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名》曰:在中国之南而居阳地,故以为名。
《汉志》曰:南阳郡,领宛、犨等三十六县。秦置,莽曰前坠,属荆州。
又曰:邓,属南阳。故国。都尉治。应劭曰:邓,侯国也。
《史记》:苏秦说韩惠王曰:"韩西有宜阳,东有穰、淯。"
《后汉书》曰:时天下垦田多不以实,诏下郡国检覆其事。时诸郡各遣使奏事,帝见陈留吏牍上有书,视之,云:"颍州、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帝诘吏,吏不肯服。时显宗为东海公,言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准。"
《史记》曰:秦灭韩,徙天下不轨之人於南阳。故其俗夸奢,尚气力,好商贾渔猎,藏匿难制。宛,西通武关,东受淮海,都会也。
《图经》曰:菊潭,以界内菊潭水以名县。
盛弘之《荆州记》曰:菊水,其源旁有芳菊浸润,流其滋液,水极芳馨,饮之者皆寿考。
《后魏略》曰:孝文帝南巡至新野,临潭水而见菖蒲花,乃歌曰:"两菖蒲,新野乐。"遂建两菖蒲寺以美之。
《楚地记》曰:汉江之北为南阳,汉江之南为南郡。
襄州
《十道志》曰:襄州,襄阳郡。《禹贡》豫州之南境。春秋以来,楚地。秦南郡之北界。二汉为南阳郡。献帝时,魏武始置襄阳郡。
《襄阳记》曰:襄阳,本楚之下邑,檀溪带其西,岘山亘其南,亦楚国之北津也。
《荆州图副》曰:建安十三年,魏武平荆州,始置襄阳郡。以地在襄山之阳为名。
《楚地记》曰:蜀关羽攻没于禁等七军,兵势甚盛,独襄阳徐晃屯守,不下。曹公谓晃曰:"全襄阳者,徐公之功也。"后吴大帝率兵向西,时曹仁镇之,司马宣王言於魏文曰:"襄阳水陆之衡,御寇要地,不可失也。"
《南雍州记》曰:永嘉之乱,三辅豪族流於樊、沔,侨於汉侧。立雍州,因人所思,以安百姓也。宋文帝因之置南雍州焉。
《晋书》曰:山简,字季伦。尝镇襄阳,郡中有高阳池,每临池,未尝不大醉而还。人歌之曰:"山公何所诣?往至高阳池。日暮倒载归。酩酊无所知。时时能骑马,倒着白接蓠。举鞭问葛强,何如并州儿?"
盛弘之《荆州记》曰:襄阳郡砚首山南至宜城百馀里,其间雕墙峻宇,闾阎填列。汉宣帝末,其中有卿士、刺史、二千石数十家,珠轩骈辉,华盖连延,掩映於大太庙下。荆州刺史行部见之,雅叹其盛,敕号太上庙,道为冠盖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