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周郡部·卷四

更新时间:2021-03-03 15:02:24

  《水经》曰:伊水东北过伊阙,昔大禹疏龙门以通水,两山相对,望之如阙,伊水历其间,谓之伊阙。

  《穆天子传》曰:天子射鸟,有兽在葭中,七萃之士高贲戎擒之以献。天子命畜之东虞,曰虎牢。唐讳虎,故改武,其后又名成皋。

  《十道志》曰:寿安县,汉宜阳县也。

  《史记》曰:张仪为秦说韩王曰:"大王今不事秦,秦下甲据宜阳,断韩之上地,东取成皋、荥阳,则鸿台之宫非大王有也。"

  又苏秦说韩宣惠王曰:"韩北有巩、成皋之固,东有宛、穰、洧水,南有陉山(密县有径山,)西有宜阳、商阪之塞,地方九百里,带甲数十万。"

  陕州

  《十道志》曰:陕州,陕郡。《禹贡》豫州之域,周为二伯分陕之地,即古虢国地。战国时属韩。秦并天下,属三川郡。

  《史记》曰:周成王时,召公为三公。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以东,周公主之。

  《后汉书》曰:献帝东归至陕,议者欲令天子浮河东下,太尉杨彪曰:"臣弘农人,从此已下,东有三十六滩,非万乘所当从。"乃止。

  《史记》曰:芮国,在今冯翊界,鲁桓公三年,芮伯万为母姜氏所逐,遂居于魏。(今芮城是也。)

  《诗》曰:虞芮质厥成,文王蹶厥生,毛苌注曰:虞、芮之君相与争田,而久不平,乃相谓曰:"西伯仁人,盍住质焉。"及入境,见行者让路,耕者让畔,咸相谓曰:"我等小人,不可以履君子之庭。"乃相让所争之地,以为闲田。天下闻之,归周者四十馀国。

  《唐书》曰:天宝元年,陵郡太守李齐物凿三门山,路所通,深便於漕运。於所开渎中得古铧锄,上有古篆"平陆"二字,由是其年改为平陆县。

  《山海经》曰:夸父之山,其北有林,名曰桃林,广围三百里,中多马。造父於其中得骅骝騄耳之乘,以献穆王。

  《尚书》曰:放牛於桃林之野。

  《春秋》曰:处桃林之塞。(桃林在灵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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