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略》曰:初,东阿王植未到关,自念有过,宜当谢帝。乃留其从官着关东,将两三人微行,见清河公主,欲因主以谢。而关吏以闻,帝使人逆之,不得。太后以为自杀也,对帝泣下。
《魏末传》曰:何晏妇金乡公主,即晏同母妹。公主贤明,谓其母沛王太妃曰:"晏为恶日甚,将不保身。"母笑曰:"汝得无妒晏耶!"俄而晏死,有一男,年五六岁,宣王遣人录之。晏妇藏其子王宫中,向使者搏颊,乞之,使者具以白宣王。宣王亦闻晏妇有先见之言,心常嘉之,且为沛王故,特原不杀。
《吴志》曰:朱据,字子范,吴郡人。有姿貌。乃尚公主,拜左将军,封云阳侯。谦虚接士,轻财好施。
《晋书》曰:王济,字武子。少知名,尚武帝妹常山公主。公主妒忌,两目失明,终无子。
又曰:武帝敕卫瓘第四子宣尚繁昌公主,瓘自以诸生之故胄,婚对微素,抗表固辞,不许。
又曰:孙秀子会,年二十为射声校尉。尚帝女河东公主。公主母丧未期,便纳娉礼。会形貌短陋,奴仆之下者,初时与富室儿於城西贩马。百姓忽闻其尚主,莫不骇愕。
又曰:桓温尚南康公主。温与庾翼友善,恒相期以宁济之事。翼尝荐温於明帝,曰:"桓温少有雄略,愿陛下勿以常婿畜之,宜委以方郡之任,托其弘济艰难。"翼卒,以温为都督荆梁四州军事。
又曰:武帝为晋陵主求婚,王珣曰:"谢混虽不及刘真长,不减王子敬。"帝曰:"如此便足。"会帝崩,袁松欲以女妻之,珣曰:"卿莫近禁脔。"
臧荣绪《晋书》曰:贾后二女,宣华,女彦。封宣华弘农郡公主。女彦年八岁,聪明岐嶷,便能书学,讽诵《诗》、《论》。病困,贾后欲议封,女彦语后曰:"我尚小,未及成人,礼不用公主。"及薨,谥哀献皇女,以长公主礼送葬。
又曰:孝怀詹事裴绍息猷尚荥阳长公主。绍字承伯,秀从兄子。猷不愿婚,闻诏在中书,即娉温峤妹。中丞傅宣奏猷大不敬。
又曰:帝之姑、姊、妹皆为长公主,加绿绶。
《晋中兴书》曰:王敦,字处仲。尚武帝女襄城公主。天下大乱,敦将还台,悉以主嫁时侍婢百馀人配给将士,金宝一时弃捐。
又曰:临海公主,惠帝第四女,羊皇后所生。初封清河公主,未出,適值永嘉乱,传卖长城民钱温。温以送女,女遇主甚酷。主自告吴兴太守周礼以闻,於是杀温。及女適谯国曹统。
又曰:南康宣公主兴男,明帝长女,庾后所生。初封遂安县主,適桓温。
又曰:新安愍公主道福,简文第三女,徐淑媛所生。適桓济,重適王献之。
《晋赞》曰:初,卫瓘子宣尚世祖女繁昌公主,宣遇黄门不厚,致有谗构。杨骏欲专朝政,讽内外夺宣公主,瓘由此去位。上玄诸妃主议,问主:"宣待汝薄,今欲离,汝意云何?"主素讷,不能自申,但泣,泣是不欲离。诸主因言:"泣是妇人重於再出,故泣耳。"於是遂离。与姑妹书称故新妇。
《宋书》曰:公主纳徵,虎、豹皮各一。
又曰:王偃,字子游。母晋孝武帝女弟鄱阳公主,宋受禅,封永成君。尚宋武帝第二女吴兴长公主讳荣男。常倮偃,缚诸庭树,时天夜雪,噤冻久之,偃兄恢排阁诟主,乃免。偃谦虚恭谨,不以世事关怀。位右光禄大夫,赠开府仪同三司。子藻,位东阳太守。尚文帝第六女临川长公主讳英媛。公主性妒,而藻别爱左右人吴崇祖。景和中,主谗之於废帝,藻下狱死,主与王氏离婚。