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曰:舜葬苍梧之野。
浔州
《十道志》曰:浔州,浔江郡。秦属桂林郡。二汉以后,并属郁林郡。隋属永平、郁林二郡地。唐置浔州。
《郡国志》曰:大宾县,汉布山县地。有糖牛与蛇同穴,牛嗜盐。俚人以皮裹手涂盐,入穴探之,牛舐之出外,则不得入,取其角为器,一曰糖牛。
龚州
《十道志》曰:龚州,临江郡。秦属桂林郡。汉平南越,置苍梧郡,今州即郡之孟陵县地也。唐置龚州。
郁林州
《十道志》曰:郁林州,郁林郡。秦为桂林郡。汉改为郁林郡,后汉亦同。梁置定州,后改为南定州。隋平陈,改为尹州;炀帝初,为郁林州。唐为郁林州。
平琴州
《十道志》曰:平琴州,平琴郡。旧郁林郡地。唐置平琴州,或为平琴郡。
宾州
《十道志》曰:宾州,安城郡。古越地。秦桂林郡地。汉为郁林郡,又为郁林郡之岭方县。(自汉迄隋,并为岭方县地。唐贞观五年,置宾州。)
澄州
《十道志》曰:澄州,贺水郡。古越地。秦为桂林郡。汉为郁林郡之岭方县。唐武德四年,置澄州。
绣州
《十道志》曰:绣州,常林郡。秦属桂林郡。二汉属郁林郡。晋以后因之。唐平萧铣,置绣州。
象州
《十道志》曰:象州,象郡。秦属桂林郡。二汉为郁林郡。吴又分置桂林郡。晋、宋、齐因之。隋平陈,置象州,因象山以为名。(秦之象郡,今合浦郡,非此象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