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缉之《东阳记》曰:此境於会稽西部,尝置都尉理於此矣。吴宝鼎元年,始分会稽置东阳郡。隋平陈,置婺州,盖取其地於天文为婺女之分野。
《异苑》曰:东阳颜乌以淳孝著闻,群鸟助,衔土块为坟,乌口皆伤。一境以为至孝所致,因以县名乌伤。
《十道志》曰:唐武德七年,改乌伤为义乌。
衢州
《十道志》曰:衢州,信安郡。土地所属与婺州同。唐武德四年,平李子通,於信安县置。西有三衢山,因以为名。
《舆地志》曰:后汉献帝初平三年,分太末县立新安县。晋太康元年,以弘农有新安,改名为信安。
《左传》曰:越伐吴,王孙弥庸观越,见姑蔑之旗。杜注云:今东阳太蔑县是。
《舆地志》曰:太蔑,秦、汉为太末县,今龙丘及《春秋》东阳太末县也。
潭州
《十道志》曰:潭州,长沙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及战国时,为黔中郡之南境。晋怀帝永嘉元年,分荆州置湘州。隋平陈,改湘州为潭州。
《史记天官书》曰:翼、轸为楚分。傍一小星,为长沙星。
《汉书》曰:高帝封番君芮为长沙王。
又曰:长沙定王发,景帝二年立,以母微无宠,故王卑湿贫国。应劭曰:景帝后二年,诸王来朝,有诏更前称寿歌舞。定王但张袖小举手,左右笑其拙。上怪问之,对曰:"臣国小地狭,不足回旋。"帝乃以武陵、零陵、桂阳属焉。
《郡国志》曰:炎帝神农氏葬於长沙。长沙之尾,东至江夏,谓之沙羡,是其地。
《十三州志》曰:西自湘江,至东莱万里,故曰长沙。
《湘州记》曰:始皇二十五年,并天下,分黔中以南之沙乡为长沙郡,以统湘川,盖取星以名焉。
《遁甲经》曰:长沙之地,云阳之墟,可以长生,可以避世。
《湘中记》曰:其地有舜之遗风,人多纯朴,今故老犹弹五弦琴,好为《渔父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