书》曰:能树名生物,与天道俱,谓之侯。

  《周礼·春官》:大宗伯职曰:侯执信圭。

  又典命职曰:侯伯七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十为节。

  《汉书解诂》曰:列侯金印紫绶,以赏有功,功大者食县邑,小者食乡亭。

  《后汉书》曰:冯石袭母公主封获嘉侯,亦为侍中,稍迁卫尉。能取悦当代,为安帝所宠。帝幸其府,留饮十许日,赐驳犀贝剑、佩刀、(以班犀饰剑也。)紫艾绶、(艾,绿色也。其色似艾。)玉玦各一。(半环曰玦,以饰带也。)

下一页

上一篇:封建部·卷一

下一篇:封建部·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